第二十九章 狐之妖魅幻變為人形的我繼續在街上晃悠,說實話那個饅頭實在是不夠吃啊,一個下肚一點感覺也沒有,肚子還是餓得好難受啊,而且饑餓度仍在危險的邊緣徘徊。

怎麽辦呢?難道再展開一次偷竊行動?嗯~目前看來也隻有這個方法了。

神啊,我可不是有意要自甘墮落啊,實在是受生活的艱辛所迫,您一定要原諒我啊!!我東張西望準備找尋下一個行動目標,可是真是應了一句老話“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裏”就這麽一會兒功夫,城中的守衛就明顯加強了很多,而那些飲食鋪更是豎起了一大塊“動物(尤其是狐狸)不得靠近”牌子。

不過,讓我覺得很奇怪的是:他們真得以為動物能看懂這塊牌子嘛?或者是異界的動物格外聰明?當然讓我退卻的並不是那滿街的守衛,更不是那塊看上去就傻傻的牌子,而是那些鋪位上方掛著的大大的網,看來他們是決定隻要一有動靜就放下那張網捉住現行犯再說。

我說,你們也忒狠了些吧,我隻不過拿了一個饅頭耶~需不需要這樣對我啊?這個世界實在是太冷酷了,想我狐狸狀時是那麽得可愛,按理說你們應該主動給我些才是啊,而現在我隻不過是想憑自己的勞動(?)拿一些,你們都不肯,實在是太傷狐狸心了吧?!唉,“時風日下,人心不古”啊!現在看來,在風頭沒有過去前,偷也偷不成。

不過雖然如此,但我的肚子可不會看風頭啊,還是照樣在“咕咕”直叫算了,即然方案N不能再實行了,那也隻有采取方案2:騙!怎麽樣的人會容易騙呢?再次徘徊在“鳳與城”的大街上,我腦中時刻在想的就是這個問題。

當然這一路上我也相中了不少家,我的目標基本上要附合兩個原則:一.就是那店鋪要家大業大,不會因為被我騙了一頓飯就倒閉了;二.老板看上去要傻一點,呆一點,容易受騙一點。

看吧,我還是很好心的。

明明肚子餓卻還在考慮別人,實在是令人讚歎不已啊!可是,不知怎麽的,我隻能把握住第一條原則,找的店個個都是城裏數一數二的“貴族”店鋪。

可第二條就老是抓不準了,往往我剛上前,還沒說上兩句,就被人趕了出來。

讓我連連感歎“鳳與城”真是人情冷漠!正當我已經餓得七葷八素時,一陣濃鬱的香味從遠處隨風飄來,我無意識地順著香味而去:那是在靠近鳳與城東門的某條巷子裏,一個樣式簡陋的拉麵攤,拉麵攤的老板——一上看上去挺和氣的中年男子正在忙著準備拉麵的湯底,而香味正是這湯底傳來的。

“要不要來碗麵?”老板十分熱情的招呼我。

“嗯,但我沒有錢!”為了不重蹈饅頭鋪的覆轍,這次我把話說的相當明白。

“沒有錢啊?”老板看上去似乎很為難,“那個我們也是小本經營所以”我失望的點點頭,人家已經把話說的很明白了,我還想怎麽樣呢?可是,沒走幾步,我就管不住我的腳了:麵湯好香啊~我不舍得走啦!!嗯,臨時改變方案,現在開始實行方案3:美人計。

我打定主意後,狠狠地在腳上捏了一把。

痛痛,捏得太重了啦!!我以45度的角度稍稍低著頭,輕輕地用牙齒咬住下唇,並盡可能的讓眼淚隻在眼眶中打轉而不至於流出(流出來的話效果會降低很多耶),然後以非常猶豫、非常躊躇、非常優雅並微微帶著哭腔的語氣開口道:“我好餓啊~~~”老板呆呆地看著我,手中剛舉起的湯勺也維持在半空的位置,任由裏麵的湯汁不停地流出嗯,好像還行。

再接再勵:“老板大叔,您您能不能給我一碗麵啊?”老板依然是呆呆地站著。

正當我再想說什麽時。

一道七彩光茫從我左手散發出來,不,準確地說是從我左手的魅雪鐲上散發出來。

係統聲音同時想起:“魅雪鐲附加技能‘狐之妖魅’符合條件,現開啟!”魅雪鐲,就是狐狸媽媽給我的那有著一堆問號的漂亮手鐲啊現在到底是什麽情況啊,怎麽弄得我糊裏糊塗的?“這位小姐,快坐,快坐,小鋪小,沒什麽好招待的,來碗特製拉麵,您看怎麽樣啊?”正當我還沒從係統消息中回過神來時,麵鋪老板已然跑上前來,非常非常殷勤地招呼著我。

啊?難道是美人計生效了?那一刻,我直被老板的樣子唬得是一楞一楞的,還沒反應過來,已經被熱情的老板推到了麵攤上,並且很快麵前就被放上了一碗特大碗麵。

“老板大叔,我身上沒有錢!”雖然我很餓,但在開吃之前還是想把事情說清楚的好,省得吃完後被人以吃霸王餐的名義送去牢裏。

“這是什麽話啊,隻是一碗麵而已,您不用那麽客氣的!!來來,多吃點,不夠的話隨時跟大叔說!”??有這麽好的事?不管怎麽樣先填飽肚子再說,不然說不定他馬上就反悔了。

想到這,我拿起筷子就向那特大碗發起進攻。

雖然一時間湧出這麽多事,有些讓人覺得奇怪,但沒有什麽事比吃更重要的了。

很快,那一特大碗麵就此落肚,我望著饑餓度0的顯示,滿足的添了添唇:吃得好飽啊~~吃飽喝足,我站起身來向老板打過招呼後就心滿意足地離去了。

待我走到很遠,仍能聽見老板熱情的聲音:“下次再來啊!!!”這真是太好人了,果然世上還是好人多呢!此時我才想起剛剛係統的提示聲,忙舉起左手,查看魅雪鐲的屬性:魅雪鐲(神):雪狐族女性族長專用,增加魅力10,附加技能狐之妖魅:1.使用100法力值,瞬間提高與NPC的友好度100%,效果持續10分鍾,24小時內對同一目標不可重複使用。

成功率取決於使用者的魅力和等級,以及目標NPC的身份及等級。

2.??。

不可交易,不可偷竊,不可丟棄。

看著技能“狐之妖魅”,我的第一反應就是:這個技能絕對是拿來混吃騙喝的!!想想剛剛那位拉麵老板熱情的態度,同理論證,這就表示我以後就能自由的出入那些大型餐館,想怎麽吃就怎麽吃,想怎麽喝就怎麽喝,再也不會餓肚子了!!狐狸媽媽,你真是太好了,你一定知道小狐狸我出門後會受苦,會三餐不飽、饑寒交迫、受盡折磨,所以才特意把這個能夠變出好多好吃東西的(?)的鐲子給我。

你真是太好了,你放心,我一定會充分發揮這隻鐲子的優勢,不會再讓自己餓肚子!!(狐狸媽媽:我給你魅雪鐲就是讓你這樣用的??)現在該幹什麽呢?肚子不餓了,好像也失去了生活的目標了。

是不是該找些東西來玩了?(旁:你生活的目標就是吃和玩嗎?緋:是啊?有什麽問題?旁:)跳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