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偷蒙拐騙我靠在牆邊不斷地喘著氣,總算是順利逃出來了。

可是這次能順利逃脫並不是我有多大能耐,畢竟我那敏捷隻有可憐的4,這也就意味著我的速度隻有8,怎麽可能逃過那些瘋子呢?所以在此我要由衷感謝那些盡責的守衛NPC們,他們實在太令人感動,要知道就是因為他們不顧被踐踏的危險,高舉“城中不得超速的”牌子檔在了那群家夥麵前,(至於我呢,應該是因為我的速度實在太低了,雖然拚命跑,還沒到超速的限度~所以那些守衛大叔們連理都不理我,)這才使我勉強逃了出來。

這城市還真可怕呢!!讓一個從小在女校中長大的我,一下子遇到這麽多男性,還被追著跑了那麽多路,實在是,太~~過份了。

我要投訴~我要向係統索取一個玩家自由進行遊戲的權利!!跑了那麽多路,肚子好餓啊,看看空間戒指顯示出來的饑餓度已經達到了7,虧我還在寐她們家吃飽了才出來,怎麽那麽快就餓了啦!摸著空空的肚子,我繼續徘徊在街上,雖然仍感覺到有不少人或注意或緊跟著我,但我吸取了上次的教訓:當做不知道。

這才沒再一次惹出事來。

站在街角處的饅頭鋪前,看著那泛著茫茫熱氣,白白的饅頭,聞著那隨風傳來的麵粉香味,我不禁感到越來越餓。

“小姐,要不要來個饅頭?我老張的饅頭鋪可是整個‘鳳與城’中最有名的,保證你吃過之後連連叫好!”見我站著半天不動,饅頭鋪老板忍不住開口了。

“要!”抵抗不住那饅頭的誘惑,我不住連連點頭。

“好勒!一個饅頭5個銅幣,你要幾個?”老板眼見有生意,相當高興。

我搖搖頭,5個銅幣?!我身上可是連半個銅幣都沒有耶!不,應該說我進遊戲以來還沒見過銅幣長什麽樣呢!很偉大吧?“你到底要不要?”老板好生疑惑。

“要!”突然了理智,我的嘴又忍不住發出了聲音。

“那5個銅幣一個。”

我又搖了搖頭。

“那你要不要饅頭?”老板顯然有些無力了。

“要!”又一次的,我沒管住我的嘴終於,老板忍耐到了極限,衝著我大吼:“滾!!!!!”摸了摸被他吼的有些嗡嗡生痛的耳朵,我訕訕地退到了一邊:“凶什麽凶嘛,等哪天我有錢了,我就把你的破鋪子買下來,讓你當打雜的,看你還敢不敢對我凶!”跟他糾纏了半天,肚子更餓了,怎麽辦呢?我靠在角落的牆上,對於如何填飽肚子這個問題,考慮了N個方案。

方案1:搶!這個方法一提出就被我給否決了。

開玩笑,憑我這N低的攻擊加上弱得要死的防禦搶得了話我尾巴給你一條!運氣好的話說不定被老板打一頓,運氣不好說不定就被這滿街逛的NPC守衛拉去坐牢了!不行不行,絕對不行!在我這清白無垢的曆史中可不能加上這一黑色記錄。

方案2:騙!嗯~那老板看上去就是一臉精明的樣子,這個方案也很險呢!說不定弄到後來沒騙倒他,反而被他騙了嗯,先暫時放放吧方案3:美人計!NPC雖然智能很高,但是隻要看看剛剛老板對我的態度,就知道,他應該不吃這一套吧??方案4:方案N:偷!嗯,左思右想後,看來也隻有這個辦法可以了!要知道我那剛獲得開啟的種族技能“幻變”可是有著“10分鍾內敏捷提高300%,對方攻擊無效”的功效耶!光憑這個就應該能讓我活著帶著贓物逃走吧?嗯,主意打定,決定采取方案N。

於是我潛到離饅頭攤最近的角度,在確認左右無人後,我發動了“幻變”,哈哈,小狐狸我回來了!!!我從牆角探出頭來,發現那個饅頭鋪老板正忙著做生意。

於是我輕輕地一步一步往那走近,在靠近攤子後,我擺好姿勢猛力一跳“碰!!”不好意思,失誤、失誤,主要是一段時間沒當狐狸了,突然就控製不了我那跳躍力了,那一跳沒能照原定計劃那樣成功的跳上攤子,反而把整個攤子都打翻了,饅頭頓時灑了一地。

嗯,雖然過程與預想的有稍稍的不同,但總算結果還是不錯的,我盯著那一地饅頭,銜了一個就跑。

老板顯然被我這個舉動弄得有點莫名,在終於弄清楚了情況之後,他完全不顧那散了一地的饅頭,拿起一個棍子大叫“別跑!那隻狐狸給我站住!”就朝我追來。

可是他的這一舉動卻給不少人撿了便宜,要知道《異界》的暴率可是相當低的,在現實貨幣還不能進入遊戲的現在,大多數人都過著勉強溫飽的生活,所以一看見老板追著搗亂的狐狸而去,周圍的玩家忙一湧而上,瘋狂的搶著地上的饅頭,要不是城中不許PK的話,這些饅頭絕對能夠引發出無數件慘案。

而這種轟搶饅頭的情景也被許多人順手拍了下來掛到了論壇上,更被貼上了《一堆饅頭引發的慘案》、《論‘鳳與城’饅頭散亂之迷》、《我們的溫飽問題誰來解決?》、《一隻慷慨的狐狸》等標題,引發了眾人的紛紛討論。

當然,對於正忙著逃跑的我而言,這些情況自然無從知曉,不然一定會後悔萬分,大罵這些隻會撿現成便宜的家夥。

可是現在呢,當然是保命要緊啊!!!“別跑!!!”後麵的怒吼聲再一次傳來!別跑?開玩笑,我又不是傻狐狸,不跑讓你打啊。

想著我跑得就更快,而且拚著我那對手攻擊無效的變態技能,硬就是沒讓他打著!哈哈,想我進遊戲以來就諸事不順的,總算這次讓我成功的偷到饅頭了!終於在拐過第N個彎之後,我甩掉了那個老板,而此時“幻變”的屬性加成狀態也即將消失。

想來那個老板還真夠狠呢,我隻不過是“拿”了他一個饅頭,居然連追我十幾條街,太可怕了吧?不過,還好還好,實踐證明(?)四隻腳跑得比兩隻腳快,終於使我逃過一劫了。

我趴在地上不停地喘著氣,要知道剛剛一路跑來,我都呼吸不順啊!你問為什麽?沒看見我口裏銜著饅頭嘛!如果用嘴呼吸的話,那饅頭不就掉了?我不就白忙活了?美味地啃著爪上的饅頭,果然,靠勞動(?)得來的食物格外香啊!!!跳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