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崔大媽當然不姓崔,而是姓梁,正是當年五胡亂華之後,在東北撐起半壁的“山東響馬、山西太平”的“太平門梁家”的旁枝後裔“煙水寒”梁初心。

——隻不過,脫離“太平門”梁氏一族久矣的梁初心,為生活計,天天風吹日曬。賣魚殺魚幾二十年,什麽“煙水寒”都變成了又老又凶又皮皺的“煙火灶”了。

“太平門”梁家的人,向以輕功見長,那七個人給梁初心放倒了六個,但梁初心一時粗心,加上她即將臨盆,足下一絆,便給朱麥兜腹打了一記“七苦拳”。

中拳之後的崔大媽,踣地不起。

朱麥見崔大媽使的是“太平門”的輕功,也不為甚己,扶傷撓破的號稱“揚長而去”:然而崔大媽卻受了內傷,差點流產。

三天後孩子出世,一出世即有了內傷。

崔老爸原有六個孩子,四子二女,懶得為這七子取名字,平時就叫他做:“喂,那個內傷的。”直至他兩歲半後才從一次嘔血裏得知他一早已受了內傷,這才開始著急請大夫為他治病。

因此,日後,他長大了,懂事以後,當然仍然姓崔,但叫“內傷”倒是醫他的人覺得未免難聽,放是以“商略黃昏雨”詞句為靈感,改名為“崔略商。”

誰都以為這個時常咯血、身體贏弱、不到三個月就一臉蒼桑並開始生皺紋的孩子,多半是養不大的了。

可是他不但能活下來,並且還使很多無辜善良的人都能活下來。

他還活得很有名。

有人調侃他出身寒微,他母親粗心大意,一至於斯,竟要過了兩歲半才知道他得到內傷。當然,這世上,有的人像是叼了支金鑰匙出世的,有的人像寄在金鑾殿上出生的,有的人一出娘胎就騎龍背虎腰,比起來,追命的“家世”真是一無可取、一無所有,一切都要從頭做起、白手憑空。

可是追命卻不是那麽想。

“我老爸遺傳給我喝酒的絕活,千杯不醉,愈飲愈醒,這等本事不是阿豬阿牛阿狗阿貓能有的;”追命追述起來,不但自得其樂,還感恩莫名,“我娘卻遺傳給我對輕功的天份;跑得快,好追債,所以我第一份職業便是追債的。”

他第一份“職業”果真是“討債的”。

可是也做不長。

因為他心腸好。

太好。

他原替“蒼屏派”追債,好不容易才給他追著的債主,結果,發現欠債的人又老、又病、又餓、而且人又好又老實,所以他把自己腰囊裏的錢全部都“奉送”給對方了,而且還“護送”這半瞽老人“逃債”,一路護送到黑龍江。

——這使得他給“蒼屏派”追債,還下了十三金牌令,要“追”他的“命”。那時候還是人追他的命。而不是他追別人的命。人總有不得誌的時候。名揚天下的人,也有他未成名的歲月。——成功的意義往往就是經曆過很多失敗。——成名的代價就是許多埋首奮鬥的日子。可是,這對追命而言,是特別的艱辛。因為他很不幸。幸運一直沒有選中他,但他少年時偏偏與不幸特別有緣。

得之,我幸;失之,我命:如此而已。

不幸就是幸運不再招手。

對追命而言“幸運”這兩個字,在他少年的時候一直都是“緣慳一見”,以致他日後每一次終於能夠“有幸”時,他幾乎都要說一聲“久違”了。

其實幾乎是根本“素未謀麵”,何來久違?一個人一直都是不幸的,萬一幸運起來,還真的不敢相信那是幸運,或者,那遇上幸運的竟會是自己呢!

追命的不幸,相當離譜,十分煽情。

三歲(也就是他父親“終於”發現他的孩子一直都患了內傷)那年,他父親在一次大醉後便把酒杯都吞到肚子裏去,哽死了。

也許他一出世就懷著世間七種“苦楚”之故吧?上天也要他一再品嚐人世間種種苦的回應:五歲那年,他母親在街市殺一條魚的時候,手指頭給魚咬了一口,她沒理會,兩日後便毒發身歿。

一下子,追命就成了無父無母的孤兒。

所以他眼色很蒼桑。

神情更落拓。

——這在一個稚童身上是難以得見的。

因而追命認為自己一早就“老”過去了,所以“我再也不會老了;”他在日後曾對他師兄弟很自豪的說,“有些人,一上來就樣子風霜不年輕,但到了人人都風霜老的時候,他仍是那個樣子,所以反而是他不老,輪也該輪到他最年輕了。”

他自得其樂也得意洋洋的下結論:“所以,我最耐得住老,我最年輕。”

崔大媽梁初心死的時候,追命才五歲,按照道理,隻怕連求生都有問題;但卻因為當時崔老爹已得知這孩子身患“奇疾”,便把他送去了自己的一位好友求醫。

說起這位“好友”,卻不是誰,而是“老字號”溫家中“活字號”的“三缸公子”溫約紅!

溫約紅一向喜歡救人。

他也喜歡幫助人。

“崔內傷”之所以會變成“崔略商”,就是這位滿肚文墨的溫公子所改的名字。

他一見崔“內傷”,就投了緣,這也許是追命平生第一個“幸運”,但也是另一種“不幸”。

因為溫約紅的確善於“醫人”,但精研的是“解毒”,他用“解毒”的心法和手法來治追命的內傷,的確大費周章;不過,憑著他過人的解毒之法,居然也妙手回春,花了四年時間,把追命的內傷用“以毒攻毒”的方法給治好了。

不過,由於各種古古怪怪、奇珍異草煎成熬成的解毒藥物,全灌進小小追命的肚子裏,是以,他的胃也起了一種奇怪作用。

——跟他這位“救命恩人”溫約紅一般的“嗜好”。

那就是:

喝酒!

無酒不歡!

也許是“近墨者黑,近朱者赤”之故,也許是追命所眼下的大量解毒藥物非要以酒來克製之故,也許是溫約紅自己好酒所以故意使追命也染上酒癮之故,或許是追命的老爸遺傳之故……總之不管甚麽原故,這一輩子,酒就跟定了追命。

追命的命和酒就結而為一,分不開了。

——所以他飯可以不吃,但酒不能不喝。

久不喝酒,胃就會難受。

那也是好事,溫約紅正好有個小酒伴,師徒兩人時常互斟對飲。

長期服食這些藥物的另一種特別情況是:追命一天一天的長大,不知怎的,下身特別輕,上身卻不大著力,所以他練腿功總容易上手,習拳卻要大費勁兒。

直到後來,“老字號”的主掌人把“三缸公子”溫約紅派去“龔頭南”襄助“五飛金”那一夥人,溫約紅知道此行有險,當然不允追命跟隨,於是師徒二人,就此分了手,而且一別便成永訣。

盡管是這樣,除了能豪飲和腿靈光之外,溫約紅還是有一種“特性”影響了追命。

——那就是多情!

溫約紅是個成熟情多的人!

他用情真,深,但卻不大專!

——這種人擺明了當會常常戀愛,而且也時時失戀的好樣板!

溫約紅一向不拘俗禮,跟追命把酒談心,也不管對方尚未成人,照樣說他那些豔遇、邂逅、傾慕史,早熟的追命,開始聽得津津有味,但聽多了,說多了,對方知道自己說的是陳腔,他也知道自己聽的是濫調——但無論怎麽說,陳腔和濫調,有時也確實好聽,百聽不厭,而且為了使多情的人不寂寞,追命也絕對願意靜聆細聽下去。

可是幾年來都聽了下來,對他來說,耳濡目染,影響非凡。

——這性情可比嗜飲還“害死”追命了。

追命十一歲就開始他的“戀愛”。

他拜別師父,回到味螺小城,想找回他那一早就不知所蹤的四位兄長兩位姊姊,但哥哥姊姊沒找到,卻一眼就望到一個在村口打水的女子。

她長發有點亂,眼色也有點亂,可是就美在那一點亂;她流露的溫柔得不中思議,但所蘊含絕大的吸力足以把他隻知道有她而忘了自己;她頰上有兩朵酒渦,深深深深的,像那一口井,井裏的影,影裏的他自己。

他看到她之後,幾乎是呻吟了一聲。這就開始了他第一次的追蹤。

他跟蹤那汲水的女子,原來是“味螺鎮”雷鎮長的婢女。

——他整個小痞三的樣子,根本不能接近她。

可是,見了她之後,他再也分不清別的女子是女子了。他隻知道自己是個男子。

他對她念念不忘,價日守在鎮長大宅後,等她出來買菜、汲水、陪小姐和夫人上街子。

最令他蒙羞的一次,是家丁、護院們以為他要騷擾轎子裏的人,所以狠狠的出手把他揍了一頓。

還是那小姐在轎裏看他傻不楞登的樣兒,噗嗤一笑,這才叫家丁停了手,放了他。

但他還是不死心。

他要娶那女子!

從此,他所作所為,莫不是為了進入鎮長家,接近這位叫“小透”的女子。

譬如他賭博,就是為了贏一點錢,來買好一些的衣服,穿在身上,來吸引她的注意。最好能贏多一點的錢,來早日為她贖身,請媒婆說親去。

例如他上午上山打獵,下午砍柴,晚上替人推磨子,比一頭牛加一匹馬加一隻狗都勤奮多了,為的是多攢幾個錢,希望日後能有足夠的錢來明媒正娶。他做得像一頭驢的模樣。

又如他常常出沒在鎮長雷門的家附近,千方百計接近雷家二子雷動,為的是要掙在雷府當長丁、夥計、小廝,吃虧一點、多幹些活兒也決不在乎。

——三年來,他所作的一切一切,都是為了小透,要多見小透一眼,看小透一麵。

結果,他真的擠入雷家當雜役了。

雷家十分薄待他,任意使喚,當他連狗都不如;他都忍下來,為了還可以見到小透。小透當然都不知道這些。

有時候,一天能見小透幾次;有時候,三五天見不著一麵。追命和小透在雷家各有隸屬,平常根本不可能湊在一道。

追命就是愛著她。

她那麽笑靨如花。

追命就愛看她。

她笑得像化開的蜜。

追命愛看她。

她的笑比酒還帶醉意。

追命愛她。

有次追命居然有機會和她說話。那天雷家在翻修羊棚,長工們在棚上棚下呼啦呼嗬的麽喊,有人在廚房前打鐵,叮當的響;天色已近暮了,偏有雄雞在炊煙遠處,有一聲沒有一聲鬆垮垮的啼叫著。而上房雷家的少奶奶,在拉嗓子唱著清腔調兒,聽說她原本就是戲子出身。

小透端蓬子茶給二少爺雷動。見著他,這回說了幾句話。

“你很會喝酒是不?”

她是個玲瓏剔透的女子,心竅兒像她名字一般的透。她知道這傻乎乎的長腿小子常愣頭愣腦的張望她。她知道他,他跟那些家丁長工是不一樣的。

“啊。”

“不要多喝,錢要留起來。”

“哦。”

“在外麵多攥些子兒,這裏工夫多,沒賺頭。”

“噢。”

“你上次不是在嬸子小巷挨揍了嗎?為什麽要進來這兒幹活呢?不像我,我命苦,娘把我賣進來,沒辦法……”

“呃?”

“你叫什麽名字呢?”

“我……我……我……”“我”了老半天之後,十三歲的追命終於掙紅了臉,比盤古初開破天荒還艱辛的說:“我姓崔話未說完,上房已在叫:“小透,你躲懶哩!茶都冷了,還不快送上去,二少爺候著呢!你盡嗑嗒什麽?”

小透匆匆而去,臨行還向她嫣然一笑。

他腦袋裏轟然一聲,炸開每顆都比輕功還疾的星星。

他那次千望萬盼的“接近”就此結束,他們的談話僅止於他的“啊”、“哦”、“噢”、“呃”。

十天後,雷家傳出喜訊。

——雷家二少爺雷動納小透為妾。

未娶妻,先娶妾。

——小透是婢女,當然入不得正房。

追命在喝了酒之後,幾乎忍不住要拚命去“救”小透出來。

不過,小透似乎很幸福。

——一個小丫鬟能嫁給二少爺,就算是當妾侍,那仿佛便是件幾生修來、一步登天的事。

(憑什麽,別人不嫁二少爺,要嫁給自己這個小痞三?)追命痛苦地喝酒。

傷心的醉。

從此以後,他聽到打鐵聲、搭棚吆喝,尤其是暮晚時的雞啼,他就會傷感起來。

聽到那咿咿胡胡的唱腔,像北地裏亂著的風,追命也會想起他第一個“追”的女子:

她的笑靨她的眼她的臉直至多年之後,追命偶然省悟:他媽媽是給人毒死的。

他又開始“追”了:

他“追”查案件。

——殺他父母的疑案!

不過,對於小透和他在雷家的這一段情愫,還未了結;七年之後,追命又回到小鎮,得悉雷家二少爺已近娶了七個妾侍,而小透聽說是因為受盡淩虐,因而懸梁自盡。

他那時候,已當成了霹靂縣的捕快,正要著手調查“味螺鎮”雷家的一宗案子。

他常去小透墳上拜祭。事實上,小透那孤伶的墓坯前,也隻有他常來佇立。

他常默立良久,並在墓邊的小樹上,刻下了幾個字:

“得之,我幸;

失之,我命;

如此——”

下麵沒再鐫刻下去,不知是為了什麽?也許是因為心煩,也許是因為已經酒醉,也許是太傷心,鏤刻不下去了。大家都以為下麵該是“而已”兩個字吧。

秋天的粗話每個人的過去都總會有一些經典。

對追命而言,過去的事,都是“追”字:追憶、追求、追蹤、追殺、追捕、追悔……

常聽到年輕人口口聲聲說無悔,追命都隻一曬置之。一個不思精進、不反觀內省、不承認錯失的人,當然以“無悔”為榮了。每個人的一生裏,都總有些可悔該悔的;有些小悔,總是表示自己繼續成長……

成長是好的,但成熟時則就快要爛掉了。

——對追命而言,乍聽小透嫁人的噩耗後,他整顆心都快要爛掉了。

他離開了傷心地。

他去流Lang。

經過一山又一山,一鄉又一鄉;他沒有了鬥誌,一如他相貌般的落拓著、落魄著,而且仍不忘喝他的酒,也照樣的打抱他所不平的事。

他那時候,武功並不算太好,隻在服侍雷家兩位少爺跟隨“旱天雷”雷重學武的時候,他才偷學了一點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