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把事務所托付給林麗之後,我們開車駛出繁華熱鬧的都市,來到了西郊一個叫“天外天”的假村。住所都在山上,是一個個小木屋,座落在叢林之中,富有自然清新的感覺。

我跟小彤雖然除了睡覺和上廁所以外,無時無刻都在一起,但像這樣出來假,在大自然中享受兩個人的世界,還是第一次。

小屋中的擺設非常討人喜歡,都是用沒有去皮的木材製作的,透露出自然的氣息。有把搖椅放在窗台下,坐在上麵一搖一搖的,特別舒適和愜意。不過這個屋子裏隻有一張大床,我跟小彤同居了這麽久,一直規規矩矩的分房睡,從來沒有睡在一張**過,這……

我們兩個人的目光都不約而同的聚集在**,不用猜小彤心裏肯定在想,今晚怎麽過?不會要回家睡?

正在這時,陸警官打來了電話,盡管很不想接,但出於是朋友的心理,還是接了。

“西郊山上有座古墓被盜……”

“老大,古墓被盜,那是屬於盜竊案,跟我有什麽關係?”我不等陸警官說完,就沒好氣的作出回應。

“你聽我說完,那個盜墓賊找到了,就死在墓裏,而且全身紫黑,有些詭異。”

“你懷疑是墓裏的主人把他殺了?”

“不排除這個可能,因為從墓裏腳印上沒有發現第二人的蹤跡,他的死非常可疑。”

“嗯,你找林會長,我現在在外麵假呢。”我說著就想掛斷電話。

“找了,他說是死者因為吸取了古墓裏大量的穢氣,而導致死亡的。但法醫鑒定,死者並非呼吸了穢氣死亡的,而是死於窒息,極有可能是被人扼死的。”

“墓裏沒找到第二個人的腳印,並不代表他沒有同伴,分贓不均或者見財起意類似的案件太多了,你怎麽知道死者不是同伴殺死的?”

“這個……你說的也有道理,不過,我還是想請你過來看看。”電話裏的聲音很誠懇。

“沒空了老大,我人在外地假。”說著我把電話掛斷。

小彤也不問通話內容,卻是坐在大**發呆。

“不用發愁了,今晚我睡搖椅,你睡大床。不過我先聲明,你晚上不要趁我睡著了侵犯我。”我坐在搖椅上搖啊搖的,舒服。

“呸,你以為你是美女啊,我會侵犯你?”小彤雖然發嗔,但看得出來表情輕鬆,似乎剛才就是為睡覺的問題發愁。

我們饒有興致的在附近觀賞風景,山林與美人融合在一起,還真是別有一番風味,以前經常來這座山上遊玩,從來沒有像此刻這種賞心悅目的感覺。

站一處高高的岩石上,透過樹林間隙,可以看到遠處的一座座木屋,還能隱隱聽到那邊傳來的男女嬉笑聲。我敢肯定來這裏假的,百分之二百都是情侶,當然,也不乏偷情者。這樣的環境和這樣地理位置,就是為偷情者打造的幽會樂園。

晚餐是山下服務生送過來的,非常豐盛,都是具有山野特色的美食。配上一支紅酒,增加不少的浪漫氣息。享受的時候是很爽,但費用卻高的嚇人,來這裏假的都絕非普通收入階層。

小彤睡了之後,我卻盤坐在鋪著地毯的地麵上,雙手掌心朝天,放在雙膝上,做道家吐納心法。這裏的環境不錯,趁此時機加緊練功,吸收大自然和天地的靈氣,使我的養氣功更上一個台階。

這種養氣功是按照祖傳秘籍“茅山道法總綱”裏的心法修煉的,本來以前我被厲鬼害死又還陽的時候,體中多了一份神秘的靈力,這一段時間以來,感覺靈力似乎要跟丹田裏的氣息融合。如果兩者融為一體的的話,那麽,我感覺就會進入法總綱中提到的修真第一道門檻—築基!築基是最難的,尤其是我這個年齡偏大的大男孩,心智雖然高了,但是心思卻繁雜了,很難能像小孩那麽心思單純的去練功,所以,一直連修真功夫最基本的築基都無法完成。

正當我修煉到漸入佳境的時候,忽然聽到遠處傳來一聲尖叫。

“什麽聲音?”小彤顯然沒睡熟,此刻在**睜大了眼睛看著我。

“好像是人叫的聲音。”我說著收功站起來,向門外走去。

“你要幹嗎?”

“我去看看。”這聲音是女人發出的,我剛才練功的時候,耳朵特別靈敏,聽起來很慘厲。

“那我也去。”小彤當然不肯一個人留在屋子裏,她的膽子始終沒練出來。

我按照剛才聲音發出的大概方位,拉著小彤走過去。今晚星月無光,叢林中黑漆漆的,出來時又忘了帶手電,總感覺黑暗的深處,有很多隻眼睛在窺視著我們。

向前走了大約十幾分鍾,到了一個小木屋外,從窗戶裏射出燈光,裏麵的人似乎還沒睡。

我也不敢確定叫聲就是從這裏發出的,但好奇心在作祟,促使我向木屋走去。

“這麽晚偷窺別人睡覺很變態誒。”小彤輕聲說。

“我覺得你不讓我跟你睡一張床才變態。”

剛說完這句話,我的手臂上立刻遭到她的手指猛掐,嗬,好痛。

躡手躡腳的走到窗下,偷偷向內張望,我的天哪,一顆心差點沒蹦出喉嚨。而此時小彤尖叫一聲,撲進了我的懷裏。

木屋裏是兩具屍體,準確來說是一具男性碎屍和一具還算完整的女屍。

之所以確定男屍的性別,是因為頭顱上唯一剩下的嘴唇有胡茬,還有*被閹割掉的東西判斷出來的。屍體是被咬碎的,簡直慘不忍睹,連骨頭都碎成一塊塊,我強烈忍住胃裏的翻湧,沒有吐出來。

女屍雖然完整但也同樣很慘,一根長約兩米的木樁,削尖了末端,深**進女屍的小腹中,活活將她釘死在地上。

這個殺人凶手真的很變態,但同時我又懷疑這不是一個人做的案,起碼咬碎男人的屍體,一個人在短時間內很難完成。再說把骨頭都咬碎了,似乎更不像人力所為。如果說是野獸,為什麽不把屍體吃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