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意漸濃,絲絲微涼的寒意襲人而來。當東方泛起一層薄薄的魚肚白的時候,宋妍就已經醒了。她雖然一向都有早起的習慣,但這一次卻是被窗外某種聲音吵醒的。

宋妍輕輕推開窗子,從窗口望出去,外麵是一座很小很小的庭院,與她家裏的庭院相比起來,這裏隻是一隅而已。江南飛龍堡富甲一方,田地甚廣,據說僅僅是飛龍堡的府邸,從大門走到後花園都要花上半天的工夫。

宋妍是個熱愛生命、喜歡自然的女孩子,並不是那種張揚任性的刁蠻大小姐,很懂得享受生活的樂趣。她不喜歡拋頭露麵,不喜歡恃嬌取寵,更不喜歡動不動就拔劍殺人,她隻喜歡靜靜地聆聽故事和感受生活。

在家裏,她自己擁有一座三層的小閣樓,一片不小的庭院。那是她一個人的天地,每天清晨醒來後,她都會先去小花園裏練劍、,然後為自己親手種植的花草樹木澆水裁剪。眼前的這個小院子裏,雖然也有花有草,卻隻是一些很普通、在路邊或者在田野上、荒嶺上都能隨處遇見的植物,與她自己所種植的相比,簡直就成了殘花敗柳。

唯一讓宋妍感到開心的就是院子中央的那株梧桐樹。這株梧桐樹枝幹很粗,枝葉虯結,一個人是無法環抱過來的,在春天,它也許充滿了蔥鬱的綠色生命,但此刻,卻在秋風的吹拂下,木葉蕭蕭,幾片枯黃的落葉在秋風中不斷飛旋,飄飄蕩蕩,也不知盤旋了多少個圈,終於落在地上。

宋妍心裏忽然有些惆悵,又有些失落。這些飄落的葉子,它們來過這世界,卻又匆匆離去,生命雖然短暫,過程卻是如此完美。人生呢?人生沒有完美可言,有歡笑就有淚水,有快樂就有悲哀…

吵醒她的那種聲音忽又響起,原來竟是一隻不知名的小鳥。小鳥不停地在枝丫上跳躍,葉子上的露珠隨著小鳥清亮而嬌脆的鳴叫聲點點滴落。

他是不是也已經醒來?宋妍忽然沒來由地想起了葉逸秋,臉上不知不覺地又泛起兩片紅潮,心裏總有一種非常奇特的感覺,是甜蜜,也是好奇。對於這個充滿了魅力的神秘過客,她心裏總有太多的“為什麽”。

宋妍轉身奔出客房,就像窗外梧桐樹上的那隻小鳥般歡快,飛奔到隔壁,輕輕敲打著緊閉的房門。門應聲而開,葉逸秋身子就像是一支冰冷的標槍,筆直地站在那裏。

“你醒了!”宋妍心頭“撲通”、“撲通”地亂跳,看了看葉逸秋頭上的那頂鬥笠,“今天也許是個好天氣,太陽一定很溫和,你也許並不需要這個東西。”

“鬥笠並不一定是用來遮擋陽光的。”葉逸秋忽然伸手將鬥笠拉得更低了些。

“那麽它還可以做什麽?”宋妍仿佛已經習慣了他的冷漠。

葉逸秋漫不經意地哼了一聲,似乎不想回答這個無聊的問題,悠悠道:“兔子們一定已經來了,你想不想吃烤兔子肉?”

“烤兔子肉?我還以為你從來都不會說笑話…”宋妍掩口嬌笑道。

“這不是笑話。”

“可是從你嘴裏說出來就變成了笑話。”宋妍歎口氣道,“你原來並不是那種冷漠、不苟言笑的木頭人,何必總是故意裝出一副冷冰冰、拒人於千裏之外的樣子?”

葉逸秋笑了笑,沒有說話。他當然知道和女人駁嘴的男人既不聰明又不理智,女人永遠都有她自己的理由和方式去駁倒男人的每一句話和每一種看法,在這個時候,如果男人要想耳根清淨,最好的辦法就是三緘其口。

“你實在應該多笑一笑的…”

這些話,為什麽如此熟悉?葉逸秋心頭一震,忽然想起了歐陽情,她豈非也說過同樣的話?他輕輕歎了口氣,大步走出屋子,把宋妍甩在身後。

“你能不能等等?”宋妍苦笑道。

“不能。”葉逸秋腳步不停。

“你可以等兔子,為什麽就不能等等我?”

“我不等你,難道你就不能自己跟上來?”葉逸秋的身影已消失在走廊的盡頭,聲音輕輕飄來,“兔子已經來了,農夫當然不能坐在家裏等著他們自己送上門來。”

秋風乍起,拂來一片清新的秋色。

這個時候,酒池鎮裏的所有店鋪都已開門揖客,陳家老店掛得高高的青色酒旆子不住地隨風飛舞,獵獵作響。

陳掌櫃今天換了一套嶄新、華麗的衣服,修飾整潔,臉上掛滿了笑容,坐在陽光柔和的一個角落,心情非常愉快。他不是江湖中人,卻見過不少江湖風浪,就好像昨晚發生的事情,絕對是驚心動魄的。他隻是個生意人,做生意的人都明白,和氣則生財,做生意的地方雖然死了幾個人,難免沾上了些許晦氣,但銀子卻可以抹滅這一切。

陳掌櫃今年已經四十八歲了,再過兩年,便是知天命的歲數,因為先天的缺陷,讓他失去了男人最正常的生活,他活著,早已失去了意義,唯一能打動他的就隻有銀子。

一個自卑的男人一旦有了銀子,往往都會變得很自信、很充實,因為他已經有了一個可以讓自己抬起頭來的最充分的理由。當那個既漂亮又可愛的宋大小姐隨手就給了他好幾片金葉子的時候,就算這裏再死幾個人,他也絕不會反對的。

現在這裏當然已經沒有死人,卻已經坐滿了十幾個形形色色的客人。

陳家老店的陳年老酒在這附近一帶一直極享盛譽,其酒之醇,其味之香遠非同行可比,但讓許多人熱血沸騰的卻並不僅僅隻是這陳年老酒。

這世上,總有許多東西可以讓人感到振奮和快樂的,金錢和女人,名利和榮譽,無疑是最能打動人心的東西。除了這些,當然還有很多、很多,譬如故事。

故事也有很多種,有愛情的蕩氣回腸、生死纏綿,有友誼的俠骨丹心、義無反顧,但更能讓天下英雄大呼過癮的卻莫過於聽到別人的英雄事跡。像嶽飛誓死抗金,精忠報國,像大少爺韓徹除魔衛道,維護和平…這些英雄們的故事至今為人津津樂道,百聽不厭,隻恨自己生不逢時,不能親眼一睹英雄風采。

品嚐著美酒,聆聽著故事,豈非已是人生中最快樂最令人熱血澎湃的事?

葉逸秋和宋妍走進來的時候,故事已經開始,每個人都在聚精會神地聽著故事,竟沒有人發覺他們的到來,二人挑了個最陰暗的角落坐下,絕不交談。

講故事的人是江湖上著名的萬事通,“卜仙”胡來。誰都知道,“卜仙”雖名為胡來,其實做任何事都絕不胡來,尤其是打聽消息的手段,如果他不敢妄稱第二,就絕不會有人自詡第一。他所知道的東西,絕非道聽途說,更不可能是由他自己的一張巧嘴杜撰出來的。

“各位行走於江湖,也非一朝一夕之事了,但不知各位是否知道,當今江湖上名頭最響的是誰?”胡來右手舉著酒杯,左手放在桌麵上,五指弓起,輕輕敲打著。

圍坐在他身邊的十幾位江湖豪客都知道,故事已入正題,於是喝酒的放下了酒杯,吃飯的放下了竹箸,一時間,店裏啞雀無聲。

“當今江湖,名氣最大的非殺手‘一刀兩斷’任我殺莫屬,據說此人出道不過一年,就已做出幾樁轟動江湖的大事,僅是他‘一刀兩斷’的名號,就已足夠嚇破別人的膽子了。”一個年約四十的紫臉漢子道。

這一開口,便有幾個人隨聲附和,議論紛紛。

“嗯!不是他還能有誰?”胡來左手不輕不重地拍了拍桌子,一口傾盡杯中老酒,“當年韓大少一刀風流,名傳天下,自從他退出江湖、不問世事之後,放眼天下,也隻有任我殺這人方可與他相互媲美而已。”

“韓大少乃是一代奇俠,任我殺卻隻不過是一個以殺人為職業的殺手,這兩人豈能相提並論?”一個麵目俊朗的錦衣文士皺眉道。

“大俠怎麽了?殺手又如何?各位想必都知道任我殺這個人,可是了解他的人又有幾個?”胡來“嘿嘿”笑道。

眾人交頭接耳,低聲談論。他們雖然都聽說過任我殺這個人,卻未必每個人都見過任我殺,這“了解”二字從何說起?

“胡先生,對於此人,江湖上眾說紛芸,隻是傳聞畢竟隻是傳聞,不可深信,像我等這些隻懂瞎起哄的無知之輩,是永遠也不可能學到胡先生博學之萬一的。”一個雪袍老人洪聲笑道。

千穿萬穿,馬屁卻是永遠都不穿的。這句話說得恰到好處,胡來似乎大為受用,微笑道:“在許多人看來,任我殺也許就隻是個殺手,一個殺人的人,往往都是冷酷無情的,但絕對沒有人能夠否認,他是個好朋友,是個重情義的熱血男兒,是個頂天立地的英雄好漢。為了朋友,義無反顧,舍其小我而全其大義,為他人所不敢為、不能為,誰敢說此人雖非大俠,其行徑卻也正是大俠風範?”

他說的興起,接連喝了三杯老酒,說道:“任我殺第一次大鬧苦水鎮,誅殺‘玉麵魔鬼’龍少雲,為金陵鏟除一惡,人人稱快;第二次大鬧苦水鎮,與江湖四對奇異夫妻之一的‘天殘地缺’這兩個老怪物生死對決,僅是這份勇氣,和這種奮不顧身的道義,就絕非尋常人所能辦到。而後他又戰敗‘狂人魔女’之子川島二郎,這些事都曾經轟動一時,江湖上的朋友沒聽說過的,那簡直就是耳朵聾了,眼睛瞎了。”

胡來歇了口氣,雙目環顧,喝了杯酒,緩緩又道:“我今天要說的,是任我殺的另一樁英雄行為。此事甚為隱密,而且牽涉極大,知道的人隻怕就不多了。各位可曾聽說過這麽樣的一個女人?她可以在不經意揮一揮衣袖間,不為什麽而殺死一個人;也可以在迷人的一顰一笑間,讓男人欲生欲死,蝕骨**,不知歸路。”

“這個女人,豈非正是魔女與仙子的結合?”眾人駭然變色,有人驚聲低呼。

“她本來就是這樣一個女人。”

“她是誰?”

“紫羅蘭夫人。”提起這個女人,胡來竟似心有餘悸,好像“紫羅蘭夫人”這個名字是永恒的咒語,隨時隨地都能讓人瘋狂著魔,令人陷入萬劫不複之地。

“原來是她!”雪袍老人不由得長出一口氣,“據說任我殺得罪了這個女人,曾經有人在華山附近見過任我殺一次,此後便音迅全無,莫非他已經死在這個女人手裏了麽?”

“紫羅蘭夫人武功已入化境,神鬼莫測,叱吒風雲,縱然是韓大少重出江湖,也未必是她的對手。這九個多月來,任我殺銷聲匿跡,隻怕是早已屍骨無存,化為一捧黃土。”說話的人身材高大魁梧,聲音有些低沉,一張略顯蒼白的臉竟似毫無生氣,但眉目之間,卻始終蕩漾著溫和的笑意,縱然是在閉口不語時,也是笑容可掬。

看見這個人,宋妍忽然低聲“啊”地叫了出來,急忙垂下螓首,再也不望這人一眼。

“你是不是認識這個人?”葉逸秋發覺到了她的異樣,低聲問道。

“嗯!”宋妍點頭輕聲道,“他叫卓不凡,是我二叔的好朋友,沒想到他居然也到了這裏。”

葉逸秋忍不住看了卓不凡一眼,再不說話,慢慢地喝著老酒。

“錯,大錯特錯。”胡來拍案大聲道,“任我殺是何等的英雄,豈會死在一個女人手裏?這世上,決沒有人可以殺死他。”

“決沒有人?”雪袍老人冷笑一聲,搶著道,“胡先生說這話,隻怕有些武斷了。”

“就算有,也隻有一人而已!”胡來沉吟著道,“這個人,就是他自己。”

眾人愕然,有人哄然大笑,有人搖頭不語,有人冷哼不屑。

“唯一能夠殺死任我殺的人居然就是他自己?胡先生莫非在說笑話?”卓不凡臉上笑意依然,聲音卻充滿了譏屑之意。

“這不是笑話。”胡來絲毫不以為軒,凜然正色道,“我的意思,就是說任我殺並沒有死在紫羅蘭夫人手裏。”

“那麽他的人呢?他究竟在哪裏?”雪袍老人問道。

“其中隱情曲折離奇,出人意料,蕩氣回腸,可歌可泣。”胡來狠狠地灌了一大口老酒,長歎道,“總而言之,一言難盡,一言難盡啊!”

“胡先生難道不能不賣關子,直接了當地說出來?”紫臉漢子跺腳急聲說道。

“嘿嘿…”胡來得意地幹笑一聲,“當日任我殺闖入死亡穀,獨力破三關,尤其是在四柱香內就大破‘英雄塚’,直如置身於千軍萬馬中取敵人之首級,這份膽識,這份豪氣,嘿嘿…真可謂‘前無古人,後無來者’。死亡穀本是紫羅蘭夫人的根據地所在,顧名思義,這是個步步危險、有去無回,充滿了死亡氣味的地方。據說那裏看不見天,也看不見地,飛鳥不渡,人跡罕至。紫羅蘭夫人覺得任我殺實在是個人間奇男子,心生愛慕,有意以身相許,與他共結連理…”

“紫羅蘭夫人居然想嫁給自己的敵人?”雪袍老人微微一怔,失笑道,“荒謬,荒謬至極!”

“富貴不能yin,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謂大丈夫也!毫無疑問,任我殺便是這種人。試問天下,哪有男人不敬佩英雄?哪有女人不愛慕英雄?”胡來一拍大腿,老臉竟也露出傾慕之色,“紫羅蘭夫人絞盡腦汁,施展百般技巧,引誘任我殺,甚至不惜以自己畢生之所有作為交易條件,任我殺卻始終未為所動。紫羅蘭夫人江郎才盡,無計可施,決定親手將任我殺除去。自古以來,正邪不能兩立。這二人之間,決鬥誓在必行,隻是這一戰,卻是為了正義而戰,為了武林和平而戰。”

“這一戰,結果究竟如何?”雪袍老人迫不及待地問道。

“結果不問可知,自然是任我殺一刀斬斷了紫羅蘭夫人的腰。這一戰,任我殺贏得實在僥幸,隻因普天之下,的確已沒有人可以殺死紫羅蘭夫人。”

“可是任我殺卻做到了,他是怎麽做到的?”

“不知道,可是他就是做到了。”胡來臉上露出一絲微笑,卻又隨即隱去,長歎道,“一舉成名天下知。這一戰,本已成就了他一世英名,但人生總有許多不完美,一個人要想成功,總難免要付出一些代價。任我殺贏得了勝利,卻也因此而失去了心愛的女人。”

“既是英雄,何愁沒有美人投懷送抱?”

“但是這個女人卻不同,她可以給任我殺的東西,別的女人是絕對給不了的,譬如信心,或者…真正的幸福。若非是她,任我殺也不至於淪落為殺手,但也正是因為她,任我殺才能成為英雄,當然,任我殺的失蹤,也與這個女人有關。”

英雄難過女人關。為什麽自古以來,每個英雄都難以逃脫這般的宿命?一時之間,有人在歎息,有人陷入了沉思…

陽光溫柔得就像是情人的手,覆蓋住了大地陰暗的憂傷;微涼的秋風就像是情人的呼吸,吹送來一陣又一陣甜蜜的芳香。

宋妍已經醉了,醉倒在秋的氣息中,醉倒在任我殺的故事裏。

女人天生愛做夢,尤其是情竇初開的懷春少女。在夢裏,她們總能遇見一個令人心儀的男子。這個男子不一定家財萬貫,一擲千金,也不一定風流瀟灑,溫文爾雅,卻一定是個重情義、守諾言、仗劍狂歌的熱血英雄。

宋妍忍不住偷偷看了葉逸秋一眼,見他隻是低頭慢慢地喝著酒,對任我殺的故事竟似無動於衷,不由得暗暗歎了口氣。這個神秘的過客看來就像一個酒鬼,整天酒不離手,當然不可能是個像任我殺那般的英雄。

任我殺是個夢,也許是天下女人共同的一個夢,可惜這個夢,畢竟太遙遠、太朦朧,像天邊的月,像水中的花,一切都可望而不可即。

微風拂起,一片枯黃的葉子悄然飄來,很快又從宋妍歎息的目光裏像一個夢般飄然遠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