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已闌珊,天邊有月,月如鉤。這一眉彎月,是否又勾起了流浪在天涯的斷腸人心底的相思?思念,本就如一條奔騰的小河流,永遠都不會停歇下來,直到它幹涸的那一刻。

星光朦朧,燕重衣的眼睛也已朦朧,像在雲中,像在霧裏,竟似隱隱含著一種憂悒。他是個浪子,浪子沒有家,也沒有明天;他還是個殺手,殺手的生命是死的,隻有把自己當作是個死人,才能做一個成功的殺手。

月兒彎彎,思念悠悠。望見明月,有的人會想起家,有的人會憶起情人,但燕重衣隻能懷念朋友。

百裏亭也在望月,思念著那兩個成熟而美麗的女人,她們曾經給了他快樂和滿足,而今,他卻為了一己私欲拋棄了她們。

“落紅本非無情物,化作春泥更護花。”

百裏亭常常把女人比喻成“落紅”。紅顏禍水這句話也許是正確的,可是女人也是人,隻要你把心給了她們,她們就會像姐姐或者母親一樣嗬護你,關心你…在你傷心的時候,她們溫暖的懷抱就是一片天空,可以讓你的淚水任意揮灑;在你快樂的時候,她們就會陪你一起笑、一起跳、一起鬧,讓你不至於一個人獨飲那一份美麗的寂寞…

百裏亭漸漸開始後悔不該一時衝動跟著燕重衣來,燕重衣簡直就不是個“人”,所做的事根本就不是“人”所能做的。

燕重衣不坐車不騎馬,百裏亭隻好陪著他一起用腳走路,現在他的靴底都快要磨穿了;燕重衣不喜歡說話,百裏亭也隻好做了回活啞巴,現在他才發現一個人有口不能言是多麽的悲哀。

夜空中一片烏雲飄過來,遮住了朦朧的月色。

燕重衣忽然輕輕歎了口氣,神情間止不住露出種傷感之意。

“明月寄相思,你想起了什麽?”百裏亭終於忍不住問道。

“朋友。”燕重衣從來都不懂掩飾自己的情感。

“你想起了任我殺?”百裏亭輕歎道,“為了他,你不惜勞苦奔波,甚至麵臨生死之劫,這麽做,值不值得?”

“就算我死,也值得。”燕重衣笑了笑,“我隻做我喜歡做的事,隻做我認為應該做的事。”

“你真的不怕死?”

“沒有人會不怕死,我隻怕自己死得不明不白,死得不得其所。”燕重衣回頭道,“你是不是在害怕?”

“我為什麽害怕?”

燕重衣又笑了笑,沒有回答,甚至連說話的意思都沒有。

百裏亭歎了口氣,也乖乖地閉上了嘴,卻突然發現,他已經開始有些了解燕重衣這個人。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他活著,因為他是世襲一等侯,有一個輝煌的家世,有花不盡的銀子,這世上的所有東西,他都可以呼之即來,揮之則去,比如女人,隻要他高興,那些女人立即就會排成一條長龍等待著他的寵愛。燕重衣卻不同,這個人似乎隻是為了朋友而活的。

百裏亭還發現,其實燕重衣和他也有一個共同之處,他們都是視錢財如糞土的人。但他需要的是女人,雖然他從不珍惜每一段感情;燕重衣需要的卻是朋友,友情已是他的一切。

他們根本就是兩種截然不同的人,此刻居然走在了一起,實在滑稽可笑。

“你想不想喝酒?”已經沉默了很久的燕重衣突然問道。

“如果你願意坐車,不管你想喝什麽酒、喝多少酒都沒問題,但現在…”百裏亭苦笑著歎了口氣。他那輛寬敞華麗的大馬車裏,不僅有美人,也有他花了很大工夫才從各地網羅回來的各種各樣的美酒。

“現在也有酒。”燕重衣笑著道。

“酒在何處?”

“有酒香。”燕重衣用鼻子深深地吸了一口微涼的空氣,“你聞到了麽?”

“月色朦朧,夜涼如水,在這荒無人煙、連個鬼影子也瞧不見的地方,哪來的酒香?”

“這是珍藏了十一年的狀元及第。”

百裏亭用一種懷疑的目光看了燕重衣一眼:“你怎麽知道?”

“我聞得出來。”

“你居然可以用鼻子聞出一種酒的名字?而且還能聞出它的年份?”百裏亭冷笑著搖頭道。

“你不信?我們不妨賭一賭。”

“好,我就跟你賭。賭什麽?”

“賭法是我提出來的,賭注就讓你來決定。”

百裏亭想了想:“你輸了,我們就坐車去金陵。”

“好!”燕重衣仿佛勝算在握,想也不想就一口答應。

“我輸了,發誓三個月都不碰任何女人。”

“你碰不碰女人,好像跟我並沒有關係。”燕重衣冷冷道。

“對我來說,一天不碰女人卻是種非常難受的事。”百裏亭歎了口氣,“那麽…如果我輸了,就撤回那筆五萬兩黃金的懸賞,保證不再找任我殺的麻煩。”

“一言為定。”

百裏亭苦笑道:“你寧願不要女人,也不願讓朋友受傷害,難道你真的是個瘋子?”

百裏亭終於也聞到了濃鬱香醇的酒香,居然真的是狀元及第。隨著酒香越來越濃,一輛寬大華麗的馬車也穿過如水般溫柔的夜色緩緩而來,點點月華灑在車廂上,更增添了它詭異的色彩。

馬車就像行走於水平如鏡的西湖畫舫那般平穩,但這並非是因為路太平坦,馬匹訓練有素,也不是因為那個聾拉著一張臉的中年車夫善於駕馭,實在是這輛馬車走得太慢太慢,馬匹隻是信步而行,就像是踏青的遊客般,如此的漫不經意。

百裏亭正想伸手截住馬車,那長相平淡無奇的車夫卻突然輕輕一聲吆喝,馬車已停住,像絲綢般柔軟的簾子裏緩緩伸出一隻白皙潔淨的手,有人笑道:“前麵兩位,可是百裏亭百裏兄和燕重衣燕公子?”

這隻手的主人,說話時溫文儒雅,隻聞其聲,便已知必然是個文質彬彬、風度翩翩的青年才俊。

燕重衣冷哼一聲,恍若未聞,百裏亭卻已開始在歡呼,大笑道:“閣下連看都不用看,居然就猜到了我們的來曆,難道是個未卜先知的高人?”

這人也笑道:“小弟一早就已收到消息,說是兩位必然會從此地經過,所以特地來此擺酒恭候。”

百裏亭看了燕重衣一眼,歎道:“隻不知閣下要等的人是我還是他?”

“自然是兩位,小弟故意讓車把式放緩腳程,就是為了不至於錯過兩位。”這人嗬嗬一笑,“夜寒露重,此間有美酒佳人,兩位先上車廂來再說如何?”

“閣下是哪一位?我們認識麽?”

“百裏兄,去年今日,西湖橋畔,你我雖是匆匆一聚,但時隔一年便已忘了小弟這位故人,豈非當浮三大白?”

百裏亭的眼睛立即亮了起來,大笑道:“原來是‘公子多情’花染花公子。”

車廂中沒有錦帳流蘇,也沒有鮮花明珠,卻有美酒飄香,佳人相伴。

思思是個很美很年輕的女孩子,她的身材已相當成熟。此刻她穿著一件鮮紅柔軟的絲袍,像溫馴的貓兒一樣蜷曲在車廂的一角,用一雙指甲上染了鮮紅鳳汁的纖纖玉手,剝了顆在溫室中培養成的葡萄,喂到她男人的嘴裏。她是個溫柔的女人,聰明美麗,懂得享受人生,也懂得男人享受她。

從第一眼開始,百裏亭就根本沒有看過“公子多情”花染這個人一眼,也沒有去看那個怯生生地坐在一邊的美麗小婢,隻是看著這個女人,看著她露在絲袍外一雙纖柔完美的三寸金蓮。他知道她在絲袍裏的**是完美而**的,一定很豐滿,也很光滑柔軟。

百裏亭就是這種色中餓鬼,隻要是女人,通常他都是絕不會輕易錯過的,即便是他隻能用目光去欣賞這個女人。

思思當然是個很有經驗的女人,她忽然坐起,——她的姿態真是風情萬種,就像舞者一樣優美。她俯下身子,慢慢地斟了三杯酒,百裏亭的目光立即發直了,他看見她俯身的時候,一片凝脂般的酥胸便露了出來。思思居然好像沒有發覺,連一點掩飾的意思都沒有。

“公子多情”花染的年紀似乎比百裏亭還稍小一些,相貌雖不及百裏亭英俊,但臉上卻始終露出種令女人迷戀的笑意,他輕咳一聲,淡淡笑道:“百裏兄,俗話說,朋友妻,不可欺…”

“她是你的妻子?”百裏亭立即打斷道。

“呃…這倒不是。”

“我們是不是兄弟?”

“小弟早就認定百裏兄是這輩子唯一的知己。”

“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這句話想必你一定也很明白。”

花染歎了口氣,輕笑道:“百裏兄的意思是想告訴小弟,你已經看上這位佳人了,是麽?”

百裏笑了笑,居然也不否認:“隻要花兄願意割愛,無論你有什麽要求我都接受。”

“隻要思思姑娘一句話,這件事就容易解決了。”花染目光一轉,看了思思一眼。

“隻要花公子不介意,百裏公子又不嫌棄,思思願意服侍三位公子。”思思嬌笑道。她真是個既聰明又聽話的女人,戲子無情,像她這種女人,是決不會得罪客人的。

百裏亭似乎很滿意思思的回答,開心地大笑著,緩緩道:“花兄,這狀元及第…”

花染竟似明白他的意思,微笑著接口道:“此酒已窖藏十一年零九天,入口順暢,回味無窮,實在是人間不可多得的佳釀。”

“十一年?”百裏亭忽然歎了口氣,回頭看著燕重衣,苦笑道,“你贏了。”

燕重衣冷哼一聲,抬目注視著花染,冷笑道:“我們此去金陵,你是從何處打聽到的消息?”

“這隻是個巧合,真正知道兩位的行蹤的,是另外一個人。”花染從容不迫地答道。

“這個人是什麽人?他現在在什麽地方?”

“一個劍客。小弟遇見他的時候,他就在十裏之外的楓林中,他告訴小弟,燕公子一定會經過這裏。”

“他還說了些什麽?”

“僅此而已。”花染笑了笑,“燕公子一定很奇怪,小弟為何在此恭候兩位大駕光臨。實不相瞞,小弟也是發出五萬兩黃金懸賞的人之一。一個月之前,小弟收到一封匿名信,信上說…”

“信上說,任我殺已經出賣了你,是麽?”燕重衣冷冷地打斷道。

“不錯,”花染歎口氣,苦笑道,“小弟的仇家已經知道此事,他們很快就會來找小弟報仇了。”

“殺人償命,這有什麽不對?”燕重衣冷笑道。

“咳咳…”百裏亭微笑道,“來來,喝酒,何必為了這些小事而大煞風景!”

清純的酒色就像是思思的眼波般泛起一層朦朧的微光,比月色更溫柔。

百裏亭舉杯一口飲盡,咂了咂舌頭:“好酒。”

“的確是好酒。”花染看了燕重衣一眼,“燕公子何不嚐一嚐?”

“這酒喝不得。”燕重衣嘴角勾起了一抹冷笑。

“為什麽不能喝?我都已經喝過了。”百裏亭搶著道。

“你喝得,我喝不得。”燕重衣搖搖頭,“這酒有毒。”

百裏亭臉色突然變得鐵青,嘎聲道:“這酒裏下了毒?”

“你那一杯沒有,下了毒的是我這杯。”燕重衣看著花染,眼神中充滿了譏屑之意,“隻因花公子要對付的人是我,你喝多少酒都沒有關係,但我隻要喝一小口,立刻就會出事。”

花染神色不變,微笑道:“燕公子看到小弟下毒了麽?”

“你的確沒有下毒,因為下毒的人根本就不是你。”燕重衣看了思思一眼,“毒在那位姑娘的指甲裏。”

“這隻是一種很普通的指甲油而已。”思思嫵媚地笑著,伸出嫩如春筍的手指,鮮紅的鳳仙花汁在燈火的照耀下,顯得有些刺眼的妖豔。

“可是這酒隻要沾到了一點點,就變成了一種毒藥,就可以讓我立即倒下。”

“思思隻是不小心碰到了而已。”思思似乎很委屈,一臉無辜,楚楚可憐,“那麽…思思再為燕公子斟多一杯酒,既為陪罪,也為了證明思思是清白的。”

思思又滿滿斟了一杯酒,自己先淺淺啜了一小口,微笑道:“燕公子,這杯酒若是有毒,思思豈非也就一起中了毒?”

燕重衣依然一動不動,搖頭道:“這杯酒我還是不能喝。”

“燕公子還是不肯原諒思思嗎?”思思的眼中似乎已有淚光,泫然欲泣。她的確是個很有經驗的女人,懂得眼淚是征服男人的鐵石心腸的最有效的武器。

“這酒也有毒。”燕重衣竟似不為所動。

思思的淚水終於滑落下來,一滴一滴,滴入酒裏。

“就算你的疑心病再重,也不該如此對待女人。”這一次連百裏亭都坐不住了,臉色鐵青,忍不住冷笑道。

“這酒本來沒有毒,可是一沾到她的嘴唇,就變成了毒酒。”

“毒在她的嘴唇裏?”

“下毒,是暗殺的一種,下毒的方法就像暗殺一樣,也有很多種。”燕重衣沉聲道。

百裏亭一時為之氣結,忽然覺得,和燕重衣拌嘴其實比和女人吵架更無趣。

“燕公子實在是個可怕的人,思思做的如此隱蔽,居然都瞞不過你的眼睛。”花染神情淡定,笑得更加動人。

百裏亭卻瞪大了眼珠子,吃吃道:“這酒真的有毒?”

“的確如此。”花染搖頭苦笑道,“小弟本想先放倒燕公子,然後以他的性命作為誘餌,強逼任我殺現身,但現在…我顯然低估了他。”

“連我都拿他無可奈何,花兄這麽做,豈非自討沒趣?”百裏亭輕歎一聲,“不過…思思姑娘下毒的功夫也實在匪夷所思,令人聞所未聞。”

花染看著燕重衣,歎道:“燕公子能否告訴小弟,你究竟是怎麽看出來的?”

燕重衣搖頭道:“我也不知道是怎麽看出來的,反正我就是看出來了。”

思思絕對是一個讓男人毫不設防的女人,而且她的每一個動作,幾乎都是完美的,是如此的不著痕跡,根本就找不到破綻,燕重衣究竟是怎麽看出來的?

這世上有一種人,天生就有一種奇異的本能,可以預知危險,從而化險為夷,任我殺是這種人,燕重衣也是這種人。

這世上還有一種人,天生一副厚臉皮,縱然詭計被拆穿,依然可以麵不改色,談笑風生,甚至照樣還能若無其事地和你稱兄道弟,仿佛一切都根本沒有發生過。這並非因為他有風度,有涵養,實在是因為他太奸詐,太狡猾,比狐狸還精明,比毒蛇更能忍。

花染無疑就是這種人。此刻他臉上依然笑意未褪,從容道:“燕公子,今日相遇,也算我們緣分不淺,你既能和百裏兄做朋友,自然也不會嫌棄小弟…”

“我和他不是朋友。”燕重衣冷冷地瞧了百裏亭一眼,大手輕揮,“我也不會和你做朋友,你這種人實在太可怕、太危險,就像是一條毒蛇,就算沒有人去招惹你,你也會突然發瘋咬人一口。和你這種人在一起,飯也不能吃,酒也不能喝,覺都不敢睡,人生豈非無趣的很?”

“過獎,燕公子的誇辭,小弟實在受之有愧。”花染臉色不變,抱拳笑道。

燕重衣苦笑一聲,再不瞧他一眼,“呼”地跳下車廂。

“你做什麽?”百裏亭急叫道。

“你是不是瞎子?難道看不出我不喜歡和這個人在一起?”燕重衣冷冷道。

“我知道你不喜歡女人,但至少這裏有酒,你何苦非要難為自己?”

“你留下,我走。”燕重衣竟真的抬步就走,百裏亭氣得全身發抖,回頭看了看思思一眼,狠狠地歎了口氣,終於也跳下了車廂。

“百裏兄,你這是做什麽?難道你要跟他一起走?”花染愕然問道。

“我已經別無選擇,因為我需要…”說到這裏,百裏亭忽然閉上了嘴。“我需要他的保護”,這種話他怎麽能說出來?堂堂一個世襲一等侯,居然落魄到這種地步,假如傳將出去,豈非是種很丟麵子的事?

“百裏兄,你先上車來,他走不了多遠。”花染似乎隱隱猜到了幾分,卻不說破,“他喜歡用腳走路,就讓他走吧,我們坐車慢慢跟著他也是一樣的。”

“這人一走起路來,永遠無休無止,不停不歇,誰也追不上的。”百裏亭望著燕重衣漸去漸遠的背影,顯然有些無奈,又有些遲疑。

“百裏兄請放心,就算他走到天涯海角,我們總也能跟上,更何況,他根本就走不出十裏。”花染臉上的笑意突然變得很詭異,“你別忘了,前麵的楓林裏,還有一個人正在等著他呢!”

百裏亭擰緊了眉,將信將疑,猶在遲疑,一扭頭突然瞧見思思那一對勾魂奪魄的灼熱的目光,忍不住輕歎口氣,終於不再猶豫。他本是養尊處優的世家子弟,這一生中從未缺少過什麽,尤其是美酒和女人,燕重衣這人冷酷少言,和他走在一起,雖然隻是短短幾個時辰,百裏亭卻仿佛覺得已是三個春去秋來的漫長。這種滋味,豈非正如人間煉獄般痛苦的煎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