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傷新痛,饑寒交迫,幾乎讓任我殺崩潰。直到已完全聽不到龍大少那瘋狂的笑聲,他才緩緩睜開眼睛,看見已被踩扁、幾乎被雪花淹沒的饅頭,他冷漠的眼神忽然發出一種光芒。饅頭雖髒,但仍能充饑;隻要能充饑,髒一點又有什麽所謂?他已不必在意別人的譏笑,也不必理會別人鄙夷的目光。活著,絕不是可恥的。隻有那些沒有勇氣選擇繼續生存的懦夫,才會認為活著是一種悲哀的痛苦。

此時的他已奄奄一息,但他還是用力地爬過去,隻不過是幾步之遙,但對於他卻仿佛咫尺天涯。誰能想像,他此刻竟有多麽的可憐,又是多麽的淒涼?任我殺也沒有去想,他的雙手顫抖著,牢牢抓住一個饅頭。饅頭已經扁平如一塊燒餅,還沾著雪花,但他毫不介意,也不管有多髒,大口大口地撕咬著,仿佛正在品嚐山珍海味。

他實在太饑餓了,他需要恢複體力。他好不容易才把這個饅頭咽下去,手指才碰到另一個饅頭,忽然就聽見了一種聲音——那是車輪碾碎冰雪的聲音。

任我殺沒有理會,用舌頭舔幹淨黏在手指上的肉屑,抓起第二個饅頭又開始啃食。

聲音戛然而止,馬車在他的麵前突然停住,一股淡淡的幽香從車廂中飄出,飄飛在風雪中。他忽然感到這幽香竟無比熟悉,猛一抬頭,就看見了一個人——今生今世,他最不想再見到的女人。他曾經發誓,再也不見這個女人,可是他偏偏就在此時此刻、此情此景與她陌路相逢。

歐陽情依然長發如雲,披在肩後,依然一襲青衣,衣袂飄飄,她的臉上依舊係著一麵黑紗,眼睛依舊如秋水般溫柔。她看起來還是和平常沒有什麽不同——不可方物,美如天仙。

歐陽情依然沒有改變,改變的隻是任我殺。

“你…你是…”歐陽情猛然怔住,她隻覺得這眼神竟似萬分熟悉,卻絕對想不到眼前這個小乞丐就是任我殺。

任我殺呆了呆,突然把臉埋在雪裏,再抬起頭時,血與雪斑斑點點,模糊了他的麵容。

歐陽情輕搖螓首,心裏暗暗歎息:“這人當然不是任我殺,他怎麽可能變成這個樣子?我一定是太想他了,所以才認錯了人。”

任我殺突然大聲地咳嗽起來,嘴裏的饅頭肉屑和著腥紅的血噴了滿地。

歐陽情生起一種惻隱之心,摸出一錠銀子,輕輕遞給任我殺,柔聲道:“是不是有人欺負你?你受傷不輕,趕快去找大夫看看。”

在金陵城裏,乞丐被毆打這種事情,幾乎每一天都有可能發生,她早已司空見慣。

她的聲音溫柔甜美,仿佛春風秋雨拂過,那一抹柔情便長留心頭,任我殺似已癡了。

歐陽情猛然嬌軀一震,幾乎摔倒。這人的眼神,這人的目光,她實在太熟悉,太銘心刻骨了,這幾天以來,她每個晚上都夢見過這般的眼神,這般的目光——一抹雲淡風清的憂鬱,一絲似有還無的冷漠,一種不可抑止的哀傷。

“你…是你…是不是你…”她忍不住失聲叫道。

任我殺猛然驚醒,嘶啞著聲音道:“我不認識你。”

“是你,我知道一定是你。你的眼神,我永遠也不會忘記。”歐陽情大聲道,“你怎麽會變成這個樣子?究竟發生了什麽事?”

任我殺也不知從哪裏來的力氣,一躍而起,大聲道:“我是誰?你又是誰?我都不知道自己是誰,你又怎麽會知道我是誰?”

歐陽情一眼瞥見他左手無名指上的指環,一顆心已沉了下去,直落穀底,哽咽著道:“你的指環…這是我送給你的指環…你為什麽不肯承認?”

任我殺抱著頭,發出一聲淒楚的慘叫,大吼道:“我不是,我不是,我什麽人都不是…”

他突然轉身,發力狂奔,奔出幾步,忽然一個踉蹌,摔倒在地,接連幾個斤鬥,又掙紮著爬起,繼續狂奔。

歐陽情沒有追,隻是呆立風雪中,芳心仿佛已被一種痛苦絞碎。

任我殺蹣跚的身影,很快就消失在風雪飄來的那個方向。她還是沒有追出去,痛苦地緩緩閉上了眼睛,淚水,終於奪眶而出,滑落她的臉頰,濕透了麵紗。

她的倩影,仿佛已在風雪中凝固;她的心,仿佛掉進了千年冰洞。雪花一片一片,片片不斷,落在她的頭發上、肩上、衣襟上,她仿佛已無所覺。衣袂飄飄,她的思緒也已隨風飄去。

他一定就是任我殺,為什麽他自己不肯承認?為什麽,他會變成這個樣子?究竟發生了什麽事?

她心裏有太多太多的疑問,卻偏偏找不到答案。

任我殺就像是一頭受了傷的野獸,慌不擇路,一路狂奔,奔出長街,轉過幾條小巷,踉踉蹌蹌,跌跌撞撞,撞翻多少個路人、攤子,摔倒了多少次,他都已記不起來,剛剛轉了個彎,整個人就撞在一個人的身上。他的身子立即像一隻皮球,反而被那人彈飛出去,重重地撞在牆上才滑落下來。他蜷縮在雪地上,又開始咳嗽,不停地咳嗽。等到喘息和咳嗽終於漸漸平息,他才像在風中不停搖擺著的小草,緩緩站了起來,一抬頭,就看見了那個人,他的雙眼突然迸濺出火花——仇恨的火花。

這個人不僅廢了他的武功,還奪去了他的享受生活的權利。就是這個人,讓他活得比死還痛苦,連狗都不如。

這時候,天色已漸漸暗下來,那人的眼珠子漆黑如夜,發出一種可怕而凶殘的光芒。他冷冷瞧著任我殺,冷冷道:“你變了。”

任我殺盡量使自己的身子站直,也冷冷道:“我的確變了,活得比死還痛苦,連狗都不如。我永遠也不會忘記,這全是你的賜予,是你帶給我的悲哀。”

“你更不能忘記,我們是敵人,不是朋友。我說過,對敵人,我絕不會心慈手軟。”

任我殺咬著牙,目眥盡裂,雙拳握緊,一字一句地道:“總有一天,我會讓你倒在我的刀下。”

每一個字仿佛都塗滿了鮮血,充滿了仇恨,就像千萬年的詛咒,又像是永恒不變的毒誓。

那人的目光充滿了不屑和譏笑,冷笑道:“可是你現在連刀都已握不住,你已成廢人,根本再也用不了你的刀了。”

任我殺的目光又露出一種悲哀,但他的臉卻還是堅毅而倔強的,冷漠地道:“隻要我能活下去,我就有機會殺死你。”

“癡人說夢話。”

“你最好別死得太早,我一定要用我的刀,斬斷你的腰,一刀兩斷!”

“如果這種奇跡會發生,我一定會洗淨我的腰等著你。但願你不會讓我等太久。”

“我也希望不用等太久。”

那人默然半晌,忽然道:“‘殺手無情’青龍燕重衣是不是你的朋友?”

任我殺臉色微微一變,眼睛卻已發亮。

“殺手無情”青龍燕重衣的確是他的朋友,他們不僅是朋友,也是兄弟。他們彼此了解對方,信任對方,因為他們都是殺手,是同一條道上的人。

在這世上,唯一能使任我殺興奮的東西,就隻有朋友和酒。朋友給他帶來快樂和希望,酒可以讓他忘記痛苦的過去。朋友和酒,本來就是分不開的,就好像美女和金錢,永遠都緊緊相連在一起。

那人緩緩道:“我告訴你一個好消息,燕重衣現在已到了金陵城。”

黃昏,還是黃昏。雪在飄,金陵城外,有人踏雪而來。

這人的步伐很輕,也很快,他的腰挺得很直,寬大的黑色鬥篷迎風敞開,露出腰間一截劍柄。劍柄陳舊而古老,卻又極其光滑。

他頭戴一頂寬大的鬥笠,鬥笠壓得很低,遮住了大半個麵孔,隻微微露出一小截挺拔的鼻尖,和兩片薄薄的嘴唇——這樣的嘴唇,往往代表著堅毅和倔強。他應該還很年青,渾身都散發出一種冷漠的神采,但這份冷漠卻無法掩蓋他青春的氣息。

這人行走如飛,但他全身隻除了兩隻腳在運動外,其餘所有的關節,仿佛完全都處於休息狀態。他這種姿勢雖然怪異,卻一點也不覺得難看。他似乎絕不會浪費多餘的東西,包括力氣。

在他身後不遠處,雪花濺起,車輪聲響,一輛雖然陳舊但讓人感覺很舒服的馬車,不徐不疾地跟了上來。

這人頭也不回,依舊大步向前走,腳步踏在雪上,卻不見雪花隨之飛起,隻留下不深不淺的足印。

身後那輛馬車終於追了上來,趕車的車夫是一個須發皆白、短小精悍的小老頭,雙眼炯炯有神,散發出一種懾人的精光。他的年紀似乎早已過了天命之年,卻毫無老態龍鍾的樣子。他的腰也挺得很直,仿佛在告訴別人,又像是在安慰自己,他還沒有老,他絕不是輕易就向命運低頭的人——許多人都是這樣,年紀越大就越不服老。

“年輕人,到車廂裏避避風寒吧!”老車夫扭頭對這人道。

這人沒有回頭,淡淡道:“不!”

“小老兒好幾天沒做生意了,年輕人就賞個臉,讓小老兒討幾個銅板打打牙祭怎麽樣?”

“不。”

“那就和小老兒做個伴吧!”

“不。”

“原來你隻會說‘不’。”車夫苦笑道。

這人仍道:“不。”

“風雪正大,年輕人何苦折磨自己?”

這人倏然駐足,緩緩道:“老人家…”

他的聲音立即被車夫的咳嗽聲打斷,車夫笑嗬嗬道:“如果你不介意,可以叫我杏伯,但千萬別叫我老人家。”

“我想告訴你一件事。”

“請說。”

這人仿佛一尊石雕,站在那裏動也不動,頭更不抬,他黑色的身影在潔白的雪襯托下,竟似極有詭異和神秘之意。杏伯等了半晌才聽他緩緩道:“你知道一個人隻有一張嘴巴是為什麽?”

“當然是為了吃飯。”

“錯,是少說廢話!”

杏伯怔了怔,苦笑道:“原來小老兒廢話說得太多了。”

“我還想告訴你,人生來兩條腿,本就是用來走路的。”

“你是不是還想告訴我?你從不坐車,也不騎馬,你就隻喜歡用腳走路?”

這人默然不語,似乎已默認了。

杏伯歎了口氣:“我發現你很像一個人,你和他有很多相同之處。”

這人還是沒有說話,惜字如金。

“他是我的朋友,也是個年輕人。他也認為人的腳是用來走路的,所以他從不坐車,也不騎馬,即使他身受重傷,行動不便,他也不願意以逸待勞。因為對他來說,走路也是一種休息,這個時候,全身的肌肉都可以鬆馳下來,他就可以把自己的精氣神調整到最佳狀態。”

這人若有所思,過了很久才道:“你這位朋友很有趣。”

“我卻不這樣認為。他是個殺手,有故事的殺手。”杏伯搖頭道。

“殺手?他是誰?”這人眼睛忽然一亮。

“‘一刀兩斷’任我殺。”

這人倏地抬起了頭,他的確很年輕,他的臉英俊而堅毅,冷漠的眼睛裏,卻閃動著灼熱的光芒,一臉的漠然,一臉的倔強。

杏伯忽然發現,這個年輕人的氣質和任我殺幾乎完全相同,隻是這人的眼神充滿了熱情,任我殺卻太憂鬱。他們的身子同樣站得筆直,如果任我殺是用堅冰雕刻出來的,那麽這人就一定是用鋼鐵鑄成的。

“你見過他?他現在在哪裏?”這人沉聲道。

杏伯沒有回答,反問道:“你在找他?”

“嗯!”

“你是他的什麽人?”

這人遲疑了很久,才緩緩道:“朋友!”

杏伯搖頭道:“我也已經很久沒見過他了,聽說他曾在‘天涯海閣’出現過幾次,如果你要找他,可以先去找歐陽情。”

“歐陽情?”

“她是‘天涯海閣’的大老板,是個很特別的女孩子,據說她是任兄弟的紅粉知己。”

這人的眉頭突然擰緊。

“你又是誰?”

這人淡淡道:“‘殺手無情’青龍燕重衣。”

殺手須無情,多情非殺手。沒有人可以否認,燕重衣無情,但也多情。殺人的時候,他從來都不會手軟,絕不留情;對朋友,他卻可以放棄一切,上刀山、下火海,絕不會皺一下眉頭。

言而有信,一諾千金,這是殺手的宗旨和原則。也許正是因為他跟任我殺有太多的共同之處,所以兩人才會結為生死之交。

人生得一知己,夫複何求?

大雪紛飛,夜如潑墨。

掌燈時分,“天涯海閣”來了一個奇怪的客人。這人頭上戴著一頂鬥笠,遮住了麵容,鬥篷敞開,露出一個劍柄,看他的裝束,就仿佛是個沒有歸宿的江湖浪子。

燕重衣一走進來,每個人都感覺到了他的冷漠和堅毅,他卻沒有向任何人看一眼,像標槍般站在安柔麵前。他的身材並不算特別高大,但安柔卻感到這人身子簡直就像一座冰山。

燕重衣冷冷道:“我找歐陽情。”

他隻說了五個字,安柔卻如置身千年冰洞,這人的冷漠,讓她不由自主地想起了那個同樣冷漠的殺手任我殺。

“大當家不在,如果你有事找她,我可以為你轉告。”安柔甩甩頭,忍不住倒吸了一口涼氣。

“你?”燕重衣目光低垂,看著眼前這個至少比他矮了一個頭的少女。

“我叫安柔,是這裏的二當家。”安柔嫣然一笑。

“我找歐陽情。”

“她今天一早就出去了,不知道什麽時候才會回來。”

“我等。”燕重衣沒有再多說一句話,找了個最偏僻的角落坐了下來。

安柔輕盈地走過來,道:“你就這樣等?”

燕重衣沒有說話。

“你要不要喝點什麽?酒?還是茶?”

“竹葉青,五斤。”

竹葉青是濃度很高、後勁極強的一種烈酒,就算尋常酒鬼,也絕不敢隨便喝上三兩斤。燕重衣非但把五斤竹葉青喝得點滴不剩,而且又要了五斤,他好像天生就是喝不醉的酒鬼,居然連一點醉意都沒有。

他沒有追問歐陽情的下落,他決心等,一直等到她回來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