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吞噬靈魂的妖怪

在一個農家小院裏麵,幹瘦幹瘦的老頭子正穿著一件肩上破了兩個小口子的汗衫,一條沾滿泥土的褲子,腳上提拉著一雙深藍色的拖鞋。此時他正坐在一張木椅上麵,一邊曬著太陽一邊眯著眼睛看自家養的雞子在院子裏麵撒歡地跑。

這個破舊的農家院他已經在這裏住了三十多年,這裏的每一個角落他都無比的熟悉,隻有在這裏,他這個已經活了九十六歲高齡的老人家才能感受到一點點安全感。

正午的太陽正好,老頭子不禁昏昏欲睡。

他有一個做了一輩子的夢,對於他來說這即使噩夢也是美夢,這是他前半生最美好的回憶。

在夢中,老頭子化成一縷魂魄,再次回到了那個歌舞飄搖的年代。那時候他還很年輕,在那個貧窮落後的年代,有漂亮舞女的地方可不是誰有錢就可以進得去的。但是他出身於一個血統很高貴的家庭,是家裏麵的三公子,也是最醜最不出色的三公子。

他有兩個哥哥和一個姐姐,除了他以外,他們都是當時社會的上層數一數二的人物。三公子是家中最小,他的父母是老來得子,所以將他寵得像個小姑娘一樣嬌氣。

人人見他都會議論紛紛,說這個其貌不揚的三公子倒是挺風,流,什麽都不會也就罷了,還總喜歡學著大人的樣子往那些煙花柳巷鑽,充其量就是個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風,流的公子哥,將來最好的出路就是讓家裏人在衙門找個清靜點的活兒,然後娶一個舞女,這一輩子都不會有什麽出息。

任誰若是有事要找三公子,那便要去快樂教場,一找一個準兒。那時候的快樂教場還是很有名氣的,雖然隻是個煙花柳巷之地,但也得是達官顯貴才能進入的高級娛樂場所。三公子喜歡獨自一人坐在二樓最左邊的第三個雅間,因為他曾一個一個地試過,在所有雅間中隻有這個雅間是全場視角最好的。

每每坐在雅間裏麵,他會要一盤成色佳的瓜子和一壺上好的雨後茶。

快樂教場的歌舞一演就是一天,在數不清的歌女舞女中間,這裏有個最出色的歌女名叫夜鶯,聽說小的時候是被自己的親爹給賣進來的,現在長到了十八歲,一副好嗓子和豔麗的相貌讓她名動全城。

在一整天的時間裏,很多歌女都是一天演好幾場。可是夜鶯就很高高在上,她每天就隻演那麽一場,唱完了便下台再也找不見人影。可是隻要她一出場,台下的觀眾便會歡呼起來,所有人的眼睛仿佛都像是要黏在她的戲袍上麵一樣,在台上的一顰一笑都會勾得人們失了魂魄。

三公子每天都泡在這裏,就隻是為了等夜鶯每天一場的演出。他看了她五年,早在夜鶯還隻是個默默不聞毫不出彩的小女孩的時候,三公子便一直都在注視著她。

他有個驚人而又細膩的發現——他發現,成名後的夜鶯每一次演出身上都隻穿著旗袍和從洋人那裏傳過來的高跟鞋,隻有這個搭配。他最喜歡夜鶯曾經穿過的那身白色墨色相間的旗袍,腳上踩著一雙銀閃閃的高跟鞋,整個人看起來都像是一副迷人的山水畫。

夜鶯喜歡將一頭長發高高挽起,就像是古時候的女子,慵懶而絕代芳華。

三公子最喜歡她嘴唇的顏色,那濃烈的紅色就像是女子的熱情一般令人為之瘋狂。他知道她平時無聊的時候喜歡抽一些從洋人那裏傳過來的大煙,那時候的人們都管他叫做崇洋媚外,腆著臉去貼人家的冷屁股。

可是唯獨三公子就覺得,這樣風情萬種的夜鶯在大煙飄渺的薄霧中顯得更加有氣質。

在萬眾矚目的台上,夜鶯會搖曳著自己婀娜多姿的身段,濃烈的紅唇微微張開些來,隱隱約約露出兩三顆潔白的牙齒將她繞梁三日而不絕的歌聲婉轉吟唱出來。

“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君恨我生遲,我恨君生早。

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恨不生同時,日日與君好。

我生君未生,君生我已老。我離君天涯,君隔我海角。

我生君未生,君生我已老。化蝶去尋花,夜夜棲芳草。”

三公子隻想要就這樣聽 她唱歌聽一輩子,如果可以的話,他可以為之付出一切。包括他的家世他的財產,如果能夠讓夜鶯同意跟了他的話,哪怕讓他這個十指不沾陽春水的公子哥去做任何事都可以,再苦再累他都不會抱怨一句。

散盡千金隻為博得紅顏一笑,從海外商船專門運過來的大批大批高級麵料和製作高跟鞋要用的皮革都被送往夜鶯的住處。在那個貧窮的年代,世人都罵他三公子是個敗家子,大把的錢都浪費在一個歌女的身上,十分的不值得。

可是三公子毫不在意別人的眼光,他從來都不會告訴他們,他每個月都還會親自去製造鴉片和大,麻的工廠裏麵親自監督,然後為心心念的夜鶯帶來提煉得最純淨的大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