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護衛早已跟著周武的身影,飛過案桌將他拿住。

“你敢拿我,不怕上頭慕容將軍要你的命?”周武掙紮著嚷道。

“本州頭上隻有青天,隻有聖上。”劉知州說。

“我是朝庭命官,你拿不得我!”周武嘴上還硬著。

“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劉知州義重嚴詞。

“我犯了什麽法?”周武仗著還沒有查出他的底細。

“抗拒公務、以下犯上、非法行凶,這還不夠嗎?”劉知州數落完命令道:

“把人犯周武帶走!”

第三天早上,知州衙門和鹽道衙門門口,同時張貼出查辦鹽道官周武的告示:

告示

查長沙鹽道周武:欺君惘上,私抬官鹽價格每斤十錢;貪贓枉法,收受賄賂折白銀九十萬兩,數額特別巨大;欺壓百姓,草菅人命,打死百姓曲某某、田某某二人,傷殘百姓黃某某等二百餘人,罪行昭昭,本人供認不諱。

罪官周武,身為朝庭命官,不思報效朝庭,愛護百姓,反而欺君惘上、貪贓枉法、魚肉百姓、草菅人命,實屬罪大惡極,不殺不足以平民憤。為匡正國法、伸張正義、懲惡揚善、以儆效尤,判罪官周武斬立決,於今日午時三刻在瀏城橋刑場執行。

大宋欽命巡遊通判、長沙知州劉秉晟。

太宗至道元年年六月十七日。

長沙百姓奔走相告,鳴放鞭炮通宵達旦。

百姓甲:“新任知州就是我們那天在四海春吃飯時那個說話的娃娃,難怪他那麽大的口氣,真是凡人不可貌相。”

百姓乙:“就是貌相又怎麽樣,他不是一表人才?”

百姓丙:“曆來的知州不敢對鹽道說半個“不”字,這個娃娃知州到好,竟敢殺了他,而且是斬立決,先斬後奏,真不知道是太年輕還是有什麽特別來頭。”

百姓乙:“怎麽會沒有來頭?他是皇上的救命恩人。二十年前他的爺老子就讚過了的:

八十公公生一娃,笑煞長沙百萬家。若是老夫親血脈,將來必定坐長沙。

如今算是顯靈了。”

百姓甲:“這下長沙人會有好日子過了,謝天謝地,謝劉知州。”

長沙各衙門,很晚還沒有關門,無不議論著今天發生的事情。

督學:“我第一次見到知州大人,就知道不是一盞省油的燈,但也不知他竟有生殺朝廷命官的權柄,原來他還有巡遊通判的身份。話也得說回來,我等還真應該好好報效朝廷。”

轉運使:“我就喊應他不要撞頭七,他不聽,誰知道竟然還是殺身之禍。”

提轄:“這個鹽道二十年來橫蠻霸道,不知幹了多少傷天害理之事,今天算是報應,死有餘辜,說實在的,長沙是要個劉知州這樣的長官了。”

藩正街知州衙門前的鳴冤鼓成天價響個不停,門口排起了申訴告狀的長龍,來的多是勞苦百姓。

劉秉晟不論走到哪裏,都有攔轎鳴冤告狀的。他的這一把火鎮懾了長沙,點燃了長沙的希望,一時間也把自己搞得頭昏腦漲、有苦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