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於十一月廿二日的深夜被押解到盧家灣法巡捕房。在捕房門口下了汽車以後,那個法國人和翻譯在我左右擁著走上石階。這時那翻譯不但在旁擁著我,而且用一隻手挾著我的手臂。我向來沒有做過犯人,這是破題兒第一遭,心裏想這明明是怕我逃走的樣子,突然發生著奇異的感覺。剛走上石階兩三層,瞥見有兩三個人也挾持著史良女律師在前麵走。她身上穿著西式的婦女旅行裝,上身穿的好像男子西裝的上身外衣,下麵穿的是好像水手穿的廣大褲腳管的褲子,外麵罩一件女大衣,全身衣服都是黑色的。我看她的態度很從容,偶然回過臉來,臉上還現著微笑。我們相距約有十步左右。我本想走快幾步湊上去問她沈鈞儒先生是不是也已被捕,因為我心裏時刻擔憂著他老先生的安全。可是在我左右挾著我的人看見前麵有史女士在走,反而停住我不許走,等了一下,史女士已走遠了,才許我再舉步繼續向前走去。我心裏又想,這大概是因為犯人需要彼此隔離的。

我被擁至二層樓上政治部的一間辦公室裏。到後即由那個法國人問話,並由那個同來的翻譯在旁擔任譯述。他先問我的姓名年歲和職業,加入了什麽政治團體。我承認我是全國各界救國聯合會的執行委員之一,但是從來沒有加入任何政黨。他問救國會的宗旨,我說是主張抵抗日本對中國的侵略。我並問他:“假使你們法國也被別國侵略,你立於國民的地位,要不要起來主張抵抗這侵略?”他點頭微笑。談到這裏,他很客氣地說,捕房捕我,不過是應中國公安局的要求。我說我要知道究竟犯了什麽罪?他說中國公安局告我是共產黨!我說我要他們拿出證據來。他一邊問,一邊就筆錄下來。大概問了半點鍾。他坐在辦公桌的後麵問,翻譯坐在辦公桌旁邊譯,我就坐在辦公桌的前麵,剛和他相對。問後那個法國人走了,那個翻譯對我說:“對不住,今天夜裏要請你住住監獄,明天上午八點鍾才送法院。”我默然。他接著說:“不過你們是上等人,我們可以把你送到上等人的監獄裏去,不致和那些齷齪的苦力混在一起。”我仍然沒有什麽話說,隻有隨他到樓下去。

他帶我到樓下的另一間辦公室,也許是巡長室吧,裏麵有個櫃台,櫃台裏麵坐著一個穿製服的法國人(也許是巡長),還有個穿便服的法國人跑出跑進。離櫃台略遠處有個欄杆,這欄杆裏麵大概是預備犯人立的地方。他們就叫我立在這欄杆裏麵。房門口有安南巡捕守著。我在那裏大概立了一小時左右,有個穿西裝的中國職員押著史律師進來。他們叫她站在櫃台和欄杆之間,我們仍不許談話,隻能遠遠地點頭微笑而已。再等一會兒,有一個安南巡捕和一個好像“茶房”模樣的中國人進來。這中國人問我犯什麽罪,我說犯“救國罪”,他也莫名其妙,土頭土腦地走了。這個安南巡捕就開始向我身上搜查,用兩隻手在我衣上摸了一遍,又伸進各個衣袋裏檢查了一下,然後取出我的裝錢的小皮夾子,取下我西裝領上的扣子,取下我的領帶,取去我的吊襪帶,取下我的手表,取下我皮鞋上的帶,取下我吊褲子用的吊帶(吊西裝褲子用的),取去我縛在裏褲上的帶,取去我不能一刻離的眼鏡!他們對我說這是必須經過的手續,我當然沒有話說,隻得聽任他大取而特取!不過最後取到我的近視眼上的眼鏡,卻使我感到太不方便了,我就提出抗議,要把眼鏡留住,他們不肯。這時史律師遠望著我那副樣子,她竟臨時做起我的“辯護律師”了,對監視她的那個穿西裝的中國職員說,某先生(指我)是社會上有地位的人,不必這樣搜查,眼鏡也應該讓他留用,並叫他把這個意思轉達給櫃台裏的那個巡長聽。結果沒有達到目的,我的眼鏡當然是照脫下來了,這時隻有對著我的臨時“辯護律師”苦笑。我的近視雖不算怎樣厲害,但是沒有了眼鏡,看較遠的東西便有些模糊,舉起步來便有些飄飄欲仙的感覺!這又有什麽辦法呢?隻有暫時做做“仙”罷了!其實我的這位臨時“辯護律師”自己也吃了苦頭,後來我們同到高三分院的待審室裏,據她說,她那夜身上的褲帶也被取去!她還說著笑話,說幸而她穿的是西裝褲,否則不免有傷風化了!

這種手續大概是預防犯人要暗尋短見吧。但是我們都要留著這有用之身為救國努力,誰願尋短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