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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醫寶典:醫學啟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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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下 十二、藥用根梢法
《
中醫寶典:醫學啟源
》
作者:
(金)張元素
凡根〔之〕在上者,中半以上,氣脈上行,以生苗者為根。中半以下,氣脈下行,入土者為梢。當知病在中焦用身,上焦用根,下焦用梢。經曰:根升梢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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