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房秘訣》雲∶衝和子曰,《易》雲∶天垂象,見吉凶,聖人象之。《禮》雲∶雷將發聲,生子不成,必有凶災。斯聖人作誡(誠),不可不深慎者也。若夫天變見於上,地災作於下,人居其間,安得不畏而敬之?陰陽之合,尤是敬畏之大忌者也。

又雲∶彭祖雲∶消息之情,不可不去,又當避大寒大熱,大風雨、日月蝕、地動雷電,此天忌也。醉飽喜怒,憂悲恐懼,此人忌也。山川神祗杜穗,井灶之處,此地忌也。既避三忌,犯此忌者,既致疾病,子必短壽。

又雲∶凡服藥虛劣及諸病未平複,合陰陽,並損人。

又雲∶月殺不可以合陰陽,凶;又雲∶建、破、執定日及血忌日不可合陰陽,損人。又雲。

彭祖雲∶**所以使人不壽者,未必鬼神所為也。或以粉納陰中,或以象牙為**而用之,皆賊年命,早老速死。

《蝦墓圖經》雲∶黃帝問於歧伯曰∶男女所俱得病者,何也?歧伯對曰∶以其不推月之盛毀,之暗明,不知其禁而合陰陽,是故男女俱得病也。

月生四日不可合陰陽,發癰疽;月生六日不可合陰陽,是故男女俱得病也。

月生九日不可合陰陽;月生十五日不可合陰陽,女子中風病大禁,月毀三十日不可合陰陽,禁。

《華佗針灸經》雲∶冬至、夏至、歲旦,此三日前三後二皆不灸刺及房室,殺人,大禁。

《養生要集》雲∶房中禁忌∶日月晦朔,上下弦望,六丁六丙日,破日,月二十八日,月蝕,大風甚雨,地動,雷電霹靂,大寒大暑,春秋冬夏節變之日,送迎五日之中,不行陰陽。本命行年禁之,重者夏至後丙子丁巳。(今按∶《玉房秘訣》雲∶丙午丁未黃帝問《素女經》作丙子丁醜。)

冬至後庚申辛酉及新沐頭,新遠行疲倦大喜怒者,不可合陰陽,至丈夫衰忌之年不可忌施精。

又雲∶安平崔實子真《四民月令》曰∶五月是曰仲夏,是月也。至之日陰陽爭血氣散,先後日至各五日寢別內外(月令曰是上聲也)十一月仲冬是月也,至之日也,陰陽爭血氣散先後至日各五日寢別內外。

又雲∶交接尤禁醉飽,大忌也,損人,忌也。損人百倍醉而交接或致惡創或致上氣。欲小便而忍之,以交接使人得淋;或小便難,莖中溘,小腹強大。喜怒之後不可以交接,發癰疽。

又雲∶卜先生雲,婦人月事未盡而與交接,既病。女人生子或麵上有赤色凝如手者或合在身體。又男子得白駁病(又雲已醉勿房 已房勿醉 已飽勿房 已房勿飽 已勞勿房 已房勿勞 已饑勿房 已房 洞玄子雲,男年倍女損女,女年倍男損男。

又雲∶《素女論》曰,五月十六日,天地牝,牝日不可行房,牝之不出三年必死。何以知之。但取新布一尺又雲∶交接所向時日,吉利,益損順時,效此大吉。

春首向東 夏首向南 秋首向西 冬首向北 陽日益(單日是)陰日損(雙日是)陽時益(子時以後午前是)陰時損(午時以後子前 是)

春甲乙 夏丙丁 秋庚辛 冬壬癸 《千金方》雲∶四月十月不得入房(陰陽能用事之月)

又雲∶日初入後勿入房。

又雲∶新勞須沐浴然後合禦,不沐浴不可禦也。

又雲∶凡熱病新瘥及大病之未滿百日,氣力未平複西以房室者略無不死。熱病房室名為陰陽之病皆 即以小腹急痛手足拘拳而死。

治之方,取女 衣附毛處燒服方寸匕,日三,女人病可取男 如此法。(今案葛氏方雲得童女 又方取所與交婦人衣覆男子上一食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