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兒方例第一
《短劇方》雲∶黃帝雲∶人年六歲以上為小,十八以上為少,二十以上為壯,五十以上為老也。其六歲以還者,經所不載,是以乳下嬰兒病難治者,皆無所承按也。中古有巫 立小兒《顱囟經》以占夭壽,判疾病死生,世相傳有少小方焉。
今按∶《太素經》雲∶小兒初生為嬰,能笑為KT 脈(兒)。
《經義解》雲∶小兒初生號赤子。
《產經》雲∶凡兒生當長一尺六寸,重十七斤。
《針灸經》雲∶十歲小兒,七十老人不得針,宜灸及甘藥。
《千金方》雲∶凡新生兒七日以上,周年以還,不過七壯,炷如雀屎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