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生要集》雲∶凡溫病傷寒愈後,但宜食糜粥,唯少少,勿食大飽,引日轉久,可合羊、又雲∶凡傷寒毒病愈百日之內,禁食豬肉、腸、血、肥魚、膩(女利反)幹之難消之物。

不禁 《養性誌》雲∶諸病愈後勿食五辛,食之令人目失明。

《七卷食經》雲∶時行病愈,食禁葫、韭、蝦、鱔輩,不禁病複發則難治,後年輒發。

時行病後禁餅餌、魚膾、諸生果菜,難消之物,皆複發病。

時行汗解愈後勿飲冷水,損心胞,常虛不能伏。

時行病患不可食鯉鮪、小鯉及鱔,令病不愈。

又勿食生棗及羊肉,膈上乃為熱KT 。

凡病患不得食熊肉,令作長病,終不除愈。

時行後禁飲酒、食生魚肉,令泄利,難治。

時病愈後未滿三月,食 (以周反)魚複食諸菜,三年肌膚不充。

又食梅油脂物,令暴利難治。

又食瓜合魚膾,令病複發。

又食蒜膾,令人損胃消。

又未滿三月,食鱔 即複病。

時行病後未強食青花菜,令人手足損重。

又飲酒合陰陽複,病必死。

又食生菜合陰陽,複必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