脾喜燥,傷於寒濕則不能消磨水穀,宜術附以溫燥之。然脾陰不足而穀亦不化,又不可以溫燥為治。
有思慮傷脾,脾虛不能統血而矢出者;有思慮傷脾,脾虛不能消穀而作瀉者。此皆以回護中氣為本,勿治其標。
有肺虛不統衛血,血溢妄行,隨氣出於鼻為衄。如動氣在右,汗之令衄是也。脾虛不能行津於三陰,胃虛不能行氣於三陽,氣日以衰,脈道不利,其血悉皆中積,此而欲消,其留瘀當以參耆監之。
胎已數月,忽下血不止,有癥痼害者,當下其癥而胎始安。設不知此,但一味養血安胎,是為癥痼樹幟也,胎可安乎?
劉澹庵曰:下癥安胎,必用驅逐峻劑,雖有故無殞。然不定其虛實而施之,恐非定法也。
火氣逆上是肝腎之陰失其龍雷蟄伏之性而上逆者,至於胃中濕熱下流,又是邪氣乘其木而陰氣反走於上,俾上焦之陽不伸而肺中治節之令不行,故見為鼻塞、胸滿、涎溢、惡寒戰栗之證。又咳嗽煩冤,是腎氣之逆也,其所以上逆之故,亦有此二者虛實之異。推此則治痰莫先於降火,降火之法,亦須識此二者虛實之異。又平脈雲:少陰脈不至,腎氣微,少精血,奔氣迫促,上入胸膈。夫少陰脈不至,是先天元陰元陽受傷。腎者,先天也;脾胃者,後天也。先天既已受傷,則不能生乎後天,故脾胃之陰陽亦傷,不能運化水穀而生濕熱,熱下流則**之氣化不行,濁氣因而上入,濁氣上入,肺氣便壅,脾氣愈滯,於是為痰為飲而腹脹食滯之症形焉。其少陽生發之氣鬱而不得升,為周身刺痛,為嘔逆吐酸。心主之陽,為濁陰所乘,則為心悸怔忡。是腎之一髒病,而五髒六府皆為之不寧,故養身莫妙於節欲也。若不知此,而但以行痰利氣為治則燥,痰傷其陰,利氣傷其陽,不坐困乎?此又專主腎虛而言也。
心腎不足,小便渾濁,中氣不足,溲便為之變;金衰則水涸,溺色變為黃赤。此皆正氣虛而生邪熱,當推原其本而補之,苟徒執水液渾濁皆屬於火一語而施治,病安能愈?
飲食勞倦,損傷脾胃,始受熱中,末傳寒中,要知始受之熱,因穀氣不得升舉,壅而為熱又火,與元氣不兩立之熱,非實熱也。故在始受之時,已雲勞者溫之,損者溫之矣。病久安得不為寒中耶?東垣謂衝任之火傳之督脈,督脈挾太陽寒氣逆克丙火,似失之鑿。
子母情牽,仇仇肆虐,或勝克乘薄之不一,又本髒本脈其別者,或走他髒他脈,一髒病往往挾他髒而見證者。
邪之所湊,其氣必虛。邪乘虛而入,是虛為本邪為標,故去邪不可不加以養正,此一注腳,人所同也。然亦有身體壯盛之人,暴受邪氣,如外感風寒,內傷飲食之類,本氣未必皆虛,受病之後,反顯虛象,若營衛受邪,則屈伸不利,動作衰之;脾胃受邪,則四肢無力,惡食嘔泄之類。此邪氣既湊之後,其氣亦必虛,是虛因邪而顯,邪為本虛為標,斯時但當亟去其邪,而正自複,不必顧慮其虛,用藥牽製,此一注腳,餘所獨也。
治病當知標本矣。然猶不可不知標中之標,本中之本,如脾胃虛而生濕熱,是虛為本,濕熱為標也。至濕熱下流**之氣化不利,是濕熱為標氣化不利為標中之標。至氣化不利逆而上行,嗌塞喘逆,又標中標之標也。推此而逆求之,則本中之本亦可得矣。
陽旺生陰,氣不足亦令人口幹而津液不通。
喘而短氣,須別寒熱虛實,分類治之。至於哮則素有之痰之火,風寒所束而發,但看其人之強弱,用藥輕重可耳。
肺本金寒水冷之髒,然既已汗吐下損津液而成肺痿矣,豈清涼之品所能複其津液乎?此仲景之竟用桂枝人參薑棗所宜詳究也。
火與痰本氣與津液也,無病則為氣與津液,有病則為火為痰。然致病之由,不過內傷外感,有餘不足而已。求其本而治之,則痰消火滅,故曰見痰莫治痰,見熱莫治熱者以此。
內傷外感悉能致勞,苟不察其虛實,但施養陰清熱之套劑,則虛者未必受補,而實者愈實矣。
失血證畢竟屬熱者,多世有用寒涼而反劇者,蓋有氣虛之火,有血虛之火耳。衝氣上逆有上焦之陽不足而陰氣上於者,有下焦之陰不足而陰火上逆者,有脾胃之濕熱下流而肝腎之氣不能固守於下者,俱挾衝脈故耳。
邪火內熾,陽事反痿,苦寒瀉之,陽事勃然,火與真陽勢不兩立,如此世人以助火之劑,冀回真陽,非徒無益,而又害之。
所謂虛風者,似風非風也。然亦有陰陽之別,陰虛是熱則生風,陽虛是陽氣不能衛外。
衛為陽,陽虛不能衛外,故中風。風為陽邪,以類相召故也。但風為陽邪,既中之後,每多顯陽熱之症,此不可不推求其受病之本,而務從事於見病之標也。諸病皆治其本,唯中滿與大小便不利當治其標,以證之危急,不暇為本計也。餘謂果係實證,則不難消導之,通利之治其標可也。若涉虛證,其法可行乎?仍當治其本。
東方常實,有瀉無補,其說有二。一者肝為將軍之官,其性剛勁急速;一者木火同居,風乘火勢,火助風威,皆毋讚其勝也。若言其本,則乙癸同源,養血與滋陰並急。
顛、狂、癇皆主於痰。顛是虛而致痰;狂是實而致痰;癇是風而致痰。虛實風為本,痰為標也。
痰在肺曰燥痰,又曰氣痰,以肺為燥金而主氣也。燥為本,氣為標,其痰澀而難出見為證也。往往胸膈阻塞,關節不利,不知者以辛香燥熱利其氣,燥者益燥,氣愈不利。
肺虛咳者何也?失其降下之令也。徒降其氣,咳愈頻矣。
黃昏咳多者,是火氣浮於肺,此陰虛之火,故宜五味子斂而降之。
諸痿喘嘔皆屬於上,上者,肺也,不得以香燥利氣。
濕勝則濡泄,當以燥劑治之,然逆秋氣則傷肺,冬為飧泄,此肺移熱於大腸之病。若以溫燥治之,是益其病也。
渴固多熱,然內外傷感悉能令津液不行,而渴須求其自。
三陰結是水之本,至肺氣不利,發為浮腫、喘嗽、口幹、小便澀、腹滿、黃汗、身重不能轉側、陰腫。陰濕則又水之標也。
寒邪在標,鬱熱於經而令咳血、衄血,解表自愈,麻黃湯杏子湯是也。心肺有疾而鼻為之不利,不必主專於風寒也。
治病必求其本。本者,下為本,內為本。故上熱下寒,但溫其寒而熱自降,表寒裏熱但清其熱而寒自已,然須加以反佐之藥,以免格拒,至於先傷於風而後傷於寒,先傷於暑而後傷於濕之類,又當相其輕重緩急而施治。
有者求之無者求之,盛者責之虛者責之
四肢無力,動作衰乏,虛也。然邪客營衛則出入之道廢,中焦有阻則升降之機窮,亦能見證如此,故曰無者求之。
諸痛無補,言氣逆滯也。雖然壯者氣行則愈,怯者著而成病,真氣虛乏之人,諸邪易於留著,著則逆,逆則痛。疏刷之中不可無補養之品,徒恃攻擊,則正愈虛,不能送邪外出,邪愈著而痛無休止也。遇斯疾者,攻補兼施而不愈,遂宜屏棄一切,其要又在斷厚味,遠房幃,使邪無所助,而正氣日勝,然後佐以疏刷,擊其惰歸,病無不愈。但邪氣方熾,病者正在呻吟痛苦之時,醫者教之以如此,如此是猶子輿氏教滕君以強為善,鮮不以為迂闊而遠於事情者也。又若脾胃亡液,焦燥如割,宜用真生苄脈湯。陽澀陰弦而腹中急痛,當用小建中湯。肝氣不足,兩脅下滿筋急,不能太息,四肢厥冷,發嗆,心腹痛,目不明了,爪甲枯口而青,宜補肝湯。房勞過度,腎虛贏怯之人,胸膈間多隱隱痛,此腎虛不能約氣,氣虛不能生血之故,氣血俱虛則凝滯而作痛,宜用破故紙之類,溫腎芎歸之類養血。又胸痹痛,有真陰虛而然者,有元陽虛地氣上幹而然者,頭痛有氣虛者,有血虛者,有腎虛者,皆不可不無補也(苄,地黃也)。
婦人因產,去血過多,腹中急痛,是肝木無血以養,宜當歸建中湯,亦是痛而應補者。
婦人居經,血弱氣盛,孤陽獨呼陰,不能吸陰,為積寒。陽為聚熱,故時發灑淅、咽燥、汗出,或溲稠數多,唾涎沫,其脈右浮大左弱澀,此當養其血,所見之證勿計也。
證象白虎,誤服白虎湯必死,言治假以真也。
寒邪閉其營衛,當以升發之藥散之。然素有痰熱之人,遇此升發之藥,痰隨氣上,閉住肺氣,皮毛為之壅遏,邪愈不得泄,病反增據,又當以苦泄之。
心火不得越則鬱於小腸,肺氣不得泄則鬱於大腸,小腸下口,即大腸上口故奔迫無度,裏急後重而成滯下,此是風寒內縮使然。徒責之濕熱,未能萬舉萬當,所以治痢亦當與治瘧,半表半裏同法。
食積痰留舍腸胃之間,氣行則出,有似魚腦,間以血絲,閉氣滑腸,狀如痢,利反快,不可作痢疾治也。
熱則生風,痿痹不隨,而有風象,醫以風治之恐不免致痿也。
便泄肛門熱有火熱有陽陷二端。
先天者,無形之虛神而已矣。後天者,有形之實則氣血也。治先天當以神治神,治後天當以形益形也。但神虛則氣血不生,神亂則氣血不寧,氣血虛則神無以養,氣血亂則神為之遷,此又當消息之耳。
張漢瓿曰:氣血即神之窟宅,不治氣血何由治神?以神治神立論,如此尚須著落耳。吾常謂談醫之道不可一語模糊,令人徒作天際真人想也。
天地陰陽,停勻方不崩不拆,人亦如之。稟畀之後,嗜欲不節,起居無時,七情六**所傷致,此陰陽有所偏損則偏勝,故見以為有餘而實也。有餘但治其偏損者,而有餘自平。
形氣有餘,病氣有餘,瀉之可也。形氣不足,氣病。氣不足,補之可也。至若形氣有餘,病氣不足,形氣不足,病氣有餘,當責有無真假。東垣雲:但補瀉病氣之有餘不足,不必顧其形氣之有餘不足,似非確論。
幼科大便黃赤,屬熱是矣,其青白亦未可專以為寒。夫水穀入胃,入大小腸,腸胃無邪,則水穀以傳次化者,清入營衛化精微,濁者下廣腸成糟粕,糞為之變。設腸胃有寒,水穀不得熱腐,故下利清白,完穀不化。然腸胃有熱,水穀不得停留,亦下利清白,完穀不化,不得專以為寒也。
腎為先天之本,脾為後天之本固矣。然肺金不足,或不得其平,亦不能生水。心火不足,或不得其平,亦不能生土,徒責之脾腎無益,故病亦有治標而得者百病不離乎火。火者,天地所有之氣,亦吾身所有之氣也。從外入者,天地亢害之氣,吾身中以類相感召,亦令此氣為之亢害也。此傷暑受熱是矣。至若七情,以及風寒燥濕動亂為火者,以火喜條達而惡遏抑,今以七情及風寒燥濕抑遏之,動亂為害,然發之、瀉之、製之、克之可也。迨夫相火則其體藏於右腎之中,所以配左尺之水,俾此水得以徹於上下,周於四表,充膚澤毛,若霧露之溉,雖水為之實火為之也。設使陰虛,此火失其窟宅,遊行於四肢百骸,五髒六腑之間,而為大患。陽虛則此火無根而脫出,為患亦然。此不可以濕折水滅,唯當相其人之陰虛陽虛而補養之。獨是體虛之人,易於受邪,或內外傷感,抑遏成火,則補虛之中,不可無瀉實之藥,若六味地黃丸加黃柏知母等方是也。審此則用藥不難中肯綮矣。
張永孚曰:相火稟命於命門。真水,先天水火原屬同宮,水以火為主,以水為原。下論曰:設使陰虛此,火失其窟宅,陰虛即水虧火脫,出即陽虛,豈六味加知柏反可平之者耶?
諸瘡將結痂時,必極癢,蓋癢為虛。先時邪盛則痛,今邪去則虛,虛則癢,邪去則痂。若癰疽初發便癢,是邪盛正虛也。
上有絕陽之絡,下有破陰之紐,皆是氣虛不能緝續故也,補之所以輯續之耳。但正氣一虛,邪火便盛,又穀氣不得升舉,壅而為熱。又氣虛不續,而有留氣,為喘、為滿、為痛,往往見有餘之證,令人異首畏尾,而不敢徑行施補,遷延就斃者有之。
肺出氣,腎納氣,所謂一呼天根,一吸地穴,循環無端,應刻而不疾徐者也。此氣一虛,則斷而不續,或短氣不足以息,或壅而為滿,雖雲氣不歸原,其實隻是氣虛也。若陰虛陽無所附,上見喘滿,此則真是氣不歸元耳。
言而微,終日乃複言者,此奪氣也。濕家短氣,聲如從甕中出,此氣為濕所持而然,然則有形之傷,悉能令氣短,不能定以為奪氣也。
諸痛皆主於氣滯,但氣滯之由,有虛有實,不得專主疏刷。
腳腫無非濕熱,蓋濁邪下先受之也。膏粱厚味之人,由濕熱下流,田野耕鑿之人,由寒濕外侵,是為實邪。中氣素餒,土虛不能製濕之人,是為虛邪。二者雖有虛實之不同,然皆本於濕,唯是一種。形瘦多熱,年老陰虛者,每至日午腳麵浮腫,此何以故?予嚐思之,陰虛而至暮年,陰愈虛矣。虛極之陰,便不能吸氣歸原,而升舉其陰,於是陽獨浮於上,陰獨沉於下,而腳至暮浮腫也。
汗多亡陽,下多亡陰,言陽主外陰主內也。然豈無辛熱而損蓋覆之陰,豈無苦寒而傷閉蟄之陽?必以見證何等而參之以脈,方為不誤。
劉澹庵曰:汗多亡衛外之陽,下多亡主內之陰,二者應之速。汗,不過一汗再汗;下,不過一下再下,而遂亡陽亡陰。辛熱損陰,苦寒傷陽,則有漸積使然。
治風熱燥火寒濕之中,尤必以真陰為先務。治寒濕溫燥之中,尤必以真陽為先務。然風熱燥火,亦有亡陽者,陰虛陽無所附也。寒濕亦有亡陰者,陽虛陰必走也。
厚味之人,不妨消導,然情欲過度,又宜慎之。藜藿之人,最忌消導,然淡食形盛,又在不禁。
凡病煩躁而愈者,以邪氣盛時,正不能與之爭,反相安於無事,及其正複而與邪爭故煩躁也。以此知癱瘓不隨之證,無痛癢反難瘳,以正為邪並學而能複耳。
病有在下者,其見證反在上,蓄血發狂是矣。在上者,其見證反在下,肺氣壅,大便頻,肺氣虛,小便數是矣。在表者,其見症反在裏,如三陽合病下利是矣。裏者其見症反在表,如熱深厥亦深及麵反戴陽是矣。
風溫、溫瘧,得之冬,中於風寒,遇溫而發,其氣自內而達於外,故多汗。不比風寒外束,閉其營衛,當須發汗解肌也。故以發汗為逆,然其邪自內出。若因汗而驟加斂表之藥,邪不得越,為害匪輕,務必相其人之虛實,清解得宜。
虛不受補,邪實也。實不受攻,正虛也。
氣有餘便是火,氣焉能有餘?惟是少一分之陰,便多一分之氣,此一分之氣,無所歸宿,而為火矣。
張漢瓿曰:血陰氣陽,二者屬人,未見其有餘。少一分陰,便多一分火,火有餘則似氣有餘也。如此說方透。
陰陽有偏勝為病者,有偏負為病者,然偏勝之中,往往有偏負之假象,補之則益勝。偏負之中,往往有偏勝之假象,瀉之則益負。
清氣不升,濁氣不降,七情六**,氣血飲食痰皆能為之,苟不求其本而但利其氣,氣之升降得乎。
瘧疾無汗,要有汗固矣。至於有汗要無汗,此亦不可不斟酌也。雖瘧邪有虛實之不同,其始未有不因暑邪,內藏陰邪,外束所致,邪氣乘陽則陽盛,陽盛則外熱,熱則腠理開。又暑為陽邪,陽邪多汗,故瘧症往往多汗,數發之後,邪氣漸衰者,亦以邪從汗解,所以瘧疾雖眾,不救者少,亦以此故也。豈可因其多汗,而遂加以固表之藥,邪無從解矣。故古人但言扶正為主,亦未嚐言固表也。餘謂汗少不妨更汗,若汗多不必更發汗,似為得之。
醫家要明不可治之病。而後知有可治之病,不可治之病,真陰元陽虛極故耳。如形盛脈細,少氣不足以息者,死。形瘦脈大,胸中多氣者,死。世人徒讀其文,而不繹其義,豈知形盛脈細,元陽虛也,少氣不足以息,虛之極也,故死。形瘦脈大,真陰虛也,胸中多氣,虛之極也,亦死。又如溫病,穰穰大熱,脈反靜者,死。下利脈反大者,死。又皆正氣虛,而邪氣實也。正不勝邪,故死。可見,凡病之不可治者,由真陰元陽之虛,則其可治者可意會也。
邪氣之所湊,其氣必虛,故曰:不能治其虛焉。問其餘,然亦不可執也。豈無壯年之人,違年之和,遇月之虛,及思慮應酬之間為虛邪賊風所乘,又因脾氣健旺,過啖甘肥炙焯釀成膠痰實火,則發表攻裏。如河間之推陳致新,有何不可?因循顧忌,則反累傷正氣,所謂五虛死,五實亦死。又雲:毋實實,毋虛虛。今又不論虛實,動手便用補益,自謂調元之手,亦膠柱而鼓者耳。
庸工但執熱則流通,寒則凝滯二語。一遇諸腹脹大,痰氣阻滯,與夫大小便秘,遂行溫利之藥,不知寒熱虛實是病皆有。如諸腹脹大皆屬於熱,在心曰熱痰。氣有餘便是火,熱則燥澀為癃。此等可溫利乎?夫水下二刻,一周循環,此陰陽相抱之氣而然,偏陰偏陽能之乎?故曰氣化則出,其旨深矣。
手足心熱及夜熱,有虛有實,不得執定陰虛。
鬼賊相刑,固為惡候,然於理為順,微邪薄所不勝,由己之虛也。於理為逆,所以病亦有微邪而篤者,賊邪而愈者。
營衛之或疾或徐,脾胃之或寒或熱,痰因之而中積,血因之而留止,不亟為開囊活血,陳者不去,新者不生,始因虛而致實,終因實而致虛,此攻擊之品,不能無也。
肝欲散,急食辛以散之,肝之實也。肝苦急,急食甘以緩之,肝之虛也。推之他髒,亦然。
女人血結胞門,則上焦之陽不得入於陰,在下則小腹裏急,五液時下,在上則孤陽獨浮而為發熱,為掌上煩,為唇口幹燥,又宜先開痹破陰結引陽下行,不徒專恃滋陰。
小便少亦有肺熱,不能通調水道者。
風濕症以去蒼術加白術衝和湯為當。風寒症亦有風,有時開其腠理而自汗者。四時傷風,亦有自汗者,耆芍宜慎。
風火皆陽,能開其腠理,皆自汗多汗,一則桂枝,一則白虎,不可紊也。廉泉開有中焦鬱熱者,有中風舌縱者。
虛則不能運化精微,鬱而為熱,此陰黃之由。
緊斂勁縮,燥之體也,風勝反似之,兼勝己之化也。
營衛受氣於中,中有所阻,則營虛發熱,衛虛惡寒,故氣血飲食痰皆能寒熱者質此。
青筋症,麵青唇黑,手足厥冷,氣逆血衝使然。醫者,意中不先有此一症,鮮不認作陰經傷寒也。
膈間有熱痰,熱氣上蒸,脈道壅塞,故令人頭風目昏。治以酒蒸大黃,自上抑之,所謂鳥集高巔,射而落之也。此症甚多,眼科未嚐載,予每治驗。
人身中有形之物皆屬陰,故曰瘦人血虛。然肥人亦有痰生熱,熱生風,風生燥,燥則傷陰,往往亦有陰虛者,不可不知。
痰之洶湧上焦,結聚胸中,皆由於氣。故治痰莫先於治氣,治氣又莫先於降火,破氣清火則痰自消,此則言乎六**七情,怫鬱暴積之痰耳。若日積月累,老痰凝結,又當積漸以消釋之,更當相其人之陽虛陰虛,助以調補。苟如前法,將見痰未降而氣已消,為患不可勝言矣。醫者曉得當汗而汗,當下而下不難。曉得當汗而不能汗,當下而不可下為難。仲景之可與不可,宜詳玩。富貴之人,恣情縱欲,自揣不足,求補於味,不知腎虛則胃弱,不能消磨其厚味,不生津液而反為痰涎,中州不運矣,氣愈弱矣。病者不察虛中有實,醫者又不識實中有虛,攻之不安,補之無益,聊藉參耆,苟延歲月,一旦奄逝,自謂其命,寧不悲哉!
按之痛者為實,不痛為虛。夫按則氣散,即實亦有因之而痛減者;虛則氣壅而為痛,複按之氣愈壅,即虛亦有因之而益痛者。正未可執此而定其虛實也。若以熱手久按痛止為寒,不止為熱,此則差可必耳。
七情所傷,動亂其火而傷陰,此易知也。七情所傷,動亂其神而損氣,此難知也。要知神乃氣之帥,神亂則氣自損耳。
疏其氣血,令其調達,而致和平
膏粱厚味之人,形盛氣衰,以氣不足以充故也。然氣不足則生痰,以為氣不足而補之,則痰氣愈滯,胸膈不利,營衛不通,加之以腎元衰耗,厥氣上逆,諸病叢生,故善治者補益之中不可不兼之伐痰。然端本澄源,又在遠房幃,斷厚味為先務也。
五髒各有專司,六府互為輸瀉,不啻百僚帥師矣。十二經以行於表裏上下,十五絡以絡之奇經八脈,以藩蔽之,不啻金城湯池矣。然主不明則十二官危,土崩瓦解之勢一朝而至。可見,善養生者,全在收攝此心。程子曰:心要在腔子裏。朱子曰:必使道心,嚐為一身之主,而人心每聽命焉,則天地萬物位且育,豈但區區卻病而已。
劉澹庵曰:人身別有一主,非心也。謂之君主之官,當與十二官平等,不得獨尊心之官為主。若以心之官為主,則下文主不明則十二官危,當雲十一官矣。此趙無閭所見甚超也。陰虛則陽無所附,氣有升無降,法當以滋陰之藥為君,斂降之藥為佐,苟徒降其氣則濁未必降,而清且隨之矣。陽虛則此氣中斷,氣有降無升,法當以補中藥為君,升舉之藥為佐,苟徒升其氣,則清未必升,而濁日隨幹矣。此治陰陽偏虛不易之理外,此或七情逆滯,或氣血飲食痰阻礙中焦,妨其升降出入之路,其人元氣未虧,不妨升之降之可也。
然以上悉指後天有形氣血而言。若論先天元陰元陽,則陰虛陽必薄,陽虛陰必乘,此時但當峻補其陰陽,無暇為升降治標計也。
八珍湯固是陰陽平補之劑,然人稟受不同,豈無偏勝遍虛?則知少補一分之陽,不足以配陰;少補一分之陰,不足以配陽。多補一分之陽,則陰氣耗竭一分;多補一分之陰,則陽氣牽滯一分。此調理不足之症,最為棘手,況乎體虛之人,外**易犯,內情易起,飲食易停,痰血易滯,尤不可僅責其所無而不求其所有也。
陰雖主降,然必欲從天而降,陽雖主升,然必欲從地而升,方謂之陰陽相抱。故用苦寒以治火之王,辛溫以治水之王,病未去而寒熱反增。
邪正相搏則痛。若正不勝邪,不妨補之,然須佐以去邪之藥。若正氣太虛,又不妨純補,俟其正複,然後加以去邪之藥。兵法雲:先為不可勝,以待敵之可勝。又曰:善戰者,立於不敗之地而不失,敵之所以敗也。
虛痛雖有氣血寒熱之分,然皆主於氣鬱滯,氣不滯則痛無由生。氣虛則氣行遲,遲則鬱滯而痛;血虛則氣行疾,則前氣未行,而後氣又至,亦令鬱滯而痛。故氣虛補氣,血虛補血,俾陰中有陽,陽中有陰,反其漏下二刻一周,循環之常,痛自愈也。
適事為故
世間病之殺人者十三,而藥之殺人者十七,皆由不知陰陽虛實之理也。如勞瘵未必遽死也。欲退其蒸,頻用寒涼,則脾泄而不可救矣。膈噎末必遽死也,欲開其鬱,頻用香燥,則三陽結而津液竭矣。水腫未必遽死也,欲利其水,頻用淡滲,則陰亡而成陽水矣。如此之類,未易枚舉。操司命之權者,豈可不知中病即止之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