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曰。夫至精才構。一氣方凝。始受胞胎。漸成形質。子在胎內。隨母聽聞。所以聖賢傳達乎 人 講讀詩 福壽敦 母。可

卷第七十六 妊娠逐月十二經脈養胎將息慎護法

凡妊娠第一月名始胚。飲食精熟甘美。更禦宜食大麥。無食辛腥。足厥陰脈養。不可針灸其 令恐 凡妊娠第二月。名始膏。無食辛臊。居必靜處。若有所犯。百節皆痛。是謂胎始結也。

其二 凡妊娠第三月。名始胎。當此時形像始化。未有定儀。見物而變。欲令見王侯貴人。端莊美 者。

玩。

食大 無邪 忌喂 心。

凡妊娠第四月。始受水精以成血脈。其食稻粳。其羹魚雁。是謂盛血以通耳目。而行經絡。

食也 凡妊娠第五月。始受火精以成其氣。臥必晏起。沐浴浣衣。深其居處。濃其衣裳。朝吸天光 月足 喜怒 凡妊娠第六月。始受金精以為其筋。身欲微勞。無得靜處。出遊於野。數觀走犬及視走馬。

針 凡妊娠第七月。始受水精以成其骨。勞躬搖肢。無使定止。動作屈伸。以運血氣。居處必燥 經。手凡妊娠第八月。始受土精以成膚革。和心靜息。無使氣極。是謂密腠理而光澤顏色。其八月 凡妊娠第九月。始受石精。以成皮毛。五髒六腑百節。無不盡備。飲醴食甘。緩衣寬帶。

自 無處濕冷。無飽飲食也。

凡妊娠第十月。五髒六腑關節人神皆備。但待時而生。

一月結胚。二月始膏。三月始胎。四月形體成。五月能動。六月筋骨立。七月毛發生。

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