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問曰:餘聞上古聖人,論理人形,列別髒腑,端絡經脈,會通六合,各從其經。氣穴所發,各有處名,溪穀屬骨,皆有所起,分部逆從,各有條理,四時陰陽,盡有經紀,內外之應,皆有表裏,其信然乎?氣穴三百六十五,以應一歲,未知其所,願卒聞之。其信然乎以上,舊誤在陰陽應象論。
六合,十二經脈之合,太陰陽明為一合,少陰太陽為一合,厥陰少陽為一合,手足十二經表裏相合,是謂六合。氣穴,脈氣之孔穴。屬骨,骨節之連屬。分部,分野之部位。外內之應,皆有表裏,陽外陰內,表裏相應也。
岐伯稽首再拜對曰:窘乎哉問也!其非聖帝,孰能窮其道焉,因請溢意盡言其處。帝捧手逡巡而卻曰:夫子之開餘道也,目未見其處,耳未聞其數,而目以明,耳以聰矣。岐伯曰:此所謂聖人易語,良馬易禦也。帝曰:餘非聖人之易語也,世言真數開人意,今餘所訪問者真數,發蒙解惑,未足以論也。然餘願夫子溢誌盡言其處,令解其意,請藏之金匱,不敢複出。
真數,至數也。
岐伯再拜而起曰:臣請言之,髒俞五十穴,腑俞七十二穴,水俞五十七穴,熱俞五十九穴。俞與腧同。
髒腧五十穴,五髒之脈,各有井滎輸經合五穴,五五二十五,左右合五十穴,腑腧七十二穴,六腑之脈,各有井滎輸原經合六穴,六六三十六,左右共七十二穴,詳見《靈樞,本輸》。水腧五十七穴,熱腧五十九穴,詳見水熱穴論。
項中央一穴,濛門一穴,耳中多所聞二穴,天窗二穴,肩貞二穴,眉本二穴,天柱二穴,大椎上兩傍各一,凡二穴,背俞二穴,中(月呂)兩傍各五,凡十穴,委陽二穴。
項中央一風府一穴,瘖門,即瘂門,一穴,皆督脈穴也。耳中多所聞,即聽宮,左右二穴,天窗左右二穴,肩貞左右二穴,皆手太陽經穴也。眉本一攢竹,左右二穴,天柱左右二穴,大椎上兩傍各一,凡二穴,王冰注:《甲乙經》、《孔穴圖經)並不載,未詳何俞。林億新校正:大椎上傍無穴,大椎下傍穴名大杼。背俞王冰注:即大杼。左右二穴,中(月呂)兩旁各五,肺俞、心俞、肝俞、脾俞、腎俞,左右凡十穴,委陽左右二穴,皆足太陽經穴也。
天突一穴,臍一穴,關元一穴,扶突二穴,下關二穴,曲牙二穴,大迎二穴,犢鼻二穴,巨虛上下廉四穴。
天突一穴,臍中一神闕一穴,關元一穴,皆任脈穴也。扶突左右二穴,手陽明經穴也。下關左右二穴,曲牙,即頰車,左右二穴,大迎左右二穴,犢鼻左右二穴,巨虛上下廉一上巨虛、下巨虛,左右四穴,皆足陽明經穴也。
天牖二穴,上關二穴,目瞳子浮白二穴,枕骨二穴,完骨二穴,肩解二穴,兩髀厭分中二穴,分肉二穴。
天牖,左右二穴,手少陽經穴也。上關,即客主人,左右二穴,目瞳子髎、浮白,左右四穴,枕骨一上竅陰,左右二穴,完骨左右二穴,肩解,即肩井,左右二穴,兩髀厭分中髀樞,骨分縫中。一環跳,左右二穴,分肉,新校正:按,《甲乙經》無分肉穴詳處,所疑是陽輔,在足外踝上。左右二穴,背足少陽經穴也。
天府二穴,膺腧十二穴,胸腧十二穴,踝上橫二穴,陰陽蹺四穴。
天府,左右二穴,手太陰經穴也。膺腧十二穴,雲門、中府,左右四穴,手太陰經穴也,周滎、胸鄉、天溪、食竇,左右八穴,足太陰經穴也。胸腧十二穴,俞府、彧中、神藏、靈墟、神封、步廊,左右十二穴,足少陰經穴也。踝上橫二穴,內踝上一交信,左右二穴,足少陰經穴也。外踝上一跗陽,左右二穴,足太陽經穴也。陰陽蹺四穴,陰蹺,即照海,左右二穴,足少陰經穴也。陽蹺,即申脈,左右二穴,足太陽經穴也。
水腧在諸分,熱腧在氣分,寒熱腧在兩骸厭中二穴,大禁二十五,在天府下五寸。凡三百六十五穴,針之所遊行也。
水腧在諸陰絡,聚水之分。水熱穴論:凡五十七穴,皆髒之陰絡,水之所容,外側骨厭中。陽關,左右二穴,足少陽經穴也。大禁二十五,在天府下五寸一五裏,左右二穴,手陽明經穴也,大禁,謂禁刺之穴。《靈樞·玉版篇》:迎之五裏,五往而髒之氣盡矣,故五五二十五,而竭其腧矣。傳之後世,以為刺禁,故曰大禁二十五。凡此三百六十五穴,皆針之所遊行也。舊本:頭上五行,行五,五五二十五穴,即熱腧五十九內之穴,係水熱穴論文,誤衍於此。今刪之。止得三百三十九穴。意者,大禁二十五,是五髒禁刺之穴各五,五五二十五穴,非但五裏一穴也。
帝曰:餘已知氣穴之處,遊針之居,願聞孫絡溪穀,亦有所應乎?岐伯曰:孫絡三百六十五穴會,亦以應一歲,以溢奇邪,以通營衛。營衛稽留,氣竭血著,衛散營溢,外為發熱,內為少氣。疾瀉無怠,以通營衛,見而瀉之,無問所會。內解瀉於中者十脈,孫絡之脈別經,其血盛而當瀉者,亦三百六十五脈。並注於絡,傳注十二絡脈,非獨十四絡脈也。
孫絡,絡脈之支分者。孫絡三百六十五穴會,穴與別經會通,故曰穴會。經深絡淺,悉共此穴,非經穴之外又有絡穴也。亦以應一歲,與三百六十五穴之應歲相同,以遊溢外感之奇邪,奇邪自此遊溢傳衍。以通達本經之營衛。若奇邪外感,營衛稽留,氣竭血著,衛散營溢,奇邪外客,營澀衛阻,衛氣不通,則上下斷竭,鬱發而散越。營血不流,則經脈痹著,瘀蓄而滿溢。血著營溢,則外為發熱,氣竭衛散,則內為少氣。此宜疾瀉無怠,以通營衛之阻。一見奇邪留著,而即瀉之,無問其穴腧之所會在於何經。奇邪內解,瀉於在中之大經者十脈。五髒之經,左右十脈。而孫絡之脈,別經而行,其血盛而當瀉者,與穴數相同,亦三百六十五脈。孫絡滿則注子大絡,傳注十二絡脈之中。十二經之大絡。絡脈之多,以至三百六十五,非獨奇經之十四絡脈而已也。奇經八脈,經脈之絡也,任、督、衝、帶、各一,陽維、陰維、陽蹺、陰蹺左右各二,合為十四絡脈也。
帝曰:善。願聞溪穀之會也。岐伯曰:溪穀三百六十五穴會,亦以應一歲。肉之大會為穀,肉之小會為溪,肉分之間,溪穀之會,以行營衛,以會大氣。邪溢氣壅,營衛不行,脈熱肉敗,必將為膿,內銷骨髓,外破大(月囷)。留於節腠,必將為敗,積寒留舍,營衛不居,卷肉縮筋,肋肘不得伸,內為骨痹,外為不仁,命曰不足,大寒留於溪穀也。其小痹**溢,循脈往來,微針所及,與法相同。
溪穀三百六十五穴會,亦以應一歲,與三百六十五絡之應歲相同。肉之大會為穀,聚會。肉之小會為溪,肉分之間,肉腠分理。溪穀之會,以行營衛,以會大氣。奇邪**溢,經氣壅阻,以至營衛閉澀不行,蓄積鬱蒸,脈熱肉敗,必將為膿,內銷骨髓,外破大(月囷)。若留於節腠之間,必將為廢敗之證,以積寒留舍弗去,則營衛格礙不居,久而肉卷筋縮,肋肘不得直伸,內為骨痹,外為不仁,肌肉麻痹。命曰正氣不足,此以大寒留於溪穀也。其小痹**溢,循脈往來,而不深入者,則微針所及,與大痹之法相同也。
人有大穀十二分,小溪三百五十四名,少十二俞,此皆衛氣之所留止,邪氣之所客也,針石緣而去之。
大穀十二分,四肢之十二節也。此肉之所大會。亦經脈之所大會,故曰大穀。小溪三百五十四名,十二經之氣穴也。少十二俞者,除十二經之俞穴也。除十二俞外,大穀十二,小溪三百五十四,是溪穀三百六十五穴會,以應一歲也。計三百六十六穴,中多一穴,王冰注:四當作三字之訛也。此皆衛氣之所留止,邪氣之所客也。法用針石,因而去之,去其邪而複其正也。此段舊誤在五髒生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