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曰,誤吞諸物,若金銀針鉤之類,雖非病之自內,然無術以出之,久則害人,若舊梳治發,磁石出針,皆意為之主,不特取其性味,治療之工,可謂用心精微者矣。

治咽物,誤置喉中不出。如聖散方

栝蔞(用瓤二枚) 杏仁(去皮尖雙仁炒一兩半) 甘草(炙三分) 皂莢(炙一寸與甘草同為末)

上四味,先研栝蔞杏仁爛,次以甘草皂莢末,和為餅子,鐺中爆令幹,重搗為細末,每服一錢匕,臘茶一錢匕調下,黃臘少許,水一盞,同煎七分,熱服亦得,未效再服。

治誤吞金銀物或錢,在腹內不下,方

石炭(光明者一杏核大) 硫黃(一皂子大)

上二味,同研為末,酒調下,不拘時。

治誤吞鉤繩在喉中不出方

若鉤繩在手中,莫引之,但益以珠 薏苡子等,就貫著繩,稍稍推至鉤處,小引之即出也。

治誤吞珠,或銅錢,鯁在喉中不下。方

弩銅牙

上一味,燒令通赤,納酒中,飲酒立下。

治誤吞針及箭鏃等方

肥豬脂肉(不以多少)

上一味,煮令熟軟,恣意飽食,即下。

治誤吞針方

磁石(一彈大)

上一味,口含之即出。

治誤吞錢不出方

葵菜(不以多少)

上一味,絞取汁,冷凍飲料之,即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