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曰黃帝問曰:人生而病癲疾者,安所得之,岐伯對曰:此得之在母腹中時,其母有所大驚也,氣上而不下,精氣並居,故令子發為癲疾,病在諸陽脈,且寒且熱,諸分且寒且熱,名曰狂,刺之虛脈,視分盡熱,病已止,病癲初發,歲一發,不治月一發,不治四五日一發,名曰癲疾,刺諸分,其脈尤寒者,以針補之,病已止,癲疾始生,先不樂,頭重痛,直視,舉目赤,甚作極,已而煩心,候之於顏,取手太陽陽明太陰,血變而止,癲疾始發先反僵,因而脊痛,候之足太陽陽明太陰手太陽,血變而止,癲疾始作,而引口啼呼(甲乙作喘悸)者,候之手陽明太陽,右強者攻其左,左強者攻其右,血變而止,治癲疾者,常與之居,察其所當取之處,病至,視其有過者即瀉之,置其血於瓠壺之中,至其發時。血獨動矣,不動灸窮骨二十壯,窮骨者,尾 也。

筋癲疾者身卷攣急,脈大,刺項大經之大杼,嘔多涎沫,氣下泄,不治。

脈癲疾者,暴仆,四肢脈皆脹而縱,脈滿,盡刺之出血,不滿挾項灸太陽,又灸帶脈於腰,相去三寸,諸分肉本 ,嘔多涎沫,氣下泄,不治。

猝癲疾,灸兩**三壯,又灸足大趾本叢毛中七壯,灸足小趾本節七壯。

大人癲,小兒驚癇,灸背第二椎,及下窮骨兩處,以繩度中折繩端一處,是脊骨上也,凡三處畢,複斷繩,作三折令各等,而參合如 字樣,以一角注中央,灸下二角挾脊兩邊。

凡五處,各百壯,削竹皮為度勝於繩。

又灸足大趾上聚毛中七壯。

又灸囊下縫二七壯。

又灸兩**三壯。

又灸督脈三十壯,三報,穴在直鼻中上入發際。

又灸天窗百會,各漸至三百壯,炷惟小作。

又灸耳上發際,各五十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