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立齋曰∶前證若敗血傷脾胃,宜用前方。若飲食停脾,宜六君子加濃樸。若飲食傷胃,宜六君子湯。大抵損其脾者,當節飲食為善。

慎齋按∶以上二條,序產後有腹脹嘔吐之證也。產後腹脹嘔吐,未有不因脾胃虛弱所致。郭論則主於敗血,薛論則主於傷食。食與血均屬有餘證,攻補合宜,是在臨證之工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