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肉二穴。
臍上水分穴,兩旁滑肉門為分肉。
踝上橫二穴。
踝上橫紋之解溪穴。
陰陽蹺四穴。
陰蹺起於足內踝之照海,左右二穴。陽蹺起於足外踝之申脈,左右二穴,凡四穴。
水俞在諸分,熱俞在氣穴,寒熱俞在兩骸,厭中二穴。
水氣不行,則皮膚脹滿,故水俞在諸分。諸分,周身肌腠之分理也。熱氣有餘,則經脈消爍,故熱俞在氣穴。氣穴,陽氣循行之穴孔也。寒熱,陰陽皆病也。左右,乃陰陽之道路。故寒熱俞在兩骸。兩骸,形身左右也。環跳二穴,當身左右。厭中,即上文髀厭分中,環跳穴也。
大禁二十五,在天府下五寸。
大禁二十五,乃五髒之井榮俞經合。五五二十五俞之禁也。在天府下五寸,乃天府之下,相去五寸,左右五裏穴也。本俞論雲∶尺動脈在五裏,五俞之禁者是也。
凡三百六十五穴,針之所由行也。
承上文而總結之,凡三百六十五穴,以應一歲之數,為針之所由行,皆氣穴之所在也。自天突至天府下五寸,共三百六十六穴。一歲三百六十五日而有奇,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則三百六十六數,相吻合也。按頭上五行行五,及天突關元厭中巨虛上下廉,穴有重複,而一歲之數,毫無錯也。此一節言氣穴三百六十五,以應歲數,皆針之所由行也。
帝曰∶餘已知氣穴之處,遊針之居,願聞孫絡溪穀,亦有應乎?
孫絡溪穀亦應一歲之數,故承上文而複問之。
岐伯曰∶孫絡三百六十五穴會,亦以應一歲,以溢奇邪,以通榮衛。榮衛稽留,衛散營溢,氣竭血著,外為發熱,內為少氣。疾瀉無怠,以通榮衛,見而瀉之,無問所會。
經脈之外,是為絡脈。絡脈之外,是為孫絡。孫絡三百六十五穴會,言周身孫絡與三百六十五穴相會合也。孫絡與穴會合,故亦以應一歲之歲。奇邪者,《繆刺》論雲∶邪入舍於孫絡,不得入於經,流溢於大絡而生奇病。奇邪,猶奇病也。奇邪在絡,故孫絡以溢奇邪。溢,泛溢,猶外出也。孫絡之所以溢奇邪者,以孫絡合大絡而通榮衛也。如孫絡不通榮衛,則榮衛稽留,稽留則衛散榮溢。衛散則氣外竭,榮溢則血內著,血著則外為發熱,氣竭則內為少氣。如是之證,當疾瀉無怠,以通榮衛。疾瀉者,見其稽留而即瀉之,無問孫絡與氣穴之所會也。
帝曰∶善。願聞溪穀之會也。
孫絡會氣穴而通榮衛,帝故善之。溪穀亦會三百六十五穴,故又問之。
岐伯曰∶肉之大會為穀,肉之小會為溪,肉分之間溪穀之會,以行榮衛,以會大氣。邪溢氣壅,脈熱肉敗,榮衛不行,必將為膿,肉消骨髓,外破大,留於節湊,必將為敗,積寒留舍,榮衛不居,卷肉縮筋,肋肘不得伸。內為骨痹,外為不仁,命曰不足。大寒留於溪穀也。溪穀三百六十五會穴,亦應一歲,其小痹**溢,循脈往來,微針所及,與法相同。
會,合也。肉之大合處即為穀,肉之小合處即為溪,會之所在,即分之所在。分之所在,即會之所在。故肉分之間即為溪穀之會。溪穀之會,內外相通。內通經脈,以行榮衛,外通皮毛,以會大氣。大氣、宗氣也,積於胸中,以司呼吸,而合於皮毛者也。如溪穀不通於內外,則邪泛溢,而氣壅滯,血脈熱而肌肉敗。夫邪溢氣壅,則榮衛不行,必將為膿,脈熱肉敗,則內消骨髓,外破大,留於節湊,必將為敗。為膿為敗,皆積寒留舍於溪穀,致榮衛血氣不居於溪穀之間,而卷肉縮筋。夫卷肉縮筋則肋肘不得舒伸,從筋至骨,則內為骨痹;從肉至皮,則外為不仁,邪盛正虛,命曰不足。此皆積寒留舍之所致,乃大寒留於溪穀也。周身三百六十五溪穀,與三百六十五氣穴相會,亦以應一歲之數。故寒留溪穀,而內為骨痹,外為不仁。若其小痹**溢,則循孫絡之脈,往來於身。治之之法,但當微針所及,與見而瀉之,無問所會之法相同,不若大寒之留於溪穀也。
帝乃辟左右而起,再拜曰∶今日發蒙解惑,藏之金匱,不敢複出。乃藏之金蘭之室,署曰氣穴所在。
辟,作擗。藏,如字。三百六十五穴,與孫絡溪穀相會。伯明其旨,誠為發蒙解惑,帝尊奉而珍寶之,藏之金蘭之室,署曰氣穴所在,而問答之言,即為氣穴論也。
岐伯曰∶孫絡之脈別徑者,其血盛而當瀉者,亦三百六十五脈,並注於絡,傳注十四絡脈,非獨十二絡脈也。
四,舊本訛二;二,舊本訛四,今改。此言孫絡之脈,與經脈相別,與大絡相通。所謂奇邪之脈,則繆刺之,以補孫絡未盡之義。繆刺論雲∶邪客於皮毛,入舍於孫絡。留而不去,閉塞不通,不得入於經,流溢於大絡而生奇病。又雲∶視其皮部有血絡者盡取之,此繆刺之數也,夫孫絡受邪,不得入於經,故曰∶孫絡之脈別經者,視其皮部有血絡者,盡取之。故曰∶其血盛而當瀉者,亦三百六十五脈。流注於大絡,而生奇病。故曰∶並注於絡。絡,大絡也。靈樞經脈論,有手太陰少陰心主太陽陽明少陽之別,足太陽陽明少陽太陰少陰厥陰之別,並任脈之別,督脈之別,為十四大絡。故曰∶傳注十四絡脈,非獨手足三陽三陰之十二絡脈也。又脾之大絡,為十四絡脈之主,經脈論雲∶皆取脾之大絡脈也。此雖不及脾絡,而脾絡已在其中。
內解瀉於中者,十脈。
解,音蟹。解,散也。瀉,行也。十四絡脈,外合孫絡,則有三百六十五會,內合五髒,則有左右五俞之十脈,故曰∶內解瀉於中者十脈。所以承十四絡脈,而申明內通五髒之俞脈,以補上文孫絡之未盡者又如此,此一節言孫絡溪穀,亦三百六十五會,以應一歲之數,通榮衛而會大氣,合大絡而行髒俞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