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題目仁和寺本缺,蕭本、盛文堂本均作“刺法”。
平按:此篇自“黃帝曰:持針縱舍奈何”以上,袁刻及別鈔本均缺。楊惺吾氏日本卷子本自篇目“刺法”左一行上二字仍缺,第三字至第七字有“問岐伯曰:餘”五字,以下至注“半反衝也”上,複缺,計共缺六行,每行十八字,除去“問岐伯曰:餘”五字,並“問”字上所空二格外,下共缺一百零一字,應空一百零一格。自“黃帝曰:持針縱舍奈何”至“故拘攣”,見《靈樞》卷十第七十一《邪客篇》,又見《甲乙經》卷五第七。自“黃帝問岐伯曰:餘聞針道於夫子”至“則經可通也”,見《靈樞》卷六第三十八《逆順肥瘦篇》,又見《甲乙經》卷五第六。自“黃帝問曰:逆順五體”至末,見《靈樞》卷二第五《根結篇》,《甲乙經》同上。
編者按:自篇首至楊注“半反”之前,蕭本空一百零一格。本次校點從《靈樞·邪客第七十一》補入經文,“半反”前之楊注從缺。
黃帝問岐伯曰:餘願聞持針之數,內針之理,縱舍之意,扞皮開腠理,奈何?脈之屈折出入之處,焉至而出?焉至而止?焉至而徐?焉至而疾?焉至而入?六腑之輸於身者,餘願盡聞。少序別離之處,離而入陰,別而入陽,此何道而從行?願盡聞其方。岐伯曰:帝之所問,針道畢矣。
……為。扡,寒半反,衝也,謂衝皮也。
編者按:“黃帝問”之後,《靈樞》有“於”字。“畢”字,趙府居敬堂本作“乖”,今據人衛鉛印本《靈樞》改。以上經文除“問岐伯曰”四字為蕭本所有外,皆據《靈樞》補。注“半”之前文字,仁和寺本均缺,其旁有“首十二行缺”五小字注文。盛文堂本“半”字前有“為。扡,寒”三字,“為”字前亦缺,其旁有“字數不詳,二行欠”七字注文。
黃帝曰:持針縱舍奈何?岐伯曰:必先明知十二經之本末,
起處為本,止處為末。
膚之寒熱,
皮膚熱即血氣通,寒即脈氣壅也。
平按:“膚”上,《靈樞》、《甲乙》有“皮”字。
脈之盛衰滑澀。其脈滑而盛者,病日進;虛而細者,久而持;
陽氣盛而微熱,謂之滑也;多血少氣微寒,謂之澀脈細微。
平按:“而持”《靈樞》、《甲乙》作“以持”。
大以澀者,為痛痹;
多氣少血為大,多血少氣為澀,故為痛痹也。
陰陽如一者瘤,難治其本末;
陰陽之脈不可辨,故如一也。瘤,懸疣之類也,以不可辨,故本末難療也。
平按:“瘤”《靈樞》、《甲乙》作“病”。“其”上,《甲乙》有“察”字。
上熱者,病尚在;其熱以衰者,其病亦去矣。
頭及皮膚熱也,其頭及皮膚熱衰,病必去也。
平按:“上熱”《靈樞》作“尚熱”,《甲乙》作“上下熱”。“以衰”《靈樞》、《甲乙》作“已衰”。注“去”上,袁刻脫“必”字。
因持其尺,察其肉之堅脆、小大、滑澀、寒溫、燥濕也。
持尺皮膚,決死生也。
平按:“持”上,《靈樞》無“因”字。
因視目之五色,以知五髒而決死生;
五髒之精華,並歸於目,心髒征也。
編者按:注“心”,盛文堂本作“心”,仁和寺本缺此字。“征也”,蕭本及仁和寺本均缺,今據盛文堂本補。
視其血脈,察其五色,以知其寒熱痛痹。
候色脈,決死生也。
平按:《甲乙》無“其”字。注右方有“候色脈尺”四字,左方缺,應空四小格。
黃帝曰:持針縱舍,餘未得其意也。
重言持針縱舍,故重問也。
編者按:注“重言”二字及“持”字,蕭本、仁和寺本均空缺,今據盛文堂本補。
岐伯曰:持針之道,欲端以正,安以靜,
持針當穴,故端正。以誌不亂,故安靜也。
先知實虛,而行疾除,
補瀉所由也。
編者按:“實虛”,蕭本原作“虛實”,與今本《靈樞》同。今據仁和寺本及盛文堂本改,以存原貌。
左指執骨,右手修之,毋與肉果之。
堅固,故曰執骨之右手循,不可傷肉果也。果,音顆也。
平按:《靈樞》、《甲乙》“左指”作“左手”;“修之”作“循之”;“果”下無“之”字。
編者按:“修”,仁和寺本、盛文堂本均作“循”,蕭本誤,當改。注“堅固”前,蕭本空二格,仁和寺本空三格,盛文堂本作“然”。
瀉欲端以正,補必閉膚,
瀉欲直入直出,故曰端正……
平按:“端”下《甲乙》無“以”字。“補”,袁刻誤作“萌”。注“直入”上原缺二字,上一字不可辨,下一字右方有欠字,平據經文擬作“瀉欲”二字。
轉針導氣,邪得**泆,真氣得居。
轉針導氣執,**泆泄出,令真氣居而不散之也。
平按:“邪得**泆”《甲乙》作“邪氣不得**泆”。
黃帝曰:扞皮開腠理奈何?岐伯曰:因其分肉,在別其膚,
膚,皮也。以手按得分肉之穴,當穴皮上下針,故曰在別其膚也。
平按:“在別”《靈樞》、《甲乙》作“左別”。
微內而徐端之,適神不散,邪氣得去。黃帝曰:善。
瀉法雖以審詳為先,故曰微內而徐正之邪得酒調也。
平按:注“雖以”下原缺六字,上三字不可考,下三字右方作“必餘餘”,平擬作“端正而必徐徐”六字。
黃帝問岐伯曰:人有八虛,各何以候?岐伯答曰:以候五髒。
八虛者,兩肘、兩腋、兩髀、兩膕。此之人虛,故曰八虛。以其虛,故真邪二氣留過,故為機關之室也。真過則機關動利,邪留則不得屈伸,故此八虛,候五髒之氣也。
平按:“各何以候”,袁刻作“各以何候”;“曰”上,袁刻脫“答”字。
黃帝曰:候之奈何?岐伯曰:肺心有邪,其氣留於兩肘;
兩肘,肺脈手太陰、心脈手少陰二脈所行,故肺心有邪,肘為候也。
肝有邪,其氣留於兩腋;
兩腋,脅下。肝氣在中,故肝有邪,腋為候也。
脾有邪,其氣留於兩髀;
脾足太陰脈,循股內前廉入腹,故脾有邪,髀為候也。
編者按:注“前廉入腹”,盛文堂本作“上樞令明”,與蕭本出入甚大。此四句仁和寺本缺字甚多,作“
上令明,故脾有邪,髀為候也。”
腎有邪,其氣留於兩膕。
腎脈足少陰出膕內廉,故腎有邪,膕為候也。
凡此八虛者,皆機關之室,真氣之所過,血絡之所遊,邪氣惡血,因不得住留,留則傷筋絡,骨節機關不得屈伸,故病痀攣。
此八大節相屬虛處,乃是之動利機關,又所,故曰機關之室,痀,其俱反,曲脊背偃也。
平按:“因不得住留”《靈樞》作“固不得住留”;“故痀攣”《靈樞》作“故病攣也”。
黃帝問岐伯曰:餘聞針道於夫子,眾多畢悉矣,夫子之應若失,而據未有堅然者。夫子之問學熟乎?將審察於物而生乎?
據,依也;堅,定也。言夫子所說九針之應,曲從物理而變,似未有定為也。夫子所問所學,從誰得乎?心手也。
平按:《靈樞》“應”上有“道”字;“而生乎”作“而心生之乎”。
編者按:“而生乎”,盛文堂本與仁和寺本均作“而心生乎”。注“從誰得乎”之後,至“心乎也”之前,蕭本連續空九格;盛文堂本此處為“審人變”為十三字。“心手也”,盛文堂本作“心乎也”。
岐伯答曰:聖人之為道者,上合於天,下合於地,中合於人事,必有明法,以起度數,法式檢押,乃後可傳焉。
合理乃後傳之,三合而為法度,故可傳也。
編者按:注“合理”二字之前,蕭本缺三字,盛文堂本作缺四字,仁和寺本亦缺三字。
故匠人不能釋尺寸而意短長,廢繩墨而起水平也,工人不能置規而為員,去矩而為方。
匠人尺寸之度,非以意而為短長,準不有私而水為巧也。工為置欲為,無棄矩而妙,此為大工也。聖人之為教也,法自然之至理,以起法度為而稱聖人也。
平按:注“匠人”下原缺一字,謹擬作“準”;“不有私”上原缺四字,謹依經文作“繩墨之法”四字。“水”字上原缺一字,“水”字下原缺二字,“為”下原缺一字,謹依經文作“而起水平,以為技巧也”。“工”下原缺一字,“為”下原缺二字,“置”下原缺四字,謹依經文作“工欲為員,無置規而為能”。“無棄矩”上原缺二字,“而”下原缺一字,謹依經文作“欲為方亦無棄矩而為妙”。“法度”下原缺一字,謹擬作“之”。“稱”上原缺一字,謹擬作“後”。
知用此者,固自然之物,易用之教,逆順之常。
繩墨非他,亦自然之繩墨,因其自然,故其教用易,是故違之則為逆,順之得常也。
平按:“故自然之物”據注“固”應作“因”。注“違之”,袁刻作“遵之”。
黃帝曰:願聞自然奈何?岐伯曰:臨深決水,不用功力而水可竭也;循掘決衝而經可通也,此言氣之滑澀,血之清濁,行之逆順。
夫自然者,非為自能與也,所謂因氣之滑澀,血之清濁,臨深決水,通之如臨深決水,取自然之便而水可竭,故曰自然也。
平按:“循掘”,“掘”字原缺,《靈樞》、《甲乙》
作“掘”,下經文亦作“掘”,袁刻作“地”,恐誤。“決衝”下,《甲乙》有“不顧堅密”四字。“此言”,“此”字原缺,《靈樞》、《甲乙》作“此”,袁刻作“於”,恐誤。注“夫自然者”,袁刻脫“自”字。
黃帝曰:願聞人之白黑肥瘦少長,各有數乎?
白黑,色異也;肥瘦,形異也;少長,強弱異也。刺之深淺多為分不同,故曰有數也。
平按:注“多”下恐脫“少”字。
岐伯曰:年質壯大,血氣充盈,膚革堅固,因加以邪,刺此者,深而留之。
此為肥人。
平按:“盈”《甲乙》作“盛”。注“此為肥人”《靈樞》、《甲乙》作經文。
廣肩腋項,肉薄皮厚而黑色,唇臨臨然,其血黑而濁,其氣澀,其為人貪於取與,刺此者深而留之,多益其數。
此黑色人也。
平按:“皮厚”《靈樞》、《甲乙》作“厚皮”。“臨臨然”下,《甲乙》有“者”字。“澀”下,《靈樞》、《甲乙》有“以遲”二字。“取與”《甲乙》作“取予”。
黃帝曰:刺瘦人奈何?岐伯曰:刺瘦人者薄皮色少,肉廉廉然,薄唇輕言,其血清氣滑,易脫於氣,易損於血,刺此者淺而疾之。
瘦人,謂夭皮也。
平按:注“夭”下原缺二字,謹依經文擬作“色薄”二字。袁刻“夭”作“天”;“皮”作“人”。
黃帝曰:刺常人奈何?岐伯曰:視其白黑,各為調之,其端正長厚者,其血氣和調,刺此者無失常數之。
常,謂平和不肥瘦人。刺之依於深淺常數,不深之不淺之也。
平按:“長厚”《靈樞》作“敦厚”,《甲乙》作“純厚”。“常數之”《靈樞》作“常數也”,《甲乙》作“其常數”。
黃帝曰:刺壯士真骨者奈何?岐伯曰:刺壯士真骨,堅肉縱節監監然,此人重則氣澀血濁,刺此者,深而留之,多益其數。
壯士,骨堅大者也。
平按:“縱節”《靈樞》、《甲乙》作“緩節”。“監監”《甲乙》作“驗驗”,注:“一作監監。”注“內”下原缺一字,謹擬作“節”。
勁則氣滑血清,刺此淺而疾之。
勁,急也。
黃帝曰:刺嬰兒奈何?岐伯曰:嬰兒者,其肉脆血少氣弱,刺此者以毫針,淺刺而疾發針,日再可也。
刺嬰兒日再者,不得過多也。
黃帝曰:臨深決水奈何?岐伯曰:血清氣滑,疾瀉之則氣竭焉。
自有血清氣滑,刺之如臨深決水,不可行也。若血濁氣澀而形壯氣盛,可取自然之便,刺而瀉之,如臨深決水。
平按:“氣滑”《靈樞》、《甲乙》作“氣濁”。
黃帝曰:循掘決衝奈何?岐伯曰:血濁氣澀,疾瀉之則經可通也。
循其血氣,掘決其衝,瀉而通之,使其平也。
黃帝問曰:逆順五體,言人骨節之小大,肉之堅脆,皮之薄厚,血之清濁,氣之滑澀,脈之長短,血之多少,經絡之數,餘已知之矣,此皆布衣匹夫之士也。[平按:“逆順五體”《甲乙》作“逆順五體,經絡之數”,直接下文“此皆布衣之士也”,無“言人骨節之小大”及“餘已知之矣”數句。]夫王公大人,血食之君,身體柔脆,肌肉耎軟弱,血氣慓悍滑利,其刺之徐疾、淺深、多少,可得同乎?[平按:“夫王公大人,血食之君”《甲乙》作“血食者”三字,注雲:“《九墟》作血食之君。”《靈樞》“耎弱”作“軟弱”。]岐伯答曰:夫膏梁菽藿之味,何可同也?氣滑則出疾,氣澀則針大而入深,深則欲留,淺則欲疾。以此觀之,刺布衣者深以留,刺大人者微以徐,此皆因氣慓悍滑利者也。
脈氣五十動有代者,順也。不滿五十動一代者,逆也。言大人食以膏梁,布衣匹夫之士,食以菽藿,故刺之深淺去留之異也。
平按:“氣滑則出疾”下《靈樞》有“其氣澀則出遲,氣悍則針小而入淺”,《甲乙》同,惟“氣澀”上無“其”字。注“布衣”二字下原缺八字,袁刻補“食以菽藿”四字,仍與缺處未盡合,謹依經文擬作“匹夫之士,食以菽藿”八字。
黃帝問曰:形氣之逆順奈何?岐伯答曰:形氣不足,病氣有餘,是邪勝也,急瀉之。
急瀉邪氣,補形氣也。
形氣有餘,病氣不足,急補之。
急以正氣補之,氣安則病除也。
形氣不足,病氣不足,此陰陽氣俱不足也,不可刺之,刺之則重不足,重不足則陰陽俱竭,血氣皆盡,五髒空虛,筋骨髓枯,老者絕滅,壯者不複矣。
俱不足者,不可行刺,宜以湯藥調也。
形氣有餘,病氣有餘,此謂陰陽俱有餘也,急瀉其邪,調其實虛。故曰:有餘者瀉之,不足者補之,此之謂也。
形氣為陽,病氣為陰,俱有餘者,可以瀉邪氣以調形氣使和也。
平按:注“陰”下原缺一字,右方剩“氣”字半形,謹擬作“氣”,袁刻脫。
故曰:刺不知逆順,真邪相薄。滿而補之,則陰陽四溢,腸胃充郭,肝肺內,陰陽相錯。
滿而補之,陰陽之氣滿於四肢,故曰四溢;腸胃氣聚,所以脹而充郭;肝肺俱滿,故曰內。叱隣反。陰陽俱盛,所以相錯也。
平按:《甲乙》“四溢”作“血氣皆溢”;“內”作“內脹”。注“滿於”下原缺二字,上一字不可考,下一字下半剩“又”字,謹擬作“四肢”二字。
虛而瀉之,則經脈空虛,血氣竭枯,腸胃攝辟,皮膚薄著,毛腠夭焦,予之死期。
攝辟,腸胃無氣也。攝,紙輒反。
平按:“竭枯”《甲乙》作“枯渴”。“攝”《靈樞》作“”,《甲乙》作“懾”。“焦”《靈樞》作“膲”。
故曰:用針之要,在乎知調,調陰與陽,精氣乃光,合形與氣,使神內藏。
光,章盛貌。神內藏者,五神守藏也。
平按:“知調”下原缺一字,《靈樞》作“陰與陽調,陰與陽”七字,《甲乙》重“調”字,謹依《甲乙》擬作“調”。“乃光”《甲乙》作“乃充”。“使神內藏”,“使”字原缺,謹依《靈樞》、《甲乙》補作“使”,袁刻作五。
故曰上工平氣,中工亂經,下工絕氣危生,故下工不可不慎也。
平氣,致氣和也。下工守形,不知平氣,傷實,故不可不慎也。
平按:《甲乙》無“故下工”三字。注“氣傷”上原缺一字,謹依經文擬作“平”。“傷”下原缺二字,謹擬作“生損”二字。
必審其五髒變化之病,五脈之應,經絡之實虛,皮膚之柔粗,而後取之。
五脈,五時之脈也。柔粗,謂調尺之皮膚柔弱粗強也。
平按:“審”下《靈樞》無“其”字。《甲乙》“審”作“察”;“變化”上有“之”字,下無“之病”二字;“應”上有“相”字;“皮”下有“膚”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