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按:此篇見《靈樞》卷一第四《邪氣髒腑病形篇》。自“五髒六腑之氣”至“此胃脈也”,見《甲乙經》卷四第二下篇。自“大腸腑者”至“取三裏”,見《甲乙經》卷九第七。自“小腸病者”至“取巨虛上廉”,見《甲乙經》卷九第八。自“三焦病者”至“取之委中央”,見《甲乙經》卷九第九。自“膽病者”至“陽陵泉”,見《甲乙經》卷九第五。自“刺此者必中氣穴”至末,見《甲乙經》卷五第一下篇。惟自“大腸”以下,《甲乙經》文義雖同,編次前後小異。
黃帝曰:餘聞五髒六腑之氣,滎輸所入為合。今何道從入?入安連過?願聞其故。
問髒腑脈之滎輸之合,行處至處也。
平按:“輸”《甲乙》作“俞”。“今”《靈樞》、《甲乙》均作“令”。“連過”《甲乙》作“從道”;無“願聞其故”及下“岐伯答”七字。
岐伯答曰:此陽脈之別入於內,屬於腑者也。
此言合者,取三陽之脈別屬腑者稱合,不取陰脈。以陽脈內屬於腑,邪入先至於腑,後至於髒故也。
黃帝曰:滎輸與合,各有名乎?岐伯答曰:滎輸治外經,合治內腑。
五髒六腑,滎輸未至於內,故但療外經之病。此言合者,唯取陽經屬內腑者,以療內腑病也。
平按:《甲乙》“外”下有“髒”字。
黃帝曰:治內腑奈何?岐伯答曰:取之於合。黃帝曰:合各有名乎?岐伯答曰:胃合入於三裏,
胃氣,循足陽明脈,合於三裏,故胃有病,取之三裏,療胃腑也。
平按:《靈樞》無“入”字。
大腸合入於巨虛上廉,
大腸之氣,循胃足陽明脈,合巨虛上廉,故大腸有病,療巨虛上廉也。
小腸合入於巨虛下廉,
小腸之氣,循足陽明脈,合巨虛下廉,故小腸有病,療巨虛下廉也。
三焦合入於委陽,
三焦之氣,循足太陽合於委陽,故三焦有病,療於委陽也。
**合入於委中,
**之氣,循足太陽脈,下合委中,故**有病,療於委中也。
平按:“中”下,《靈樞》、《甲乙》均有“央”字。
膽合入於陽陵泉。
膽氣,循足少陽脈,下合陽陵泉,故膽有病,療陽陵泉也。
黃帝曰:取之奈何?答曰:取之三裏者,低跗;取之巨虛者,舉足;取之委陽者,屈伸而索之;委中者,屈而取之;陽陵泉者,正立豎膝,予之臍下,至委陽之陽取之;取諸外經者,揄伸而從之。
以下取六合之輸,療內腑法也。正立則膝豎。揄,與朱反,引也。
平按:《甲乙》“索”作“取”;“屈而取之”作“屈膝而取之”。《靈樞》“豎”上無“立”字;“伸”作“申”。
黃帝曰:願聞六腑之病。
六腑與六輸而合療內腑之病,而未知腑病之形也。
岐伯曰:麵熱者,足陽明病;
以下言手足陽明病。麵熱,陽明脈起麵,故足陽明病,麵熱為候也。
魚絡血者,手陽明病;
手陽明脈行於魚後,故魚絡血見,手陽明病候也。
兩跗之上脈堅若陷者,足陽明病,此胃脈也。
足陽明下足跗入大指間,故跗上脈緊若陷,足陽明病候。
平按:《靈樞》“堅若”二字作“豎”。
大腸病者,腸中切痛而鳴濯濯,冬日重感於寒則泄,當臍而痛,不能久立,與胃問候,取巨虛上廉。
以下言六腑病形並取穴所在。當臍痛者,回腸,大腸也,大腸當臍,故病當臍痛也。與胃同候者,大腸之氣,與胃足陽明合巨虛上廉,故同候之。濯,徒角反,腸中水聲也。
平按:“則泄”《靈樞》作“即泄”,《甲乙》無此二字。
胃病者,腹脹,胃管當心而痛,上支兩脅,鬲咽不通,食飲不下,取之三裏。
胃管當心痛者,胃脈足陽明之正,上至髀,入於腹裏,屬胃散脾,上通於心,上循咽,其足陽明大絡,循脛骨外廉,上絡頭,故胃管及當心而痛,上交於脅,鬲中並咽,並不得通也。
平按:“胃管”《靈樞》、《甲乙》作“胃脘”。“上支”《靈樞》作“上肢”,《甲乙》作“上榰”。“鬲”《靈樞》作“膈”。
小腸病者,少腹痛,腰脊控尻而痛,時窘之後,
小腸當少腹附脊,左環葉積,故少腹腰脊控尻而痛,時急之大便之處也。
平按:“少腹”《靈樞》作“小腹”。“控尻”《靈樞》、《甲乙》作“控睾”。注“左環”,“左”字袁刻誤作“空”。
當耳前熱,若寒甚,若獨眉上熱甚,
小腸手太陽,上至目兌眥,卻入耳中,故小腸病,循此寒及熱也。
平按:《甲乙》“耳”上無“當”字。“眉”《靈樞》、《甲乙》作“肩”。
及手小指、次指之間熱,若脈陷者,此其候手太陽也,取巨虛下廉。
手太陽脈出行之處,故此處熱、脈陷以為候也。
平按:《靈樞》“太陽”下有“病”字。
三焦病者,腹氣滿,少腹尤堅,不得小便,窘急,
尤,甚也。
平按:《甲乙》“腹”下有“脹”字;“尤堅”作“尤甚堅”。
溢則為水,留則為脹,候在足太陽之外大絡,絡在太陽、少陽之間,亦見於脈,取之委陽。
下焦溢則為水也。太陽、少陽之間,三焦下輸委陽也。
平按:《靈樞》“水”上無“為”字;“留則”作“留即”。“委陽”《甲乙》作“委中”。
**病,少腹偏腫而痛,以手按之,則欲小便而不得,
偏腫者,大腹不腫也,此腑病也。
平按:“則欲”《靈樞》作“即欲”。
肩上熱若脈陷,及足小指外側及脛踝後皆熱若脈陷,取之委中央。
**足太陽脈,起目內眥,上額下項,循脛踝後至足小指外側,故**病,循脈行處熱及脈陷以為候也。
平按:“肩上”《甲乙》作“眉上”,注雲:“一本作肩。”《靈樞》“外側”作“外廉”。“取之委中央”《甲乙經》作“取委中”。
膽病者,善太息,
膽病則魂神不暢,故好太息也。
口苦,歐宿汁,
膽熱溢水精,故口苦歐宿膽汁。
平按:“汁”《甲乙》作“水”。
心下澹澹恐,如人將捕之,
膽病心動怖畏,故如人將捕也。
平按:《甲乙》“恐”上有“善”字。《靈樞》無“如”字。
嗌中吤吤然數唾,候在足少陽之本末,
吤吤,謂閡,咽嗌之中如有物閡也,居薤反。足少陽本在竅陰之間,標在窗籠,即本末也。
平按:“數唾”《甲乙》作“數咳唾”。《靈樞》“唾”下無“候”字。
亦視其脈之陷下者灸之,其寒熱也,取之陽陵泉。
脈陷下者寒,故灸之也。寒熱取陽陵泉,通行針灸也。
黃帝曰:刺之有道乎?岐伯曰:刺此者,必中氣穴,毋中肉節。中氣穴則針遊於巷,中肉節則肉膚痛,
以下行針法也。中於肉者,不著分肉之間,中於節者,不針骨穴之內,皆不遊巷也。巷,謂街巷,空穴之處也。
平按:“遊”《靈樞》作“染”,注雲:“一作遊。”“肉膚”《靈樞》、《甲乙》作“皮膚”。
補瀉反則病益篤,
虛而瀉之,實而補之,故曰反也。
中筋則筋緩,
中筋不中其痛,則筋傷無力,故緩也。
邪氣不出,與真氣相薄,亂而不去,反還內著,用針不審,以順為逆。黃帝曰:善。
若中肉節及中於筋,不當空穴,邪氣不出,與真氣相薄,正邪相亂,更為內病也,以其用針不審,乖理故也。
平按:“與真氣相薄”《靈樞》作“與其真相搏”,《甲乙》作“與
真相薄”。注“內病”,袁刻誤作“內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