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按:此篇見《素問》卷八第二十八《通評虛實論篇》,又見《甲乙經》卷十一第四。

霍亂,刺輸傍五,足陽明及上傍三。

霍亂,刺主療霍亂輸傍,可五取之,及足陽明下脈與上有療霍亂輸傍,可三取之也。

平按:“輸傍五”《素問》王注雲:“取少陰俞傍誌室穴。”新校正引楊注雲:“刺主霍亂輸傍,五取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