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按:此篇見《素問》卷十三第四十六《病能論篇》,又見《甲乙經》卷十第二下篇。
黃帝問曰:有病身體懈惰,汗出如浴,惡風少氣,此為何病?答曰:名曰酒風。問曰:治之奈何?岐伯曰:以澤瀉、術各十分,麋銜五合,以三指撮,為後飯。
飲酒汗出得風,名曰酒風。先食後服,故曰後飯也。
平按:《素問》、《甲乙》“病者”作“有病”;“五合,以三指撮”作“五分,合以三指撮。”《素問》王注雲:“飯後藥先,謂之後飯。”與此注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