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按:此篇自篇首至末,見《靈樞》卷五第二十二《癲狂篇》。自篇首至“立快者是也”,見《甲乙經》卷七第三。自“內閉不得溲”至末,見《甲乙經》卷九第十。

厥逆為病也,足暴凊,胸若將別,腹若將以刃切之,煩而不能食,脈小大皆清緩,取足少陰,凊取足陽明,凊則補之,溫則瀉之。

厥逆之病,足冷胸痛,心悶不能食,其脈動之大小皆多血少氣。緩而溫者,可取足少陰輸穴,瀉其熱氣。足之寒者,取足陽明輸穴,補其陽虛也。

平按:《靈樞》、《甲乙》“將別”作“將裂”;“脈小大皆凊”作“脈小大皆澀”。“暴凊”、“凊取足陽明,凊則補之”,三“凊”字,今本《靈樞》及《甲乙經》均作“清”,明·趙府居敬堂《靈樞》均作“凊”;“腹”作“腸”“刃”作“刀”;“緩”作“暖”。

厥逆腹滿脹腸鳴,胸滿不得息,取之下胸二肋咳而動手者,與背輸以指按之立快者是也。

厥逆胸滿不得息,可量取下胸二肋咳而動手之處,謂手太陰中府輸也。厥逆腹滿脹腸鳴,量取背胃及大小腹輸療主病者也。

平按:《靈樞》“滿脹”作“脹滿”;“二肋”作“二脅”。《甲乙》“動”下有“應”字;“輸”作“俞”,《靈樞》作“腧”。注“背胃”,據經文應作“背輸”,袁刻作“背輸”。

內閉不得溲,刺足少陰、太陽與骶上以長針;氣逆,取其太陰、陽明;厥甚,取少陰、陽明動者之經。

足少陰、太陽主於便溲,故厥便溲閉,取此陰陽二經輸穴療主病者。若加氣逆,可取手足太陰、陽明療主病者。若此閉及氣逆厥甚,可取手足少陰、陽明二經動脈療主病者也。

平按:《靈樞》“厥”下有“陰”字。“厥甚,取少陰”《甲乙》作“厥甚,取太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