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按:此篇自篇首至陰喬,見《靈樞》卷五第二十三《熱病篇》。自“目眥外決”至末,見《靈樞》卷五第二十二《癲狂篇》。又自篇首至末,見《甲乙經》卷十二第四。

目中赤痛,從內眥始,取之陰喬。

目內眥,陰喬脈也,故取所主之輸也。

平按:“喬”《靈樞》、《甲乙》作“蹻”。

目眥外決於麵者,為兌眥;在內近鼻者,上為外眥,下為內眥。

人之目眥有三:外決為兌眥,內角上為外眥,下為內眥。準《明堂》兌眥為外眥,近鼻者為內眥也。

平按:《靈樞》“兌”作“銳”;“近鼻者”下有“為內眥”三字。注“準《明堂》”袁刻作“唯《明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