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按:此篇自篇首至末,見《靈樞》卷十一第七十四《論疾診尺篇》。又自“冬傷於寒”至“咳嗽”,見《素問》卷二第五《陰陽應象大論篇》,又見《甲乙》卷十一第五。

四時之變,寒暑之勝,重陰必陽,重陽必陰,故陰主寒,陽主熱,故寒甚則熱,熱甚則寒,

日中陽隴,必降為陰;夜半陰極,必升為陽。

故曰:寒生熱,熱生寒,此陰陽之變也。

十一月極寒,一陽爻生,即寒生熱也。五月一陰爻生,即熱生寒也。

故曰:冬傷於寒,春生癉熱;

寒,冬之氣也。傷,過多也。人之冬月,受寒過多,至春必屬癉熱之病,此為寒生熱也。

春傷於風,夏生後飧泄腸澼;

風,春之氣也。受風過多,極為飧泄腸澼,此為風生泄也。

夏傷於暑,秋生痎瘧;

暑,夏之氣也。受暑過多,極為痎瘧,此為暑生瘧也。

秋傷於濕,冬生咳嗽,是謂四時之序也。

濕,秋之氣也。受濕過多,極為咳嗽,此為濕生咳也。此是四時必不可易。

平按:注“四時”下原鈔有“必”字,“必”下缺三字,最下一字下半作“文”。袁刻四時下無“必”字,作“之序支”三字,不合。茲於“必”字下仍空三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