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受孕之後。切宜忌不可食之物。非惟有感動胎氣之戒。然於物理亦有厭忌者。設或不能禁魚及雞子。令兒成疳多瘡。 食犬肉。令兒無音聲。 鴨子桑椹同食。令兒倒生心寒。 食螃蟹。令兒橫生。 食鱉。令兒項短。及損胎。 食兔肉。令兒唇缺。 雀肉同豆醬食。令兒麵生 黯黑子。 豆醬同藿香食。令之墮胎。 食雀肉。令兒不恥多**。 食山羊肉。令兒多病。 食椒蒜。令兒損目。 食生薑。令兒多指生瘡。 食蝦蟆HT 魚。令兒喑啞。 食驢騾馬肉。令兒延月難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