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二種。一種刺蒺藜。蔓生。細葉布地。入夏開小黃花。秋深結實。狀似菱米刺。實有仁也。一種白蒺藜。出同州沙苑牧馬處。綠葉細蔓。其刺在莖。綿布沙上。七月開黃紫花。九月結莢。長寸許。

隔紙焙炒。色香勝茗。微火煎煮 x刺蒺藜 x 味苦辛。氣溫。入手太陰足厥陰經。其性宣通。久服不冷而無壅熱。(誌) 主治下去燥熱。療肺氣胸膈滿。治惡血破症聚。及喉痹乳難風秘。明目益精。療水髒冷。小便多止遺溺泄精溺血。(諸本草) 方書治中風水氣脹滿。喘逆痰飲。大便不通。赤白濁。疝。

芥穗。治遍身風癢。 大便風秘。刺蒺藜炒一兩。牙皂去皮酥炙五錢。為末。每服一錢。鹽茶湯下。 月經不通。蒺藜當歸等分。為末。米飲。每服三錢。 難產催生。並下胞衣及死胎。刺蒺藜貝母各四兩。為末。米湯服三錢。少頃不下。再服。 萬病積聚。七八月收刺蒺藜水煮。曬幹蜜丸。梧子大。每酒服七丸。以知為度。其汁煎如飴服之。

〔論〕 刺蒺藜成熟於秋。外刺堅勁。稟金之形與色。而更兼乎火之氣與味。為肝之用。

藥雖為風劑。卻與辛散風氣者不同。人身火為金之主。則氣化而媾於風化之木。金為火之用。則血化而靜乎血髒之風。刺蒺藜金火合稟。故別錄謂其下氣。日華子謂治肺氣胸膈滿。而本經首言治惡血破症聚等證也。夫風木之陽。原乘於三焦之氣。而金以合於火者主之。風髒之血。原根於至陰之水。而金以為火用者化之。是則本經首言治惡血者。以肺之氣化在血。而是物結實於秋。固得金氣之專也。金氣專而不得火為主以致用。則氣化不全。火為主而實 不結於深秋以趨水。則血化不裕。惟全其氣化者。乃能裕其血化。金固以火為夫水為子也。

(金氣專故孕水而化血。且金以火為主。故其氣化在血。)方書用治水氣腫滿。及痰飲熱結諸證。非因氣化之在血者。從陽透陰而陰乃化。陰化則歸腎。所謂上焦之陽。得陰降而隨之以下者歟。夫人身氣血之病。每由於後天。(在上中二焦。而後及於下。)凡下焦之虛而不固者。緣上焦之氣不能下周於氣海。而血並不得下歸於血海。經所謂天氣盛則地氣不足是也。

( 虛 血 而 也 更 金 不 〔修治〕 炒研去刺。為末。如入煎藥。臨時調服。不入湯煎。

白蒺藜 此沙苑蒺藜也。

氣味甘溫。補腎。治腰痛泄精。虛損勞之。 方書治痿證。赤白濁。(二蒺藜同用) 耳病 黃 腳膝 風。

人有 蜜 八 酒 〔論〕 同州蒺藜。專稟金氣之濃。故其氣有腥。腥。肺所主也。其味甘。微焙之即香。

是 原 則此味益腎。較為精專矣。 又刺蒺藜入肺與肝。沙苑蒺藜入肺與腎。刺蒺藜為風髒血其治上者多。沙苑蒺藜為腎髒氣劑。其補下者專。

性能固精。凡命門火熾。陽道數興。**精不得出者。勿服。(仲淳)

〔修治〕 以如前所說為真。即同州亦多偽者。或炒。或酒漿拌蒸為末調服。不入湯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