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經》下品)
【集解】《別錄》曰∶腐婢生漢中,小豆花也。七月采之,陰幹四十日。
弘景曰∶花與實異用,故不同品。方家不用。未解何故有腐婢之名?《本經》不言是小豆花,《別錄》乃雲,未審是否?今海邊有小樹,狀如梔子,莖條多曲,氣似腐臭。土人呼為腐婢,療瘧有效。以酒漬皮服,療心腹疾。此當是真,此條應入木部也。
恭曰∶腐婢,相承以為葛花。葛花消酒大勝,而小豆全無此效,當以葛花為真。
禹錫曰∶按∶《別本》雲∶小豆花亦有腐氣。與葛花同服,飲酒不醉。與《本經》治酒病相合。陶、蘇二說並非。
甄權曰∶腐婢即赤小豆花也。
頌曰∶海邊小樹、葛花、赤小豆花,三物皆有腐婢之名,名同物異也。
宗 曰∶腐婢既在穀部,豆花為是,不必多辯。
時珍曰∶葛花已見本條。小豆能利小便,治熱中,下氣止渴,與腐婢主療相同,其為豆花無疑。但小豆有數種,甄氏《藥性論》獨指為赤小豆,今姑從之。
【氣味】辛,平,無毒。
【主治】 瘧,寒熱邪氣,泄痢,陰不起。止消渴。病酒頭痛(《本經》。《心鏡》雲∶上證,用花同豉汁五味,煮羹食之)。消酒毒,明目,下水氣,治小兒丹毒熱腫,散氣滿不能食,煮一頓食之(《藥性》)。治熱中積熱,痔 下血(時珍。《宣明》葛花丸中用之)。
【附方】新二。
飲酒不醉∶小豆花、葉,陰幹百日為末,水服方寸匕。或加葛花等分。(《千金》)。
疔瘡惡腫∶小豆花末,敷之。(《普濟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