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被。《本經》)

【釋名】 (音總。甄立言)、李當之曰∶發 是童男發。

弘景曰∶不知發 審是何物? 字書記所無。或作蒜音,今人呼斑發為蒜發,書家亦呼亂發為鬈,恐即鬈也。童男之理,或未全明。

恭曰∶此發 ,根也,年久者用之神效。字書無 字,即發字誤矣。既有亂發,則發去病。用陳久者,如船茹、敗天公、蒲席,皆此例也。甄立言本草作 。 ,亦發也。鬈乃發美貌,有聲無質,陶說非矣。

宗 曰∶發 、亂發,自是兩等。發 味苦,即陳舊經年歲者,如橘皮、半夏取陳者入藥更良之義。今人謂之頭 。其亂發條中自無用 之義,二義甚明,不必過搜時珍曰∶發 ,乃剪 下發也;亂發,乃梳櫛下發也。按∶許慎《說文》雲∶大人曰髡,小兒曰剃。顧野王《玉篇》雲∶ , 也。 ,發 也。二說甚明。古者刑人 發,婦人以之被髻,故謂之發 。《周禮》雲∶王後夫人之服,有以發 為首飾者是矣。又詩雲∶ 發如雲,不屑 也。甄權所謂發 ,雷 所謂二十男子頂心剪切發者,得之矣。李當之以為童男發,陶弘景以為鬈發,蘇恭以為發根,宗 以為陳發者,並誤矣。且顧野王在蘇恭之前,恭不知《玉篇》有 字,亦欠考矣。《毛萇詩傳》雲∶被之僮僮。被,首飾也。編發為之,即此 也。

【修治】 曰∶發 ,是男子年二十以來,無疾患,顏貌紅白,於頂心剪切者。入丸藥膏中用,先以苦參水浸一宿,漉出入瓶子,以火 赤,放冷研用。

時珍曰∶今人以皂莢水洗淨,曬幹,入罐固濟, 存性用,亦良。

【氣味】苦,溫,無毒。《別錄》∶小寒。

【主治】五癃關格不通,利小便水道,療小兒癇,大人 。仍自還神化(《本經》)。合雞子黃煎之,消為水,療小兒驚熱百病(《別錄》)。止血悶血暈,金瘡傷風,血痢,入藥燒存性。用煎膏,長肉消瘀血(大明)。

【發明】韓保升曰∶《本經》雲∶自還神化。李當之雲∶神化之事,未見別方。按《異苑》雲∶人發變為鱔魚。神化之異,應此者也。又藏器曰∶生人發掛果樹上,烏鳥不敢來食其實。又人逃走,取其發於緯車上卻轉之,則迷亂不知所適。此皆神化。

時珍曰∶發者血之餘。埋之土中,千年不朽,煎之至枯,複有液出。誤食入腹,變為症蟲; 治服餌,令發不白。此正神化之應驗也。

【附方】舊三,新三。

石淋痛澀∶發 燒存性,研末。每服用一錢,井水服之。(《肘後方》)

傷寒黃病∶發 燒研,水服一寸匕,日三。(《傷寒類要》)

胎衣不下∶亂發、頭 結,撩喉、口中。(孫真人方)

小兒客忤,因見生人所致∶取來人囟上發十莖、斷兒衣帶少許,合燒研末。和乳飲兒,即愈。(《千金方》)

急肚疼病∶用本人頭發三十根,燒過酒服。即以水調芥子末,封在臍內,大汗如雨,即安。(談野翁方)

瘭癌惡瘡∶生發灰,米湯服二錢。外以生發灰三分,皂莢刺灰二分,白芨一分,為末。

幹摻,或以豬膽汁調。(《直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