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遺》)

【釋名】 時珍曰∶造蠱者,以百蟲置皿中,俾相啖食,取其存者為蠱。故字從蟲,從皿。皿,器也。

【集解】 藏器曰∶古人愚質,造蠱圖富,皆取百蟲入甕中,經年開之,必有一蟲盡食諸蟲,即此名為蠱,能隱形似鬼神,與人作禍,然終是蟲鬼。咬人至死者,或從人諸竅中出,信候取之,曝幹。有患蠱人,燒灰服之,亦是其類自相伏耳。又雲∶凡蠱蟲療蠱,是知蠱名即可治之。

如蛇蠱用蜈蚣蠱蟲,蜈蚣蠱用蛤蟆蠱蟲,蛤蟆蠱用蛇蠱蟲之類,是相伏者,乃可治之。

時珍曰∶按∶蠱毒不一,皆是變亂元氣,多因飲食行之。與人為患。則蠱主吉利,所以小人因而造之。南方又有蜥蜴蠱、蜣螂蠱、馬蝗蠱、金蠶蠱、草蠱、挑生蠱等毒,諸方大有主治之法,不能悉紀。

【主治】蠱毒,燒灰服少許,立愈(藏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