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一首 方十四首)

論曰:凡產難,或兒橫生、側生,或手足先出,可以針錐刺兒手足,入一二分許,兒得痛驚轉即縮,自當回順也。

治逆生方:

以鹽塗兒足底,又可急爪抓之,並以鹽摩產婦腹上即愈。

又方 以鹽和粉塗兒足下即順。(《子母秘錄》雲:以鹽和胡粉。)

又方 取梁上塵如彈丸許二枚,治末三指撮,溫酒服之。

治逆生及橫生不出,手足先見者方:

燒蛇蛻皮為末,服一刀圭,(亦雲三指撮),麵向東,酒服即順。

又方 取蟬殼二枚,治為末,三指撮許,溫酒服之。(崔氏《外台》、《子母秘錄》作彈丸二枚為末,酒服。)

又方 取夫**二七莖,燒,以豬膏和丸如大豆,吞之,兒手即持丸出,神驗。

又方 取蛇蛻皮燒灰,豬膏和丸,向東服。

又方 以手中指取釜底墨交畫兒足下即順生。

又方 取父名書兒足下即順生。

治橫生及足先出者方:

取梁上塵灶突墨,酒服之。

又方 取車 中脂,書兒足下及掌中。

治縱橫生不可出者方:

菟絲子末,酒若米汁服方寸匕,即生。車前子亦好,服如上法。

又方 以若酒服灶突墨塵。

治產時子但趨穀道方 熬鹽熨之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