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漱溟應邀前往曹州進行教育改革嚐試的主要動力和背景是他與王朝俊的特殊關係。如果沒有王朝俊的盛情和再三懇求,如果不是王朝俊與梁漱溟在文化思想和教育理念上的基本一致,梁漱溟決不會丟掉他在北大的職業而奔赴山東。因此從這個意義上說,梁漱溟前往曹州辦學的主因便是對王朝俊個人人格的信服和尊重。

然而,人格的高尚絲毫並不意味著不犯錯誤或不做出有損朋友利益的事,尤其是在當時中國一片混亂、群雄割據之際,作為在山東頗有影響與實力的王朝俊便難免卷入一些政治糾紛之中。

這場糾紛的大致情形是,當梁漱溟主持的曹州中學開學不到半年,國內政局風雲突起,馮玉祥在孫中山的推動下,與陝軍暫編第一師師長胡景翼及第十五混成旅旅長孫嶽結成反直同盟,決心尋找機會推翻曹錕、吳佩孚等軍閥統治。王朝俊原本就是老資格的革命黨人,所以當馮玉祥準備起兵的消息傳來,他自然積極參與,預聞其事,授意曹州鎮守使參謀長呂秀文(蘊齋)發動兵變,率第一、二兩個團長驅逐曹州鎮守使徐鴻賓(燕珊),宣布曹州獨立,並宣稱接受馮玉祥的命令,以曹州舊部組建為國民軍第五軍(馮玉祥部號第一軍),呂秀文任軍長。

其時,山東督軍鄭士琦為曹錕就任大總統後任命的濟威將軍兼陸軍上將,他自然更傾心於曹錕和吳佩孚。鄭士琦獲悉呂秀文的行動後,立即派兵彈壓。戰禍將作,曹州人心惶惶。梁漱溟急忙入京質問王朝俊何以如此深地介入軍閥紛爭,將相對平靜的曹州卷入無窮期的戰亂之中。

梁漱溟的指責當然解決不了什麽問題,於是又匆匆退回曹州以靖人心。然就在此往返奔波中,梁漱溟悔悟自己此次前往曹州辦學確實是犯了“往教”的錯誤,而沒有堅守“來學”的原則。於是他準備離開曹州的想法在一霎那間形成。拖至1924年底,梁漱溟獨自悄然離開曹州,回到北京,客居清華園,始謝絕一切外務,以幾年來少有的平靜心校理乃父梁濟遺稿,且深刻反省自己此次山東之行之所以失敗的原因,為三年不出之計。於各方約聘,概辭不赴,不論什麽事也不擔任,原意是要有點長進,再出來做事。

其實,梁漱溟對現代軍閥始終沒有好感,我們前麵就專門探討過他所發表的《吾曹不出如蒼生何》一文,那篇文章其實就是對現代軍閥的批判,所謂國民息兵,其實就是以國民力量去製約軍閥的橫行,剝奪軍閥手中的武器。稍後,梁漱溟又積極參與廢督裁兵及好人政府一係列反對軍閥的鬥爭。

對於當時的政治亂象,特別是武夫治國的政治局麵,梁漱溟以為除了國民的不爭這一最大過錯外,也不能不責備孫中山等革命先輩,因為他們無論如何不應該在宋教仁案發生之後再次采用暴力革命手段進行什麽“二次革命”。二次革命實在是以武力為政爭的開端,為二十世紀中國政治開了一個惡劣先例。從此以後,凡是要為政治活動的,總要去奔走武人門下,無不借助於武人,幾乎沒有武人,便不能實現政治活動。很顯然,梁漱溟反對軍人幹政,反對國家軍事化,力主軍隊國家化、軍隊非政治化,這一思想也可以看作是其後來“第三種政治勢力”一係列民主主張的濫觴。

梁漱溟認為,在現代社會條件下,不僅軍人要遠離國內政治和政爭,即便是政治家,根本上就不應該、也不允許產生借助武力和武人維持法律和秩序的想法。辛亥革命固然是一次真正意義上的革命,但辛亥之後的一係列政爭以及由此所造成的政治黑暗、社會黑暗,實際上無不因主其事者“腦筋太舊”,總想用武力維持《中華民國臨時約法》的尊嚴,結果卻愈弄愈糟。法律絕不能受特殊政治勢力、軍事集團的幹涉,卻也不能受它們的維持,因為如此便根本上出乎法律的轍軌。隻要離開法律而謀求解決,中國的問題根本就要局麵翻轉。

武人專製、武夫治國政治局麵的形成,在梁漱溟看來,除一批政治家“頭腦太舊”的原因外,最大的根本錯誤還在一般國民身上。他指出,中國一般國民對於民主政治的路子實在太漠視,總以為國事與己無關,對於自己的權利也太看得不重要。這種對於參與國政及個人自由的太少注意,實在是使中國無法走上現代民主政治道路的根本原因,結果當然是那少數有力量、有謀略的人憑借武力或利用武人奪取政權。這是中國民族的悲劇。

梁漱溟非暴力的和平思想有一以貫之的發展脈絡,不會因為偶然事件的影響而改變這種非暴力和平主義思想的原則,甚至當全民公認是一種正義行為時,他也不能容忍那種假借正義的暴力行為。

1919年5月4日,震動中外的五四愛國運動爆發。北京學生以打倒賣國賊的理由火燒趙家樓,痛打章宗祥。事件發生後,梁漱溟發表“逆耳之言”,以為學生大遊行及火燒趙家樓、痛打國賊章宗祥,不論其行動正義與否,其行動本身無疑觸犯了現行法律,因此對那些被捕的愛國學生,梁漱溟不主張“運動保釋”,而願意將學潮交付法庭辦理,願意檢查廳提起公訴,審判廳審理判罪,學生遵判服罪。檢查廳如果因學生人數太多檢查不清楚,不好辦理,學生盡可以一一自首,情願犧牲。因為不如此,中國民族的損失更大。梁漱溟指出,從道理上講,打傷人是現行犯。同時,縱然曹汝霖、章宗祥罪大惡極,但在罪名未成立時,他們仍有他們的自由和權利。學生縱然是愛國急公的行為,也不能侵犯他們,加暴於他們;縱然是國民公眾的舉動,也不能橫行,不管不顧。絕不能說學生所做的都對,即使犯法也可以使得。更不能說國民公眾的舉動,可以不受法律的約束,可以超越法律之外。

梁漱溟的這番話怪則怪矣,但很符合他一以貫之的非暴力和平主義思想的內在邏輯。他認為,中國問題的解決或社會秩序的重建與穩定,隻能憑借法律手段,在法律麵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不能以任何借口超越於法律之上。那種專顧自己不管別人的做法,實際上是幾千年來專製政體的產物。如果我們不能去掉這些舊毛病,就絕不能運用現在的政治製度,更不會運用未來社會改革後的製度。質言之,就是不會做現在同以後的人類生活。不會做這種生活,不待什麽強鄰侵略,我們自己就不能在現在世界上、未來世界上存在。為中國長遠前途計,梁漱溟希望參加五四運動的熱血青年甘願犧牲自己也應為中華民族開一好的先例,那真是無上榮譽,值得人們永遠紀念。

遵循法律途徑去解決社會危機、政治危機,是現代社會的一個基本原則。但是這個原則在辛亥革命之後被破壞了,人們在以暴易暴心理驅使下,在正義的名義下,肆意運用暴力,所以法律的觀念意識在這時其實已經很淡薄。參與五四愛國運動的青年學生即便真的照著梁漱溟說的去做,也未必就能貫徹法律道德精神。正如《每周評論》一篇批評文章所說的那樣:

第一,凡是群眾運動都是一種共同感情的作用,無法分別首從輕重,對於大多數學生的過火行動,不可能隻讓幾個學生領袖負責。如果這幾個學生領袖去自首,那麽在法律上是冤枉,在道德上是作偽,與法律道德的真義背道而馳。

第二,五四學生運動在中國沒有公眾運動的曆史上自然是空前奇事,若在近代文明國家,真是尋常茶飯,算不了什麽。在現代文明國度裏,遊行示威、罷工罷課是國民在法律上應有的權利。所以不講法律道德則已,講法律道德,就不能拿擾亂治安目無法紀這些罪名一味指責學生,一並加到國民示威運動的頭上。

在這些批評者看來,梁漱溟所宣揚的實質上是一種不管情理的盲目服從論,是有礙於社會文化進步的。

對於這類指責,梁漱溟並不介意,因為思考問題的根本路數不同,他的非暴力和平主義思想不可能那麽容易被別人所理解。這不僅需要勇氣,而且需要時間,需要持續不間斷的堅持。

對於當時中國來說,非暴力和平主義思想的最大障礙無疑就是軍閥專權,所以要推動中國民主政治的發展,就必須調整中國政治統治的結構,必須解決軍閥問題。這是當時政治的焦點,也是當時一切有誌之士的共同看法。

武昌起義爆發後,各省相繼獨立,各省都督成了地方上的至上統治者,位高權重,一言九鼎,甚至能夠以地方的名義,或者聯合地方幹預中央事務。所以到了民國初年重建政治結構,袁世凱於1913年創設軍民分治體製,各省設民政長,分隔或者說製約各省都督的權力。其主觀目的無疑是對的,隻是由於當時特殊背景和原因,這個措施並沒有發生實質性作用,各省都督的權力不僅對中央來說形成尾大不掉之勢,而且在各省內部也形成了土皇帝式的獨裁統治,使中國在趕走了一個皇帝之後產生出無數個小皇帝。

袁世凱死後,黎元洪繼位,黎元洪也深知各省都督的權力過大不利於中國發展,所以他最先提出“廢督裁兵”的政治主張,調整、改革中央及各省官製,改各省督理軍事事務的長官為督軍,改各省民政長為省長,軍民分治。然而不知什麽原因,黎元洪的這一變革並沒有成功,省長並沒有成為各省的權力中心,而督軍在各省依然擁有至上權力。

各省督軍當然也不是擁兵自重,胡作非為,實事求是地說,民國初年以來的各省督軍大多數還是為本省辦了許多好事,像閻錫山在山西,陳炯明在廣東,盧永祥在浙江,都為地方發展貢獻過心智。隻是軍人專政從來都有名不正言不順的感覺,不合乎中國傳統政治思維習慣,所以在民國初年的中國政治界、思想界,廢督裁兵之說成為一股重要的政治思想潮流,發表了大量的文章,形成規模聲勢巨大的民眾運動。然而仔細檢討這些文章、運動,我們又不難發現,雖然大量的文章、大量的運動參加者是真誠地推動廢督裁兵運動,真誠地希望重建中國政治權力中心,不過也有許多參與者心術似乎並不那麽純正,而是有借運動借思想以表達另外的想法另外的目的。至少,在中央掌握權力的人提出、推動廢督裁兵,不排除有人是借此機會打擊地方,重建中央政府的強勢和威權。而文職政客提倡和推動廢督裁兵,大多因秀才遇到兵有理說不清,飽受軍人獨裁的痛苦,所以也有借此機會進行政治鬥爭的意思。

其實,真正飽受軍閥專權之患的是一般百姓,他們對軍閥擅權的反對肯定是真誠的,不過也必須注意的是,由於各省督軍擁有在地方的至上權威,假如這個至上權威愛民如子,能為地方辦好事辦實事,那麽所謂的人民並不一定介意這個至上權威是軍人還是文人,軍人未必壞,文人未必好,文人誤國、文人貪婪、文人無行的例子其實也是不勝枚舉。所以各省政治統治的中心究竟應該在軍人的手裏,還是文人的手裏,在民國初年其實並不是一個真問題,直至北伐成功,國民黨重建全國統一,各省成立黨部,黨的領導人成為各省政治權力的中心,省長成為行政權力中心,但是依附於省黨部之下,此之後,各省的政治權力便成為“黨閥政治”。黨閥政治在本質上與督軍政治並沒有區別,隻是黨閥們並不一定來自軍界或繼續指揮軍隊而已。

黨閥政治還是後來全國重建統一之後的事,這裏不再討論,而督軍政治之所以衍生出問題,主要還是當時的中國實際上處於四分五裂的狀態中。北洋政府在理論上是中國惟一的合法政府,也是國際社會承認的惟一政府。然而自從民國初年的二次革命後,南方以孫中山為領袖的革命黨人始終被北京政府邊緣化,始終進入不了政治權力的中心,甚至始終被排斥在政治遊戲之外,這就使得南方革命黨人在民國前期不得不在北京政府行政體製之外找到一切理由建立自己的行政體製,劃定自己的統治範圍。孫中山和南方革命黨人利用北京政府特別是袁世凱的倒行逆施,參與或發動護國運動、護法運動,這些運動從政治理念上說當然具有正義性,但在實踐中卻主要的是為了建立自己的地盤,所謂南方的革命政府、軍政府等,其實與其他省份的督軍一樣,就是割據的軍閥,就是軍閥統治。所以,當南北和談有了可能,廢督裁兵便被提上政治日程,南與北都在利用這個機會,都希望通過這種和平的談判不戰而屈人之兵,達到戰場上沒有實現的目標,廢除別人的督軍,裁去別人的兵。所以,通過南北和談根本不可能實現廢督裁兵的目的。

南北和談的契機出現於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時,也正是那個時候,上海知識界實業界人士呼籲廢督裁兵,北京政府很快接過這個口號,訓令和談代表將“裁兵”列入談判議題,而南方政府不管怎麽說是個弱者,更願意完整地采納“廢督裁兵”這個口號,將這個口號列入談判的正式議題,以此迎合或者說回應民間聲音。

然而,由於南北兩個政府各有心計,各有目的,南北和談很快破裂,廢督裁兵也就暫時擱置。至1920年4月23日,浙江督軍盧永祥為了南北和談的僵局,以北洋督軍的身份公開昌言廢除督軍,並宣布“取消督軍,請自永祥始”,明確承認督軍政治是時局轉危為安,是中國能否步入民主政治的關鍵。盧永祥的宣言自然引起各方震動,因為隻有督軍本身意識到督軍政治的局限性和問題,隻有督軍本身願意廢除督軍,才意味著廢督的真正可能。

盧永祥的呼籲獲得了各方麵的積極回應,浙江省議會最先表示讚同,以為盧永祥的這個建議合乎民意,應該尊重,應該支持。孫中山也對盧永祥的這個建議給予很高評價,以為是民國從軍閥政治走上民主政治的第一步。同屬南方軍政府係統的雲南督軍唐繼堯於6月1日宣布自廢督軍一職,調整雲南省內行政架構。21日,同樣屬於南方軍政府係統的貴州督軍劉顯世緊隨其後,通電宣布廢除貴州督軍職務。所以,作為北洋係的浙江督軍盧永祥所發出的呼籲,卻受到南方革命勢力的歡迎和回應,而北方,在北洋係,由於盧永祥的這個建議來得實在有點突然,北方各省督軍出於各方麵的原因,並不能完全讚同,北京政府也就無法就此作出決定。廢督裁兵不僅在北洋係落空,而南方革命黨人匆匆忙忙宣布的廢督方案,實際上也隻是換湯不換藥,督軍變成了總司令,依然是該省權力的中心,依然擁有至上的權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