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去年秋天開始,安德的五名弟子光是鍛煉身體、做各種基礎訓練,每天就要花上三個多小時,傍晚更有一次安德親自導引潮汐波動的機會,讓他們體驗到能量在體內運行的感覺。

 原本他們還隻覺得這是一種職業者的前期訓練。

 等安斯艾爾帶著手下騎士加入車隊以後,為了拉攏安德,安斯艾爾命令手下騎士協助訓練安德的弟子和部下,作為安德的親傳弟子,他們五人自然受到重點照顧。

 直到這時,羅比他們才知道,能夠催動能量在體內運轉,乃是初階戰職者的專利!

 這下,五名少年自信心頓時膨脹起來,雖然不敢說自己可以飛上天和太陽肩並肩,但是也躍躍欲試,一心想要找個合適的對手,試試劍鋒如何。

 而且羅比他們五人都不是出身於富裕人家,能夠成為安德的學徒已經是機緣巧合,安德成為爵士以後,他們更是雞犬升天。

 不但他們自己受人尊重,光是家人生活條件改善、家庭社會地位躍升,已經讓他們有拚命的理由。

 尤其是從格拉城離開的這段路程,他們度過潮汐波動的築基階段、可以自行引導潮汐波動,加長了潮汐波動的修行時間。

 他們正處於身體發育階段,營養供應也跟得上,五個人無論體質、耐力、力量和速度全都突飛猛進。

 要知道,潮汐波動最可怕的地方,不在於連綿不絕的發力,而在於這種氣血運行法可以將營養盡可能推送到全身上下每一個角落。

 這對於還處於發育期的少年男女來說,就意味著真正的身體全麵發展——追隨安德的十個月時間,五名學徒平均每人長高了十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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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老師。”

 聽到安德的命令,羅比從車隊人群中擠了出來,他雙手握劍,興奮的向前走去。

 胸懷利器,殺心自起!

 好不容易有一展身手的機會,這可不能被人搶走了——沒看見哈裏他們還眼紅著呢?

 至於殺人會不會有心理障礙?

 那大可不必擔心,這個世界走在路上,說不定就能看到倒斃在路邊的屍體。

 北地大多數人對於殺人都沒啥感覺,當熱鬧看的人倒是很多——每次萊斯特鎮公開處死罪犯的時候,看熱鬧的人都能擠滿廣場。

 “混蛋,讓一個毛頭小子和我決鬥,你是在侮辱騎士嗎?”史迪威大怒。

 “你能擊敗他,我自然會給你一個交代。”安德冷冷的說。

 史迪威黑著臉,翻身下馬、抽出掛在戰馬身上的大劍,快步向前走去——手套是他自己扔出去的,羅德尼爵士又是文職人員,找一個人來替自己決鬥是完全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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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斯艾爾輕輕側頭,向跟上來的手下騎士問道:“他有把握嗎?”

 “大人放心,羅比已經很不錯了。”騎士艾文低聲回答。

 那位史迪威騎士連騎馬的動作都不嚴整,說是騎士實在有些勉強。

 如果他全副武裝、一身重鎧,倒也能占點優勢,可現在他穿著輕甲,戰鬥力未必就比一位四級戰士強到哪裏去。

 而少年羅比氣力悠長,速度驚人,比史迪威還要強上一兩分——隻是戰鬥經驗有些欠缺,未必能殺掉這個水貨騎士就是了。

 “你們多注意一些,不能讓羅比有生命危險。”

 “明白,德克斯就在那邊看著。”德克斯是安斯艾爾的一名護衛、斥候職業者出身,以飛刀和快速移動見長。

 “那就好。”安斯艾爾點點頭。

 如今,羅比在安德指導下辛苦鍛煉了近十個月,甭管他如今戰力如何,但外形倒是精悍了不少。

 羅比頭上的棕色頭發,被剪得隻留下一寸長,顯得人很是精神;方形下巴上,剛剛冒出幾根還有些稚嫩的胡須,他雙手握著劍,一雙褐色的眼睛炯炯有神,緊緊盯著迎麵而來的史迪威騎士。

 “史迪威,小心點,對方不簡單。”與史迪威同來的另一名騎士提醒道。

 “放心,比斯克,一個小毛孩子而已,敢和騎士對抗,簡直是不知死活。”史迪威不以為然。

 “當麵侮辱我的老師,我看不知死活的是你!”羅比狠狠的回了一句。

 說著,羅比一聲大喝,一劍暴斬而下。

 ‘落刃斬!’——這是愛蜜莉雅慣用的起手劍法。

 這一劍,是以揮舞雙手大劍的慣性,帶動人體前衝跳躍——這是狂戰士們常用的起手劍勢。

 當對手以為兩人間還有三米左右安全距離時,這一躍一斬之下,突然一劍臨頭——很多時候,狂戰士這第一劍就能奠定勝局。

 “鐺——”一聲大響。

 史迪威橫劍格擋,兩柄大劍碰撞在一起。

 畢竟有同伴警告在先,史迪威嘴巴雖然硬,可依然謹慎了不少。

 “吱嘎嘎——”刺耳的聲音在兩人之間響起。

 兩柄大劍之間,摩擦出一溜火花。

 羅比想在落刃斬之後接上順勢斬;而史迪威則希望用傾斜的劍身卸開對方的衝擊力。

 兩個人一左一右,各自奮力提抽雙手大劍,結果就是兩柄劍劍刃咬合在一起,在抽拉中硬生生摩擦出一片火花。

 “這兩柄劍完蛋了。”艾文騎士低聲說道。

 在劍刃咬合的情況下,也敢玩這種滑移劍身的技巧?羅比也就罷了,那史迪威號稱騎士,居然也會犯這種錯誤?

 羅比倒退一步,劍柄下沉,劍鋒上指,做出防禦姿勢。

 在他對麵,史迪威也做出一個類似姿勢——這姿勢是吉爾特王國軍用劍術的標準防禦姿態。

 安德微微搖頭,羅比的表現讓他有些失望。

 在他看來,羅比此刻的表現,既沒有狂戰士一往無前、決死無當的勇猛;也沒有吉爾特王國軍用劍術攻守平衡,謹慎自持的周全,在兩者之間不但沒有取長補短相互融合,反而有些弄巧成拙了。

 狂戰士劍技和軍用劍術兩者的劍術思想南轅北轍,兩者隻學其一倒還好些,可是同時學習,卻不是一般人能掌握好平衡。

 ——這是一場菜雞互啄的比賽。

 不過,周圍的觀眾們似乎並不這麽想,他們覺得這才是一場精彩的決鬥。

 兩柄大劍上下揮舞,叮叮當當如同打鐵鋪子一般——你下劈我橫斬、你前進我後退,兩人對格擋和劈砍都用的非常熟練。

 至於刺抹挑撩這些細節***,在這兩位決鬥者手裏根本看不見。

 吃瓜群眾們的喝彩聲連綿不絕。

 這樣磨磨蹭蹭的打下去,就算羅比能占到上風,也不可能順利擊殺對手。

 “咳咳。”安德低聲咳嗽了兩聲。

 羅比正要向前邁進半步,雙手劍斜向上撩。

 可是就在這一瞬間,他體內的氣血突然不聽使喚的向上一湧,原本斜向上撩的雙手劍向上劃出一道微妙的圓弧,劍鋒一縮一伸,繞開對方格擋的劍身,先上撩再橫掃,一掃而過!

 這出其不意的一劍,斬斷了史迪威騎士大半個脖子,鮮血飛濺,史迪威驚詫的瞪大了眼睛,他想說什麽,卻始終沒能說出話來。

 ‘窟通——’他仰天跌倒在地。

 “你、你們真的殺了他?”

 事發突然,來不及救助史迪威的比斯克騎士又驚又怒。

 和北地不同,在這裏,所謂的‘騎士決鬥’,一般是不出人命的。

 除非有深仇大恨,隻要分出勝負即可——大家混到騎士爵位,好不容易能享福了,合作表演一下就好了嘛,又何苦拚命?

 “決鬥嘛,哪有不死人的。”望著橫屍在地的史迪威,羅德尼爵士心懷大暢。

 閻王好見小鬼難搪,安普頓*史考特固然可惡,可論起讓人厭惡,還得說是這幾個狗腿子。

 當年老史考特子爵其實不是那麽不講理,隻是安普頓*史考特上位以後,他在這些狗腿子的攛掇下,才讓羅德尼家族不得不和效忠了數百年的史考特家族徹底翻臉。

 “請讓我為他收斂屍體。這件事我會原原本本向主君報告。”形式比人強,比斯克騎士隻能低頭認輸。

 “恐怕不行,按照決鬥的規矩,他身上的一切,都是我們的戰利品。”羅德尼爵士堅持道。

 “羅德尼爵士,請您保持貴族的風度。”比斯克猛然抬頭,一字一句的說道。

 “對不起,我隻是按照決鬥法則——您可以為他贖買屍體,我想三百個金幣是一個合適的價格。”老爵士獅子大開口。

 “你這是訛詐!”比斯克額頭青筋暴起。

 “請您注意,這樣誹謗一位老爵士的榮譽,您可能會挑起另一場決鬥。”羅德尼爵士微笑著說道。

 在他身邊,安德**戰馬突然向前走了兩步,擋在羅德尼身前。

 現在羅德尼老頭底氣足的很,首先有安德在身邊,肯定不會看著他吃虧;其次,車隊還有安斯艾爾這尊大神坐鎮,別說隻是史考特家族的一名騎士、就算史考特子爵親自站在這裏,又能把他怎麽樣?

 反正翻臉也不是一天兩天了,能看到史考特家族吃癟,老爵士心裏爽的很——要不然,史迪威攔路的時候,老爵士也不會直接說‘滾’了。

 “我——我,哼!”比斯克騎士怒哼一聲,撥馬便走。

 “安德,還請您注意一下車隊後麵,安普頓*史考特子爵是個性情急躁的人,也許他會襲擊我們的商隊。”望著疾馳而去的比斯克騎士,羅德尼向安德提醒道。

 “我們車隊後麵的史考特子爵有多少人?”安德扭頭問道。

 “大概有兩百人左右。”一位車隊護衛回答道。

 “羅德尼先生,史考特子爵和您有深仇大恨?”安德問。

 大家都不是瞎子,羅德尼爵士平日說話可不會這麽衝——這明明就是故意挑起爭端,逼著對方撕破臉大打出手的節奏。

 “是的。”

 羅德尼爵士將羅德尼家族和史考特家族從附庸到反目成仇的過程一一道來。(前麵已經說過,這裏不再複述占字數。)

 “那您是希望?”安德自己就不是一個好脾氣的人,他也不覺得羅德尼爵士挖坑給史考特子爵跳,有什麽不對。

 “如果史考特子爵真的發動襲擊,我希望您能將他俘虜,讓我能把領地置換出來。”

 羅德尼家族的領地被史考特家族包圍其中,得罪了史考特家族,這塊領地對羅德尼家族來說,和沒有也沒啥區別——但是如果放棄了這塊領地,羅德尼家族可就變成無地貴族了。

 “我沒有把握能生擒史考特子爵。”安德搖搖頭:“如果僅僅是擊殺他,倒是還有幾分把握。”

 如果他可以化身夜魔親自出手,活捉史考特子爵應該並非難事。

 但是安斯艾爾就在自己身邊,如果他用安德的身份展現出夜魔的力量,恐怕會引發一些難以預測的變數。

 安德從未以為自己天下無敵,上次遇到伏擊也給了他一個教訓。

 如果不是在此之前為了幫助愛蜜莉雅晉升狂戰士,他正巧煉成一道超高頻波動,是不是能施展出‘天罡*馭虹’脫困反撲,還在兩可之間。

 這個世界上聰明人多的很,自己這點小聰明不算什麽,謹言慎行才是最重要的。

 “安德,這件事交給我來安排好了。”安斯艾爾在一邊說道。

 “啊,太謝謝您了,安斯艾爾先生。”羅德尼一臉驚喜。

 “這沒什麽,這不光是為了您,那人竟敢如此辱罵安德,僅僅是死亡,還不能洗刷他的罪責。”安斯艾爾看了一眼地上的屍體,不屑的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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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說什麽,史迪威發起決鬥,還被他們殺死了?你連屍體都要不回來?”史考特子爵從馬車車窗裏探出頭來,難以置信的問。

 “是的,子爵大人,那個羅德尼爵士還說,史迪威的裝備和屍體是決鬥的戰利品,想要拿回屍體,您需要付三百枚金幣。”

 比斯克騎士策馬走在馬車邊上,老老實實的說。

 “什麽?!羅德尼敢這樣說?他找死!”

 羅德尼這個老王八蛋,竟然敢如此囂張?

 當年的事情,史考特其實忘得差不多了——隻是一個沒能到手的情婦而已,他又不缺女人,何必盯著一個迪莉婭不放?

 剛才他命人去攔住前麵的車隊,隻是不想跟著大隊人馬後麵吃灰。

 他甚至連羅德尼家族的家徽長什麽樣都忘記了,隻知道前麵的商隊是一位勳爵帶領。

 勳爵和騎士隻是貴族的起點,很多老牌貴族甚至不認為勳爵和騎士算是真正的貴族——史考特子爵就是這種老牌貴族。

 在他看來,要求一支商隊給他子爵讓路,完全是順理成章的事情。

 甚至不需要專門提出要求,隻要手下過去向商隊之主提起,有一位高貴的子爵跟在商隊後麵,商隊就該主動讓開道路。

 小小一個勳爵,竟然敢殺死自己的騎士,還扣下騎士的屍體——這等侮辱如果不能立刻回報,史考特子爵家族就會在吉爾特王國淪為笑柄。

 “停車,士兵列隊!”史考特子爵憤怒的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