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論上,真理總是通過批判,而不是借助條文來對現實生活起作用的。批判就是將理論上的真理運用到實際事件上。因此,它不但讓理論上的真理更貼近於實際,而且通過不斷反複的應用,使人們更熟悉這些真理。所以,我們不僅要確定以什麽樣的觀點來建立理論,還要確定用什麽樣的觀點進行批判。
批判地闡述曆史事件,往往有三種智力活動。
第一,考證曆史上可疑之事實。這是純粹的曆史研究,和理論是兩碼事。
第二,從原因推斷結果。這是一種純粹的批判的研究。因此,需要在理論中運用經驗來確定、證實,甚至要略加說明的一切,都隻能采取這樣的方法來解決。對理論來說,研究不可或缺。
第三,對使用的手段進行檢驗。這種批判是既包含讚揚又包含指責的真正的批判。在這裏,理論的作用是研究曆史,或者從曆史中吸取教訓。
在後兩者中,批判的目的是要探究事物之根源,換句話說,要搞清楚真理為止,而不能半途而廢。
從原因推斷結果時,常常會出現一種難以克服的外在的困難,即完全不知道真正的原因。在戰爭中,這種困難遠比在實際生活的其他活動中具有普遍性。在戰爭中,事情的真相往往撲朔迷離,更不用說行動的動機了。因為,這些動機要麽被當事人故意隱瞞,要麽它們是偶然的和短暫的,從而不被史書記載。
所以,批判研究必須與曆史研究相結合,不過,就算這樣,原因和結果也常常是不吻合的,即結果不是已知原因的必然產物。在這裏,一切必然會產生脫節現象,即我們無法從某些曆史事件中吸取教訓。
對於脫節現象,理論研究要求在這些地方停止,不再繼續往下推論。倘若自以為單憑已知道的原因足以說明結果,進而高度重視它,將是十分糟糕的事情。
除了上述的困難外,批判研究還麵臨著內在的困難——戰爭中事件的結果往往是由諸多原因造成的,而不是由單一的原因造成的,單純公正而認真地追溯事件的係列根源是不夠的,還要弄清楚每個原因的作用。
這樣,就要對原因的性質做進一步的探討,因此,批判的研究就進入了純粹的理論領域。
對手段進行檢驗時,一定要搞清楚當事人所使用的手段會產生的結果,以及這些結果是否符合當事人的意圖。要知道手段會產生怎樣的結果,就要探討手段的性質,而這又進入了理論領域。
我們說過,批判研究的目的是探尋真理,不能主觀臆斷,因為主觀臆斷無法讓人信服,要知道別人也可以隨意提出主張進行反駁。如此一來,爭論四起,遑論結論?
而且,不管是探討原因,還是檢驗手段,都離不開理論,即進入一般真理的領域。如果有一種有用的理論,研究時能以理論中已確定的東西為依據,就不必再去追溯。
但是,尚未有這樣的理論真理時,研究就要追溯到底了,而著作家往往不勝其煩。因為有數以萬計的事情要做,可是要從容地對每個問題都進行研究幾無可能,為了限定自己的研究範圍,他必須滿足於提出的主張,盡管他並不認為這些主張是隨意提出的,但在別人看來,依舊是隨意提出的。因為,這些主張本身不清晰,且尚未得到證實。
所以,有用的理論是批判的重要基礎。倘若批判不通過合理的理論,它是無法讓人信服且難以不被駁倒的,即無法讓人獲得教訓。
不過,倘若認為理論可以包括每個抽象的真理,而批判的任務僅僅看實際情況是否與相應的法則相適應,這隻能是一種幻想。倘若規定,在批判時不可侵犯理論,這便是書呆子的做法。
批判活動應由創造理論的那種分析探討的精神作指導。批判有了這種精神,往往會進入理論領域,進一步闡述對它非常重要的問題。與此相反,倘若在判斷中隻是生硬地運用理論,那麽根本不能達到批判的目的。
通過理論探討而得出的肯定的結論、規則、原則和方法,如果成為死板的條文,就沒有絕對真理的性質,就缺乏普遍性。這些東西都是供人們使用的,至於是否適用,則要由判斷來確定。
在批判時,決不能將這些結論當成衡量一切的法則和標準,而隻能講它們作為判斷的依據。比如,在戰鬥隊形中,騎兵往往置於步兵後麵,這是戰術上的一個規定,但是如果對因為違背這樣的規定而加以指責卻是愚蠢之舉。
在批判時,要探討違背這個規定的理由,隻有在理由不充分的時候,才能夠引用理論上的規定。比如,理論認為多路進攻會削弱獲勝的可能性。不過,對於隻要是采取多路進攻而戰鬥卻最終失敗的場合不作了解就武斷地認為失敗是由於多路進攻而造成的,或者認為多路進攻會削弱獲勝的可能性是錯誤的,這兩種情況都是不合理的,也是不符合探討精神的。
總而言之,通過理論分析探討而得出的結論是批判的主要依據,對於理論上已經規定了的,在批判時就無需重新確定。
批判之目的在於探討原因產生了什麽樣的結果,使用的手段是否與目的相適應,當原因和結果、目的和手段非常一致時,任務將容易完成。如果一支部隊遭到襲擊,進而沒法最大限度地發揮作用,那麽奇襲的效果如何就沒什麽可懷疑的了。
比如,理論上規定,在會戰中進行包圍攻擊能夠增加獲勝的可能性,而結果是獲勝的把握較小,那麽問題就在於指揮官在采用該方法時所考慮的是否為了獲得較大的勝利。如果確實是這樣,那麽他所采取的方法就是正確的。如果他想通過采用這樣的方法來獲得較大的勝利,可是他卻不從具體情況出發,而僅僅照本宣科,那麽他就犯錯了。
倘若撇開與整體的聯係,單純考量失誤的直接關係,就可輕易地完成。當批判地探討原因和檢驗手段比較簡單,隻局限於研究最直接的結果和目的時,事情往往也很容易。
可是,在戰爭中,組成整體的一切總是密切聯係的,而每個原因,就算是最小的原因,也會對整體產生影響,最終導致結果發生改變,盡管這種改變很小。同理,每個手段也會影響到最終目的和結果。
所以,隻要現象還有研究的價值,我們就可以研究原因導致的結果。同理,人們不僅能通過直接目的去體驗手段,也可以將該目的當成達到更高目的的手段來加以檢驗。
這樣,我們將對一係列相互從屬的目的進行探討,直到目的的必要性不被懷疑,無需再做檢驗為止。在很多情況下,尤其涉及有決定性的重要措施時,應當一直研究,直到導致嫹和的目的為止。
很顯然,在向上追溯的過程中,每抵達一個新的階段,人們在判斷時將有一個新的立足點。因此,同一種手段,從較低的立足點上看,也許很合適,但從較高的立足點上看卻是要摒棄的。
在批判地考察某一軍事行動時,往往是根據目的檢驗手段配合來研究某些現象的原因。因為,隻有研究原因,才能找到富有價值的作為檢驗對象的東西。
如此一來,不管是從下往上還是從上而下的研究,都會遇到巨大困難,因為事件離原因越遠,就越容易受到其他力量與情況的支配。所以,人們在探討那些遠離事件的原因時,就越需要同時考慮其他原因並要辨別這些原因對事件可能產生的影響。如果發現會戰失敗的原因,就自然找到了導致整場戰爭失敗的原因,不過這僅僅是一小部分原因。根據不同的情況,還有各種或多或少的原因也影響戰爭的結局。
同樣,在立足點不斷提高的情況下,檢驗手段的複雜性也不斷增強。因為目的越遠大,為了達到目的所采用的手段就越多。所以,必須對為達到這個目的所做的或者可能做的一切進行考察,因為所有軍隊都追求著戰爭的最終目的。
如此一來,就可能要擴大考察的範圍。在這種情況下,因為對那些實際上沒有發生,但非常有可能發生的,因而不能不費心考察的事情也隻得做出許多假定,所以人們往往容易迷惑並遇到困難。
當1797年3月拿破侖統率意大利軍團從塔利亞曼托河進攻卡爾大公時,他打算趁著卡爾大公所盼望的援軍尚未抵達之前迫使對方決戰。如果隻從直接的目的來看,該手段是選得十分正確的,結果也證明了這點。
當時,卡爾大公實力很弱,在塔利亞曼托河做了一次抵抗的嚐試後便放棄了諾裏施阿爾卑斯山的山口。當他看到敵軍實力雄厚、士氣旺盛時,便撤出戰場。
通過這場勝利,拿破侖能夠達到什麽樣的目的呢?他可以揮師進入奧地利帝國的心髒,支援其餘兩路大軍的進攻,並與他們緊密聯係。拿破侖也是這樣考慮的。從這樣的角度看,拿破侖是正確的。
可是,從更高的層麵上看,即從法國督政府的角度來看,拿破侖的軍事行動卻隻是冒險的軍事行動。因為如果奧地利人從萊茵河方麵調來的援軍能夠在施太厄馬克組建強大的預備隊,那麽卡爾大公完全有能力進攻拿破侖所率領的軍團。如此一來,拿破侖所率的軍團不但可能全軍覆沒,而且還會導致整場戰爭的失敗。
這一點,拿破侖在到達菲拉赫後就看清楚了,所以他簽署了《累歐本停戰協定》。
然而,如果從更高的層麵來看,並且知道奧地利帝國在卡爾大公的軍隊和維也納之間沒有預備隊,那麽我們就會發現,維也納會因為拿破侖所率的軍團的進攻而備受威脅。
如果拿破侖知道維也納沒有軍隊掩護,施太厄馬克沒有強大的預備隊,那麽拿破侖直逼維也納便不再是毫無目的了。這個行動的價值,取決於奧地利人對維也納的重視程度。因為,倘若奧地利人重視維也納,願意付出媾和的條件,那麽拿破侖威脅維也納便可當作最終目的。如果拿破侖深知這點,那麽批判就可以結束。
倘若對此還有疑問,那麽我們就必須從更高層麵進行批判,並追問:如果奧地利人放棄維也納,撤往腹地,那麽事情將會怎樣發展?很顯然,倘若不分析萊茵河地區雙方部隊之間可能發生的事情,就無法對此做出回答。
在法軍占有決定性優勢(13萬人對8萬人)的情況下,法軍獲勝是沒有多少疑問的。可是問題來了:法國政府想要以此達到什麽樣的目的呢?是乘勝追擊、消滅奧地利帝國,還是占領奧地利大片領土作為媾和的資本?
我們要先分析出這兩種情況所帶來的結果才能斷定法國政府會選擇其中的哪一個。倘若研究結果是這樣:消滅奧地利,而法國軍事實力不夠,以至於整個局勢發生根本的變化,而隻占領奧地利的大片領土也會造成法軍在戰略上麵臨兵力不足的情況,那麽,這樣的結果必然會給人們對這次軍事行動的評價產生影響。
這也是拿破侖明知卡爾大公孤軍無援卻依舊同他簽訂《坎波福米奧和約》的內在原因。
該合約除了讓奧地利付出了一些就算它取得了成功後依舊無法收複的領土外,再也沒有必要做出更大的犧牲。
但是,倘若法國人不做這樣的兩個思考,他們根本不會簽訂這個好處不大的《坎波福米奧和約》,也不可能將簽訂該條約作為冒險進軍的目的。第一個問題是,奧地利人是如何評價上述兩種結果的?盡管奧地利非常有可能最後獲得勝利,但是隻要戰爭繼續下去,奧地利人就必須繼續犧牲,而簽訂一個不算苛刻的和約卻足以避免這種犧牲,如此一來,他們要考慮的是這種犧牲是否值得。
第二個問題是,奧地利政府是否會利用自己的優勢繼續戰爭,直到取得最後的勝利?奧地利政府是否考慮過法國政府想要什麽,對方是否會因為暫時的失利而喪失繼續作戰的勇氣和信心?
第一個問題富有重大意義,人們在提出極端的計劃時,常常會考慮到這點,並且正因為出此考慮,人們才往往不執行極端計劃。
第二個問題也極為重要,因為人們並非和抽象的敵人作戰,而是與常常注意的具體的敵人交戰。拿破侖肯定知道這一點,他認為自己的聲名足以先聲奪人。也正因為這樣,他才在1812年進攻莫斯科,然而他失敗了,他的名聲也受到了影響。
1797年,拿破侖的威名正盛,並且有堅決抵抗到底的威力。可是,即便如此,倘若不是他簽訂了《坎波福米奧和約》,那麽他的大膽可能造成他在1797年的行動不是取得勝利而是失敗。
對於這個戰例,我們就探討到這裏。因為它足以說明,當人們在研究中要追溯到最終目的時,即為檢驗最終目的而采取決定性措施時,將會牽扯數不勝數的對象和廣泛的範圍,會遇到難以預計的困難。從這裏也可以看到,不僅對事物的理論認識會對批判的考察的價值產生影響,而且先天的才能也會對此產生巨大的影響。闡明各種事物的關聯,在盤根錯節的無數實踐中甄別哪些是真正重要的因素,這主要依靠天賦的才能。
批判的研究不但要檢驗實際上已經使用的手段,而且要檢驗一切可能使用的手段。所以,在研究中必須指出,即找到極有可能采用的手段。倘若不能找到更好的手段,就無法指責已被使用的手段。盡管在絕大多數情況下,這種可能使用的戰術很少,但是我們不能否認,提出這種尚未投入使用的戰術是一種獨立的創造。不能通過理論對這種創造加以規定,而隻能通過豐富的智力活動。
我們無意將那些簡單的戰術看成是偉大天才的表現。比如,有人將迂回敵人陣地的戰術當作偉大天才的表現,我們認為這是非常可笑的事情。但是盡管如此,這種創造活動還是很有必要的,而且批判的考察之價值就取決於這樣的活動。
1796年7月30日,拿破侖決定從芒托瓦撤圍,以便阻擊前來支援的烏爾姆塞爾,並集中優勢兵力將被加爾達湖和明喬河隔開的烏爾姆塞爾的軍隊各個擊破。
這種戰術看起來是取得輝煌勝利的最可靠的途徑。事實上,拿破侖獲得了這樣的勝利,而且在敵軍數次前來解圍時,他都運用這樣的戰術獲得了輝煌勝利。這一點備受讚揚。
然而,如果拿破侖不放棄繼續圍攻芒托瓦的計劃,他在7月30日就無法采取上述行動,因為在這樣的軍事行動中,他沒有辦法保住攻城輜重,而他也沒法在當時的局勢下獲得第一批次輜重。實際上,後麵的圍攻戰已經變成了純粹的包圍戰,盡管拿破侖最終在野戰中取得了勝利,但是這個隻需要繼續圍攻一星期左右便可攻陷的要塞,卻又堅守了半年。
批判者因為無法提出更好的對付援軍的方法,曾一度認為這是無法避免的事情。在攻防線上阻擊敵人的援軍這種戰術早就被忽視與批判,以至於被遺忘。
這種曾經流行於路易十四時代的戰術,竟然在100年後無人問津,這隻能說是時髦的觀點在作怪。
倘若認為該戰術依舊有使用價值,那麽便會發現,在芒托瓦圍攻戰中,拿破侖擁有歐洲,乃至世界上最為精銳的4萬步兵,他們在堅固的工事下根本不懼怕前來解圍的5萬援軍。
我們不想繼續探討這個問題,但是我們認為,這種戰術值得關注。對於拿破侖是否考慮過這種手段,我們找不到任何確切的史料來佐證。後來的軍事評論也鮮有提及這一戰術,它已經被遺忘。
重新將它提出來並不是什麽了不起的事情,因為隻要人們不受時髦觀點的影響便能做到。然而,提出它並將它與拿破侖所運用的戰術相比較,卻極為重要,不管比較的結果如何,在批判中都必須做這種比較。
1814年2月,拿破侖在埃托日、尚波貝爾、蒙米賴等地打敗布呂歇爾的軍隊,隨後,他掉轉槍口揮師施瓦爾岑堡,並於蒙特羅和莫爾芒擊敗對方的軍隊。對此,人們欽佩拿破侖,因為他極為精巧地利用了聯軍分兵出擊的錯誤,聲東擊西地調集主力。雖然這些戰鬥最終未能挽救拿破侖最終失敗的結局,但是人們並不認為失敗是拿破侖的過錯。
人們很長時間內未能提出這樣的問題:倘若拿破侖不將槍口由布呂歇爾轉向施瓦爾岑堡,而是繼續進攻布呂歇爾,並且把敵人一直追到萊茵河邊,結局又會怎樣呢?
我們相信,整個戰局將發生根本性的變化,聯軍主力極有可能退回萊茵河東岸,而不是挺進巴黎。對此,我們不要求所有人都同意這種看法,但是既然有人提出了另一種戰術方法,那麽在批判時就應當予以考慮。關於這點,相信所有軍事家都沒有意見。
對於後麵這種戰法,比前麵提出的戰術更容易為人們所想起,但是由於人們盲目追隨一種見解,進而忽視了它。盡管有些人意識到非常有必要提出更好的戰術來取代備受指責的戰術,但是他們僅僅提出了自以為較好的戰術而忽視了應有的論據。如此一來,人們未必信服,因為別人也可以提出另外的戰術。結果,爭論四起。這種情況在軍事著作中屢見不鮮。
隻要提出的戰術的優點還無法讓人徹底信服,就必須擺出證明。所謂的證明,就是探討兩種手段的特點,並且結合目的進行比較分析。如果可以以最簡單的道理來闡明問題,那麽爭論就會結束,或者至少我們能從中獲得新的結論,否則爭論將無休止地進行下去。
比如對於上麵的例子,如果我們不滿足於隻提出一個較好的戰術,而要進一步證明繼續攻打布呂歇爾要比進攻施瓦爾岑堡更好,那麽我們將能夠以下列的理由作依據。
(1)專注某個方向連續進攻往往比忽東忽西地進攻更為有利,因為後者常常會消耗過多的時間與精力,同時在敵軍因為損失慘重而士氣低落的情況下,連續進攻更容易取得新的勝利,且利於利用已獲得的優勢。
(2)雖然布呂歇爾兵力弱小,但是他作戰勇敢,敢作敢為,比施瓦爾岑堡更危險。
(3)經過作戰,布呂歇爾的部隊損失慘重,拿破侖對他而言有著巨大的優勢,如果拿破侖追擊布呂歇爾,那麽他將不費力氣,將其趕到萊茵河邊。
(4)幾乎沒有什麽結果比讓布呂歇爾撤到萊茵河邊更容易造成失敗,更能引起恐懼的印象,尤其能讓以優柔寡斷出名的施瓦爾岑堡心生恐懼。符騰堡王太子在蒙特羅的遭遇和維特根施坦伯爵兵敗莫爾芒一帶,施瓦爾岑堡了如指掌。如果布呂歇爾再從馬恩河到萊茵河這條完全被孤立的戰線上遭到失敗,那麽施瓦爾岑堡大軍將軍心大亂。拿破侖為了以威脅性的戰略迂回來影響聯軍,在3月底曾經進軍維特裏。
盡管這一做法是以恐嚇為基礎的軍事行動,但是效果並不明顯。因為布呂歇爾早已率領10萬大軍與施瓦爾岑堡會合,而拿破侖卻在郎城和阿爾西兩地遭到慘敗。
當然,肯定有人對上述理由有意見,然而他們難以反駁:如果拿破侖揮師萊茵河,威脅施瓦爾岑堡的基地,那麽敵人也會威脅拿破侖的基地——巴黎。因為,我們已經證明了,施瓦爾岑堡根本不會向巴黎進軍。
我們再以1796年戰局中所引述的例子來探討這個問題。拿破侖認為他所采取的戰術是擊潰奧軍最可行的戰術,但盡管如此,他最終獲得的不過是一場徒有虛名的勝利罷了,對攻克芒托瓦並沒有太大的作用。
我們的戰術是防止解圍的很可靠的辦法,就算我們和拿破侖一樣,認為這個戰術更不靠譜,甚至認為運用這個戰術獲勝的概率更小,那也必須比較一下這兩種戰術:一種戰術是獲勝的概率大,但是效果小,所能取得的好處少;而另一種戰術是獲勝的概率小,但是效果大,所取得的好處多。
要是這樣權衡利弊,那麽有膽略的人肯定會采取第二種戰術,隻有膚淺的人才會選擇第一種戰術。拿破侖肯定不是膽小如鼠、膚淺的人,但是他不可能像我們現在一樣,從曆史經驗中看清本質,並看到可能的結局。
考察手段需要引用戰史,這是毋庸置疑的,因為在軍事藝術中,經驗要比哲理更有價值。然而,這種曆史的引證也有它的特定條件,這點我們將專門論述。可惜的是,很少有人注意這些條件,從而造成了史料的堆砌與概念的混亂。
我們還要探討一下這樣一個問題:在批判中,批判者在多大程度上可以和必須利用對事物的較為全麵的了解,利用已被結果證明的東西?或者說在何時何地必須拋棄這些東西,完全站在當事人的立場上考慮問題?
倘若批判者要對當事人進行讚揚或者指責,那他們務必要站到當事人的立場上去,即一方麵務必尋找當事人產生行動動機的所有情況和所知道的一切事情;另一方麵務必要拋開當事人當時所無法知道的和不知道的情況,而結果必須首先拋開。
然而,這僅僅是人們奮力追求的目標,而事實上無法完全達到,因為產生某些事件的具體情況,在當事人眼裏和批判者眼裏是無法完全一致的。有一些影響了當事人判斷的細小情況已經沒法考證,而有一些主觀的動機也難以考證。
這些主觀動機隻存在於當事人本人或者與他親近的人的回憶錄裏,我們隻能根據這些殘存的史料來挖掘,而回憶錄中關於這方麵的問題往往寫得很粗淺,或者故意不寫真實情況。因此,一些當事人所掌握的情況肯定是批判者無法知道的。
另一方麵,批判者在拋開他們比當事人多知道的材料方麵則更為困難。倘若要同事件本質沒有聯係的事情,拋開偶然發生的事情,做起來還是比較容易的。不過,要拋開一切重大事情則困難重重,而且難以做到。
我們先來討論結果。倘若結果不是偶然產生的,那麽知道結果後再去判斷產生結果的事物,就必定會受已知結果的影響。因為我們是在已經知道結果的情況下考察這些事物的,並且其中某些情況隻有參照結果才能完全了解並給予評價。
對批判來說,戰史的全部現象都是教訓的源泉,批判者用全麵考察曆史所得到的認識來闡明事物是很自然的。因此,盡管有時候他想拋開結果,但卻無法完全做到。
不僅對結果,對事後發生的情況也是如此,而且對事前發生的情況也是這樣。在多數情況下,批判者所掌握的這方麵的材料要比當事人知道得多,也許有人認為,拋開所知道的那部分是輕而易舉的事情,但事實上並非如此。
當事人對事前及當時的情況的了解不單依靠情報,還根據大量的假定或推測,就算要了解的情況不完全是偶然的,也是幾乎先有假定或推測,然後才有情報的。所以,在沒有得到確切的情報前,隻能用假定或推測來代替。
對於早已掌握事前和當時情況的後世的批判者來說,在他考慮當事人不了解的情況中,當哪些情況可能性比較大時,他原本或許會想盡可能擺脫多知道的材料的影響。然而我們認為,正如要拋開結果一樣,想要徹底拋開多知道的材料,是不可能的,其原因也是如此。
所以,要讓批判者指責或讚揚某一具體行動時,站到當事人立場上去的可能性不大。在很多情況下,批判者能夠做到,而在有些情況下,他根本做不到。這一點值得注意。
不過,要讓批判者和當事人一樣去考慮問題,看待問題,是不可取也沒必要的。在戰爭中,需要的是經過千錘百煉的稟賦,也即造詣。當事人的造詣參差不齊,高的往往比批判者的要高,有哪個批判者敢說自己的造詣有像腓特烈大帝或拿破侖那樣高?
所以,假設對一個具有偉大天賦的人進行批判,那麽批判者必須利用比當事人知道得更多的情況這個有利條件。在對偉大的統帥進行批判時,批判者不能像驗證算術例題那樣,以偉大統帥使用過的材料來檢驗他完成任務的情況,而首先要根據偉大統帥所取得的結果和他對事件的評估來欣賞他那天才般的活動,了解他那卓越的眼光所預見的事物的本質的聯係。
簡單地說,不管當事人的造詣如何,就算其造詣很低,批判者也要站在較高的立足點上。這樣才能掌握更加豐富的客觀的判斷依據,以防主觀性過強,防止以自己的智力作為判斷準繩。
站在較高的立足點上,根據情況進行褒貶判斷,這原本不會引發人們的反感。然而,急於表現自己,將所掌握的情況的高超見解,都說成是自己的天才表現,則會讓人感到厭煩。雖然這種做法容易被人揭穿,可是虛榮心卻常常讓人們做出這樣的舉動。所以,引發別人反感也是自然而然的事情。更為常見的是,批判者並非有意自我吹噓,但是由於他沒有注意防範,以至於被一些讀者認為是自誇而被責難,說他缺乏判斷能力。
所以,在批判腓特烈大帝或拿破侖這類人物的錯誤時,不是說批判者不會犯類似的錯誤,他們甚至會承認,如果自己身處偉人的處境時,可能會犯更大的錯誤。他作出批判,隻是說他根據事物的聯係發現了這些錯誤,並指出這些偉大的統帥原本可以憑借自己的聰明才智察覺這些錯誤。
這就是參照結果進行的判斷,也就是根據事物的聯係進行的判斷。然而,如果隻簡單地拿結果來證明某些措施的對錯,那麽結果所起的作用將是負麵的。這種判斷,我們可以稱為根據結果進行的判斷。
從表麵上看,這種判斷似乎沒有任何價值,然而事實上並非如此。如同拿破侖於1807年弗裏德蘭會戰後迫使亞曆山大皇帝媾和,以及1805和1809年奧斯特利次和瓦格拉木會戰後迫使弗蘭茨皇帝媾和一樣。1812年拿破侖揮師莫斯科時,一切完全取決於他是否能夠延續以往的勝利占領莫斯科以促使亞曆山大皇帝媾和。
如果拿破侖不能迫使亞曆山大媾和,那麽他除了撤兵別無他法,這樣他就遭到了戰略上的失敗。我們不談拿破侖為了抵達莫斯科做了什麽,他是否錯過了許多足以讓亞曆山大下決心媾和的機會;我們也不談拿破侖在撤退時是怎樣狼狽不堪的。但是問題依舊存在,因為就算拿破侖在進軍莫斯科的過程中取得了輝煌的勝利,但他依舊不能迫使亞曆山大媾和。雖然在撤退時他的損失並不慘重,但莫斯科的軍事行動也是戰略上的大失敗。
倘若雙方於1812年簽訂了合約,那麽這場戰爭就能跟奧斯特利茨、弗裏德蘭和瓦格拉木會戰相提並論了。然而,如果這些會戰沒有取得簽訂和約的結果,那麽拿破侖可能會遭遇1812年的慘敗。所以,不管他多麽努力,多麽聰明,多麽機智,但決定戰爭的命運問題依然如故。
難道人們依據1812年戰局的失敗,就能否定1805、1807和1809年的戰局,或者認為這幾次會戰都是愚蠢之舉,其勝利不是理所當然的?難道人們就因此認為1812年的結果是戰略上理所當然的,是沒得到幸運眷顧?這種看法非常勉強,這種判斷非常武斷,可能有一半的論述是毫無依據的。因為順著事件之間的必然聯係,無人能看到戰敗的拿破侖的決心。
但是,我們不能說,1812年的戰局應該跟前幾次會戰一樣,取得豐碩的成果,之所以未能獲得這種結果是由某種不合理的原因造成的。我們不能將亞曆山大的頑強抵抗當成不合理的原因。
較為妥當的說法是,拿破侖在1805、1807和1809年對敵人的判斷是正確的,而在1812年對敵人的判斷是錯誤的。在1812年之前,他都做對了,但是1812年,他做錯了。我們之所以這麽說,是因為結果這樣明確無誤地告訴了我們。
我們說過,戰爭中一切行動追求的都隻是可能的結果,而並非肯定的結果。那些無法肯定獲得的東西,就隻能依靠幸運或者命運(不管把它叫作什麽)去獲得。人們自然可以不依靠幸運,但是這隻能針對某一具體場合,在具體場合,盡量不依靠命運或幸運,但這並不是說不確定性最少的場合總是最好的。倘若非要這麽說,那就跟我們的理論觀點相抵觸了。在一些場合,最大的冒險反而表現了最大的智慧。
在隻能依靠命運的情況下,當事人似乎既無功勞,又不用擔負責任。盡管如此,在我們看到他的願望實現時,就難以抑製內心的興奮;當他的願望落空時,又會倍感失落。我們以結果出發得出的對當事人正確與否的判斷,正是我們這樣一種感覺的表現。
不能否認,這種現象是由於有著一種模模糊糊的感覺,似乎依靠幸運獲得的結果和當事人的天才之間有一種微妙的、不易看出的聯係,而我們也非常樂意設想這種相互之間的聯係是實實在在地存在著。
一個當事人經常獲勝或者戰敗,我們就會對他的感覺逐漸加深進而變為固定,這就為上述觀點提供了佐證。從此我們也能發現,為什麽幸運在戰爭中往往要比在賭博中高貴得多。對幸運的統帥,隻要他們沒有在別的方麵影響我們對他的好感,那麽我們會樂意考察他的事跡。
因此,在批判時,我們憑借智力分析、推測和論證一切後,如果那些深藏於事物之中的神秘聯係依舊沒能通過表露的現象表現出來,就隻能依靠結果來說明。
對此,批判者一方麵要維護這種根據結果進行的判斷,不讓它遭遇粗暴意見的非難;另一方麵則應把握好度,不要濫用這樣的判斷。
人的智力無法確定的東西隻能根據結果來規劃,並往往采用這種判斷來確定精神力量及其作用。這有兩方麵的原因:一是依靠智力難以作出靠譜的判斷;二是因為它們和人的意誌的關係較為密切,容易影響意誌。
如果勇氣或恐懼控製了決心,那麽就無法找出較為可觀的東西,使得在依靠智慧和推測判斷可能的結果時沒有任何依據可言。
我們還要對批判時使用的語言,批判的工具進行一番考察,因為語言和戰爭中的行動是一致的。批判是一種思考,與行動前要做的思考一樣。所以,我們認為,語言和戰爭中的思考具有相同的特點。這點極為重要,否則它就失去了實際意義,無法成為讓批判走向現實的橋梁。
我們曾說過,理論不應給指戰員提供生硬死板的條文和體係作為他們智力活動的工具。相反,理論應培養指戰員於戰爭中的智力,或者說,在培養的過程中發揮指導作用。
比如,我們不需要也決不允許像幾何學那樣使用輔助線,如果說,真理在這裏無法以體現的形式表現出來,無法間接地發現,而是要直接由洞察力發現,那麽在批判的考察中也理應如此。
我們都清楚,但凡事物的性質務必用煩瑣冗長的道理才能確定時,批判時就要依據理論上已經確定了的相關真理。理所當然的是,當事人在戰爭中總遵循這種真理,不是將它們當作生硬的法則,而隻是深刻地領會這些真理的精神。
同樣地,應當領會真理的精神,在批判中也不能將真理當作外在的法則或使用時不必重新闡明其正確性的代數公式來使用。如果想要更精確和更詳盡地證明真理,就可以用理論進行推理分析。
如此一來,批判時就要盡量避免使用隱晦不明的語言,而要運用簡潔的語言和清楚明白的觀念。
當然,批判者難以完全做到這一點,但他必須努力這麽做。不過,可惜的是,迄今為止,我們隻在極其少數的批判者身上看到這種努力,多數的情況則因為虛榮心的驅使而出現了煩不勝煩的炫耀自己博學的現象。
常見的第一種弊端是,將某些片麵的體係當成金科玉律,濫用到令人難以忍受的地步。這類體係的片麵性容易發現,並且一經指出,它那法官式的威嚴就被戳穿了。在這裏我們隻涉及一定的對象,這樣片麵的體係為數畢竟不多,所以危害不大。
第二種較大的弊端是濫用名詞、術語和比喻。盡管有些批判者對所有體係都不滿意,或者沒有完整地學會任何一種體係進而無法完整地使用一套體係,但是他們仍然想要從這些體係中抓住一鱗半爪,並將之作為評判某一統帥行動的缺點的根據。
其中大多數人如果不到處從軍事理論中抓住一些片段作為根據,他們便無法進行批評。這些片段中最小的術語和比喻,往往被作為批判論述的點綴品。
原本屬於理論體係中的名詞術語,一旦從原來的體係中被剝離,而被當成比普通語言更有說服力的真理的小結晶體使用,或者被當成公理,那麽,它們便失去了原本所具有的正確性。
因此常常出現這樣的情況:理論著作和批判著作不是運用簡單、樸實的思考方式,使作者知道自己寫的是什麽,使讀者了解自己讀的是什麽,而是相反,作者和讀者的理解很不一致。
第三種弊端是濫舉史例,炫耀自己博學多才。在前文,我們講過曆史對軍事藝術起的作用,下麵我們還想專門談一談對舉例和戰史的看法。
一個史實如果未經深入研究便被引用證明某一觀點,那麽它也可能被別人用來證明與之相反的觀點。從遙遠的時代和國家中,從大相徑庭的情況中抽取三四個史例拚湊在一起,常常會引發判斷上的混亂與模糊,不具有一丁點兒的說服力。
這些模模糊糊、混淆不清、似是而非、隨意杜撰的概念對實際生活有好處嗎?幾乎沒有。理論隻要采納了這樣的概念,就將與實踐相對立,並受到身經百戰的將帥的嘲諷。然而,倘若理論可以切實地考察作戰的各種問題,確定可以確定的東西,用簡潔的語言表達出來,避免以科學形式和曆史引證作為遮羞布,重視事實,與戰場上依靠洞察力指揮作戰的人員相聯係,那麽理論便不會產生諸多弊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