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最後之三
那天,我才知道,一直扮演著一個好丈夫,好繼父的何之念,其實都是演給外人看的。
你母親朱梅,我了解她,她是一個好麵子的人,從來不肯將自己柔弱的一麵展現給別人。
那天,如果不是被我撞見了,這一切還被蒙在鼓裏。
她說,看起來脾氣溫柔體貼的何之念,其實是一個喜怒無常的人。
好的時候,你會覺得他就是這個世界上最完美的人。
不好的時候,你會覺得他就是比魔鬼還要魔鬼的人。
吃飯穿衣工作生活,一切對你母親都有要求。
他特別不能容忍的是你母親和別的男人講話,哪怕是同事之間的工作來往也不行。要是被他發現了你母親和男人之間有說過話,那麽必然是一場隱秘的暴風雨。
我問她為什麽不選擇離開,那天,我有些衝動,也放了大話。
我說:“隻要你答應,我會立馬放棄一切,來照顧你們娘倆的。”
朱梅並不同意,她很坦誠,她說,她對我沒有那方麵的意思,她也不會奪人所愛。
她也沒有要離開何之念的意思,她說,她過夠了那一種被人天天追著要債的生活,窮怕了。
還有一個最主要的原因,是你,蕭默。
她說,何之念雖然性格古怪了一些,但對於你卻是比蕭澤這麽一個親生父親要好上一百倍。
她自己的決定,我無法左右,隻能選擇尊重。但我告訴她,我一直在她的背後。
2000年6月25日晚,我一輩子也不會忘記這一天。
在那之前,我和苗苗的媽先後從廠裏下崗了,我又沒有什麽一技之長,就打算和你父親蕭澤做點什麽。
何之念那個時候在綿城的勢力確實夠大,因為蕭澤和雲雪之間的感情糾紛,使得蕭澤在愛情和事業栽了數個跟頭。
所以蕭澤決定去外麵闖**闖**,那個時候,他一個外地的朋友剛好有一單不錯的生意介紹給蕭澤。
因為經費的問題,蕭澤一個人去了外地,我留守大本營。
那天晚上,綿城的天氣有些悶熱,大海來家裏找我喝酒,苗苗媽買了一些豬頭肉回來下酒。
苗苗因為第二天要期末考試,早早就上床休息了。
我們兩個人閑話嘮得有點多,喝了一整箱啤酒還覺得喝不夠。
大概是在點多的時候,朱梅給我打來了一個電話。
在電話裏頭,她的聲音很小。
她說這天晚上的何之念非常之反常,白天何之念開車去接她下班的時候,正好有一個男老師從校門口出來,和她打了一個招呼。
要在以往,何之念必定會要大發一場脾氣的。
但那天,何之念表現得跟平常一樣,甚至比平常更好。下廚做了他的拿手好菜,西虹柿炒雞蛋。
吃完飯還將碗給刷得幹幹淨淨的。
朱梅在電話那頭無不擔憂。
她說:“建軍,我害怕,真的害怕,我害怕這是暴風雨來臨之前的前兆。”
我讓她別害怕,我立馬趕過去,如果他何之念想幹什麽,我絕對不會讓他得逞。
這麽多年以來,我一直後悔,那天我為什麽要喝酒。如果我沒有喝多的話,我就不會坐公交車坐過了頭,也不會浪費那麽多寶貴的時間。
當我迷裏迷瞪的趕到你們家的時候,是何之念來開的院門。
我記得那天晚上的,院子裏那一叢女貞花的香氣特別地好聞。
我問何之念:“朱梅呢?”
他的臉色不太好。
“你也不看看現在幾點,這個時候你來找她做什麽?”
女貞花的香氣中透著一股鐵鏽的味道,那一種味道讓我內心跟著咯噔一下,我抓住何之念的脖領子問他。
“朱梅呢?”
他笑了,夜色下,他一口白牙散發著邪魅的色彩。
“她在沙發上看電視呢。”
我急步往裏走,不看到平安的朱梅我當然不放心。
這麽多年以來,那個景象一直在我腦海的最深處,時不時地蹦躂出來,刺激著我的神經。
大廳的燈光白如瀑灑在白色的地板磚上,一灘紅色的**好像盛開的血色之花,觸目驚心。
身體內的酒氣立馬變成了冷汗直竄腦門,一股疾風自後腦勺之處掃過來。
本能使我頭一低,躲過了那一道風。回頭一看,何之念手裏那把反著光的刀在空中劃了個空,然後又調轉頭朝我劈來。
何之念到底是一個商人,生得跟個白麵書生一樣,他不是我的對手。
隻兩招的工夫,那把刀就被控製在我的手中,他整個人趴在了我的膝蓋之下,動彈不得。
看著躺在血泊之中毫無生氣的朱梅,一股從心底裏崩發出來的怒氣和悲傷凝聚成一股巨大的力量,酒精使我失去了理智,我要他給朱梅償命。
手中那把刀也跟著失去了控製,我不知道我砍了多少刀,總之,每一刀我都在心底呐喊。
命運為什麽是這樣的安排?
我從院子裏出來的時候,烏雲壓頂,黑夜漆黑得伸手不見五指。
我不知道,黑暗中一直有一雙眼睛在盯著我。
那個人就是朱忠。
兩天之後,他給我來了一個電話,說他知道我所有的秘密。
如果要讓這個秘密不人為知的話,除非我滿足他的要求。
一開始我其實挺不齒他這一種卑劣的行為的,殺人償命,大不了就是一死嘛。
讓我退縮是因為苗苗,看著她那一張天真的笑臉,我又失去了必死的勇氣。
蕭澤從外地回來帶來了好消息,也到手了對方給匯的第一筆錢。
我管蕭澤借了錢,他真的是我最好的哥們,二話不說,就借給了我。
我將這些錢給了朱忠,讓他走得越遠越好,最好是再也不要回到綿城來得好。
朱忠還算信守承諾,那之後很多年,他音訊全無,直到那一年,他又重新出現在我的視野當中。
而這個時候,一直在尋找真相的你,也得知了朱忠的下落。這個時候的我,幾乎是活成了人生贏家的樣子。
我自然不允許讓我安逸的生活受到破壞。
黃誌高,他就是我收買的對象。
我不缺錢,當他一而再而三的漲價的時候,我都滿足了他,最後以二十五萬成交。
二十五萬,買了我幾年的光陰。
欠了債遲早是要還的,我現在還還不算很晚。(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