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章 死亡驚叫

沈北湘抱著膝蓋坐在**眨了眨眼睛,瞅著顧海整個人睡成個蝦米就覺得好笑。之前一個人生活過了,覺得自由自在的挺好,雖然有時候也有小小的寂寞,但光碟裏的古典音樂再加上一杯手磨的咖啡,就會衝跑她所有的心中煩悶。不過現在沈北湘忽然覺得,有一個男人保護自己的感覺也是不錯的?

“還不睡覺,坐在**幹什麽呢?真害怕了?要不你來我**擠一擠?”顧海覺得這又是一個天賜良機,他故意往裏麵挪挪,拍了拍自己身邊空出來的位置,意思讓沈北湘來自己身邊睡。

沈北湘冷哼了一聲,這家夥是不是在小看自己?正要躺下睡覺,忽然又是一陣驚叫聲!

……

這還讓不讓人睡覺了?!沈顧二人又從**坐了起來,這隻女鬼還真是不安分,這是故意要擾人清夢啊!

兩人披上外套又衝出了房間,發現尖叫又是從樓下房間傳出來的,兩人來到了一樓的客廳,發現幾個人站在那裏正麵麵相覷,一臉懵圈。

“什麽情況?到底是誰尖叫的?”

“不知道啊,不是我!我是聽到尖叫聲剛剛跑出來的!”

“也不是我,聽尖叫聲應該是一個男的……”中年女人推了推眼鏡,她也是從三樓剛下來。

蘇眠眠這時候才發現,站在客廳中的人似乎少了一個:“趙三通呢?他怎麽沒出來?”

的確,整棟公寓除了沈顧二人之外,應該還有六個住戶,此刻站在客廳的卻分明是少了一個,按照沈北湘的記憶,那名中年男人此刻並不在。

吳勇摸了摸下巴:“趙三通還真的沒有下來,他是不是睡死過去了?”

蘇眠眠搖頭:“怎麽可能是趙三通,他有常年的失眠,睡覺很輕的,這麽大的尖叫聲他不可能聽不到,更何況剛剛發出尖叫的人到底是誰呀?不會有人真的惡作劇打擾我們睡覺吧?”

沈北湘心中一動,覺得事情不太對勁:“你們所說的趙三通是不是那位中等身材的中年男子?他住在哪個房間?”

這時候大家才覺得氣氛有些詭異,蘇眠眠指了指二樓盡頭的那個房間:“就是那個……”

顧海三步並作兩步上了二樓,衝到盡頭那個房間,大聲敲著門,裏麵卻沒有絲毫的回應。

“趙三通!你還在裏麵嗎?”

眾人聚集在趙三通的房門前,心中都有了不太好的預感。顧海敲門無果之下也不管是不是失禮了,抬腳就踹向了趙三通房間的大門。這棟公寓也真是年久失修了,脆弱的大門居然一腳就被踢開了,而房間中的景象卻讓所有人都大吃一驚。

隻見那名中年男子倒在地上,脖子上一道明顯的血痕,人似乎已經氣絕身亡了!

蘇眠眠首先驚叫了起來,沒想到這公寓居然又發生了第二件命案,搞得她整個人都不淡定了。

“啊!這到底是誰幹的?誰啊?”

此時,鬧鬼公寓的幾個人麵麵相覷,各有心事一般,全都陷入了沉默之中……

又是一件密室死亡事件,顧海確定趙三通的房門是從裏麵反鎖的,就算有鑰匙也無法在外麵打開。

“大家先保持冷靜,誰也不要進來,盡量保護現場!誰用手機先報個警,讓警察來先進行第一現場的勘察!”

懦弱男子舉了舉自己手中的手機:“我來報警吧!”

因為事發地點位於遠離市區的莫幹山下一棟公寓,警察到達現場時已經是後半夜了。

先來勘察現場的是b市刑警隊大隊長,歐陽詢,一位年輕有為的警官,據說在b市破獲過不少起大案,名聲在外。

可這位經驗豐富的警官在看到整個現場狀況時,也不禁皺起了眉頭。

“誰是第一發現人?”

顧海輕咳了一聲,之前辦案自己都是占取主動的偵探角色,沒想到有一天居然會淪為了嫌疑人。

“嚴格來說是我們幾個共同發現的,我們聽到了尖叫聲後在大廳集合,發現趙三通沒有下來,我就上去撞開他的門,之後就看到了這幅景象。”

歐陽詢用一種懷疑的眼神瞅著顧海:“換句話說,這扇門是你一下撞開的?你這力氣不小嘛!”

顧海一點正氣的表情:“嚴格來說是一腳踹開的,這扇門已經不太結實了,我也沒有想到一腳就踹爛了,不過我敢保證,門的確是緊緊反鎖的。”

抱著懷疑一切的態度,歐陽詢的眼神滿滿寫著不信任:“這都是你的一麵之詞!密室殺人啊,我懷疑有可能這道門根本沒有鎖住,隻是你在推門的時候故意做出了推不開的假象,之後,一腳將他踹開!”

……我的天,這家夥是不是吃腦洞長大的?這種推理方式都要上天了!

沈北湘這時候忍不住了:“我和顧海是住在同一個房間的,房間在三樓,之前我們兩人從來沒有離開過房間。你懷疑人也要有個證據?”

歐陽詢冷冷的笑了一聲:“我也不排除這起案件中沒有幫凶的存在啊,萬一是你們兩個合謀呢?”

顧沈二人瞬間無語,這個家夥到底是什麽成為b市的刑警大隊隊長的?這已經不是推理蹩腳的問題了,他的智商簡直和普通人不在一條直線上。

沈北湘隻能還給他一個尷尬的笑容:“如果你覺得這種說法和邏輯的話,我也無話可說……”

顧海暫時沒有說出自己的身份,他倒要看看這位b市有名的探查到底會用什麽方法解決這起案件?

他把自己的聲音壓到了最低:“北湘,你怎麽看?”

沈北湘皺著眉頭:“趙三通雖然住在二樓,但房間裏沒有窗子,但奇怪的是房門是緊緊反鎖的,沒有任何從外麵鎖門的可能性……和當時精神病院的辦公室密室完全不是一個思路啊……最可怕的就是,我在表麵並沒有發現凶器,難道凶手把凶器拿走了?!”

除非殺人凶器是可以表明凶手身份的,不然他根本就沒有必要將凶器直接帶走,這樣如果搜查起來就太容易露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