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過去看了一眼,這裏位於商場的西北角,後麵是停車場。屬於商場的背麵,位置比較隱蔽。人是昨天摔下去的,現在現場肯定是被清理了。

丁俊峰跟我說道:“停車場有監控,倒是清楚地看到了他摔了下來。不過那個點實在人少,裏麵看監控的保安正在偷懶睡覺。十多分鍾後才有人報警。當時是城關派出所的同誌們先到了。根據商場的監控,他是12點47分到從正門進入了商場。他直接去了五樓,他在五樓的一家飯店門外的長凳上坐了一會,整個人看上去十分沮喪。在長椅上他大概坐了20分鍾左右進入了消防通道裏麵。消防通道到頂樓是個監控盲區。所以不清楚他後來發生了什麽事情。但是從消防通道的入口看,在案發前後沒有人進出。派出所同誌們喊來了縣裏的法醫進行勘驗。法醫老邢在屍體上找到了遺書和身份證件。我們一看他是袁初生就馬上通知了你們,然後封鎖了現場並進行了全麵勘驗。樓頂我們沒有發現搏鬥的痕跡,袁初生的身上也沒有抵抗傷,暫時判斷為自殺。後來你們專案組的龐局長跟我聯係了一下,他說等你來了再對屍體進行全麵解剖。至於樓頂的現場是實在沒有看到什麽貓膩。”

我一聽留下了遺書就問他有遺書的內容沒有。他把照片的照片發給我。隻不過看遺書我就覺得這裏麵的內容有些魔幻。首先這封信與其說是一封遺書,不如說成認罪書。首先他在遺書裏交代了自己早年間和宋長嶺有私人恩怨,為了報仇他聯合宋青書你以及當時隱德縣公安局副局長吳德聯手策劃了上莊煤礦爆炸案。案發後宋長嶺被刑拘。隻是他們沒想到宋青書在之後的奪權過程中失敗。迫不得已他們隻能給作案的李建忠以及胡有才替換了身份。其中周恒起到了重要作用。從前年開始他的公司經營不善,已經到了難以為繼的地步。為了敲詐周恒便用上莊煤礦的爆炸案對他進行威脅。但是周恒不為所動。所以他才雇人綁架了李建忠和吳彩霞。本來是想用這兩個人威脅周恒,結果周恒雇人從他手裏搶走了李建忠和吳彩霞,後來還製造了爆炸案。他如今知道自己大難臨頭,所以跳樓自殺。

他的這套供詞看上去邏輯是沒問題的。這跟我們目前追查到了一些線索倒是隱隱地對上了。李建忠、吳彩霞、周恒確實像是一條線上的。但是李建忠和吳彩霞之間我們暫時沒有找到他們聯係的證據。隻不過是通過走訪趙大偉知道了李建忠嫖娼,而吳彩霞又是本案的被害人之一。所以強行將他們聯係在了一起。至於周恒派人搶走吳彩霞和李建忠這樣的劇本目前也無法證實。因為真正作案的人才剛出現在我們的視野裏。如果這兩個人是周恒殺的,他製造爆炸案的目的又是什麽?難道就是把真相指向袁初生?現在這個案子裏有一個BUG,張昭打亂了他們的計劃。所以目前不能排除袁初生是被推出來頂罪的。萬一是他們的補救措施,而這一槍就是衝著周恒打的也有可能。總之他的這套說辭目前還不好定論。

這個時候張長發給我打了電話問我的位置。我馬上跟丁俊峰上了頂樓。張長發見到我就把我拉到了一邊說小聲說道:“現在有兩個情況。第一,這個商場上頂樓的兩道門用的電磁鎖。隻有商場的維修組和後勤部才有鑰匙。我剛才看這鎖都沒有被破壞的跡象。可從袁初生的屍體和案發現場沒找到鑰匙。第二,除了你進來的這邊有監控盲區之外,另外那道門根本沒監控。我剛才仔細看了他們的監控布置。2號步梯隻有一二層有監控。但是人們可以通過三層穿梭於兩個步梯之間。監控其實覆蓋得並不全麵。隻是我到了就開始看監控,今天天氣熱,所以商場裏的人也不多。總之是沒有看到有可疑人員出沒。”

我聽完後點了點頭問道:“遺書你看了沒?”

“我跟袁初生二十年前就打過一次交道。02年的時候我在南漳縣刑警隊當副隊長。南漳縣有個鐵礦老板的兒子被綁架了。跟老板索要黃金20公斤。當時的黃金價格在75左右。20公斤就是一百五十多萬。這也是我第一次聽說不要現金要黃金的綁匪。一聽就知道他們可能不是第一次作案。這個老板當時手裏根本就沒這麽多錢被迫無奈才報了警。可報警當天他就收到了他兒子的手指。於是這個老板就跟瘋了一樣四處籌錢,最後一共搞到了10公斤左右的黃金。我們介入後就開始跟這幫綁匪周旋。但是這幫綁匪感覺根本不是圖財的,他們不給我們任何談判的餘地。隻要我們跟他們談條件,他們就砍那個孩子的手指。兩次之後這個礦老板不幹了。他親自跟綁匪說先給一部分,剩下的部分他把鐵礦賣了補上。綁匪就同意了。於是我們就去約定好的地點埋伏。結果這個礦老板救子心切私下又跟綁匪談了條件。

當時我們都在A處,結果他弟弟帶著真黃金去了B處,並且跟綁匪完成了交易。綁匪答應再給他一個星期的時間。到時候見不到錢直接撕票。我們知道後肺都氣炸了。當天交易的時候綁匪一會讓我們去一個地方,那是個冬天,我們從早上一直跑到了淩晨三點才知道被耍了。可案子還得接著辦。當時礦老板把他的鐵礦按照遠低於市場的價格賣給了一個南方人,最後算是湊夠了錢。我們當時就等著二次交易。期間我們通過這些綁匪的活動路徑劃分了一個範圍,然後另外一組人沒日沒夜地排查。終於讓我們找到了一點線索。

當時在兩縣交界處那邊有一片廢棄的石灰窯。有村民說他們看到過陌生人出入。我們當即就組織人對那裏進行偵查。結果我們隻找到了孩子的屍體,經過法醫檢驗早就已經死了五天了。從那兒之後那群綁匪好像就一夜之間消失了。孩子的父親接受不了這個打擊,回家後服毒自盡。當時看他的兩個警察發現的時候已經晚了,送到醫院人沒了。他們還受了處分。我們後來回溯整個案件發現那個購買他鐵礦的南方人太過可疑。我們去查這個家夥的時候他已經失蹤了。隻是沒過多久這個鐵礦到了袁初生手裏。他當時有交易記錄和跟這個南方人簽的合同。我們盯了他一段時間沒找到了什麽線索後來這案子擱置了。可我們都覺得這家夥多少是有問題的。至於那封遺書我不好下定論。可從我們這角度來看,他是有機會跑路的。而且機會還很大。他要是昨天沒死在這裏,我們還在找他的下落。他完全沒到山窮水盡的地步,有必要畏罪自殺嗎?我覺得要打個問號。”張長發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