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荷 09:26

-我買好機票了,走之前想請你吃頓飯,不知道你今晚方不方便?

周六上午10點半,剛睡醒的丁厭揉著惺忪的睡眼,握著手機,醞釀該如何回複。

他好像沒理由拒絕這條邀約。他和曲荷的戀情很圓滿,是好聚好散,而不是分手即絕交。再者他們不隻是曾經的戀人,也曾是很好的朋友,就為了那點“麵子”舍棄一個世間少有的能理解他的好友,他做不到。

:好啊,幾點見?

曲荷又是秒回:下午兩點?我還想去逛街買點要帶走的東西。

:嗯

曲荷:老規矩,你開車來接我噢(/ω\)

:好

丁厭丟開手機,懊悔又氣餒地想:嗚嗚原來她隻是缺個專車接送她幫她拎袋子的司機。

不過既然答應人家了,就不能食言。他好歹也是真男人,一言既出,駟馬難追。

但為了抗議曲荷的無情利用,他決意今天要打扮成豔壓全場的天仙,拎包是不可能幫她拎包的,沒有人敢那麽對待大美女!

丁厭的自我認知很清晰,他的長相並不濃豔,男裝是較為清淡溫潤的感覺,穿一襲白襯衫走在校園裏的回頭率相當之高,加上說話細聲細氣,男生群體不喜歡他,反而是好些女生容易對他產生憐愛之情。

他的曆任女朋友都是說一不二的強勢性格,但過於強勢的就愛操控他,一般處不了三個月就會分手;像曲荷這麽善解人意、在方方麵麵都很尊重他的是隻此一個,所以失去她才令他如此難過。

既是出於心理補償,也是出於性取向原因,挑選女裝時丁厭偏愛成熟性感的風格,他的身材骨感纖弱,穿那些突顯曲線美的裙子絲毫不顯得低俗或風塵;又有一張清豔俏麗的臉蛋襯托,反倒會有種別樣的不協調的純真感。

——因為沒有煞費苦心地研究過怎樣變美,不曾刻意去摸索自己五官適合的妝容和穿搭;她隻是隨便穿了條她覺得漂亮的裙子,就已經非常美麗了。

為了下午的約會,丁厭拿出了一條香檳色的短裙,肩帶是閃著銀光的細鏈,胸口裙邊隆起的褶皺設計恰到好處地修飾了他平坦的胸部線條;由於要在室外步行,單穿會冷,所以他披了一件輪廓利落的純白外套。

他對自己的腿型和膚色很自信,從不對它們遮遮掩掩,高跟涼鞋的係帶上嵌著碎鑽,繞作妖嬈的蛇形纏著他的腳腕,顯得小腿很細長漂亮。

慵懶的栗色卷發長度過肩,姣好的麵容略施粉黛,唇瓣漆著粉潤嬌嫩的釉色。

美貌是世間最大的特權。

丁厭滿意地對著落地鏡拍下今日份的穿搭,拎著小羊皮的手提包出門了。

去曲荷家樓下接到人,她對他這一身行頭表達了由衷的稱讚,戲謔道:“幾天不見,你好像變得更美了。難道是偽娘也需要男人的滋養嗎?”

哪壺不開提哪壺!丁厭斜睖她,“你最好不要跟我提這件事,我還膈應著呢。”

“膈應什麽?那是你自找的啊。”曲荷新奇地問,“你想起來沒有,對方到底什麽人?能讓你這個鐵血直男心甘情願和他上床?”

“說了是我喝斷片了,壓根不記得跟誰走了。”丁厭對著小鏡子補了補唇釉,歎息道,“我最近三個月都不會再喝酒了,太可怕了。”

曲荷:“那你豈不是什麽感覺都沒有了?”

丁厭認真尋思,抿了抿嘴唇,擰上唇釉的蓋子放回包裏。“是的,我什麽都不知道。我這幾晚做夢,都夢見我得病了,我媽又哭又鬧阻止我爸把我趕出家門。”

“不至於,哪會那麽倒黴啊。”

“我也覺得不至於,帶我開房那男的好像蠻有錢的,我後來上網查了那家酒店的價格,一晚上3000塊,這種消費水平,染了病出來報複社會的概率不高吧?”說完,丁厭仍舊不高興道,“可我也不敢粗心大意啊……哎。”

他沒告訴曲荷那個人送他衣服的事,這種細節犯不著講給吃瓜群眾聽。

“可憐的丁厭,”曲荷朝他張開雙臂,“要媽咪抱抱你嗎?”

“才不要,”丁厭撇嘴道,“係好安全帶吧你。”

***

李芃芃快要滿5歲了,還在上幼兒園,她有1/8的英國血統,這點基因不多不少地為她稚嫩的小臉增色不少;她的鼻尖比普通小孩挺翹,顱骨飽滿,眸色淺,活像個會說會笑的瓷娃娃。

這個周六,小叔帶她來上手工課,她跟著老師學習用粘土做玫瑰花,可惜她的手太小了,做出來的花兒皺巴巴、軟塌塌,不如老師做的示範品那麽精美。

但她是個知足常樂的孩子,對自己一個半小時的勞動成果甚為滿意。一邊走,一邊舉著它炫耀。

她喜歡周六,更喜歡晴天,而這恰好是個晴朗的周六,所以她的心情如同手裏的花兒一樣美麗。

媽媽說要善於分享,此刻她想要把這份美麗的心情分享給周圍的人。

李芃芃跳下台階,張望著這條熱鬧的小街,行人熙熙攘攘,唯有街角的那間咖啡館還算悠閑自在。圍著花草的露台上坐滿了低頭玩手機和自拍的客人。

緊接著她眼睛一亮,心裏有了主意。

媽媽說過,她還是小朋友,沒有能力為自己做主,如果她要做一些從未做過的事,必須先經過身旁大人的同意。

李芃芃扭頭,順著成年男性修長的腿往上望,與身後的楚瀛對視,問道:“小叔,我能把這朵花送給那邊的姐姐嗎?”她抬手指著咖啡館的方向。

楚瀛笑著問:“你不留著送給你媽媽嗎?”

媽媽說,雖然是同一對爹生娘養的,但小叔是帥哥,爸爸不是。李芃芃倒不知道什麽叫帥哥,但她每次看到小叔的臉,都會覺得很開心。尤其是小叔笑起來,好像全世界都明亮了!

“我媽媽不喜歡花,她喜歡錢。”

楚瀛被她的答案逗笑,首肯道:“好,你去吧,跑慢點。”

丁厭玩夠了手機,咬著吸管盯著街對麵的商鋪發呆。他和曲荷逛了兩小時,就買了一版轉換插頭和一口迷你電飯鍋。

曲荷的消費觀與他不同,她喜歡精打細算,貨比三家;對時尚美妝不大感興趣,穿衣打扮更追求舒適。

丁厭被拿鐵的甜度膩到,看了眼手機。奇怪,曲荷去個衛生間怎麽這麽久?是不是生理期到了,需不需要發消息問問她?

他慢悠悠地思索著,突然間,一隻小手拍了拍他大腿。

丁厭轉過四分之三的臉,垂下視線——

一個粉雕玉琢的小女孩站在他前麵,她隻比桌子高一點點,穿得像朵紅白相間的蘑菇,意思是超級童真超級可愛。

丁厭卻嚇得呼吸一窒、心跳驟停了。

——這是李芃芃!他老板李琰視若珍寶的獨生女!因顏值超高、個性乖巧,每次去公司都會收獲一幫馬屁精的吹捧。

丁厭冷汗直下,後背發毛,眼睛四處搜尋李琰的身影。

這一帶是市中心最為繁華熱鬧的商業區,有幾家大型商場,李琰住的小區就在這附近。他以為周末人多不可能那麽湊巧撞上……不對!即使撞上了,也不該一眼認出他啊!

“姐姐,你很漂亮,這朵花送給你。”李芃芃靦腆地向他送上一支歪歪扭扭的粘土玫瑰。

等等,她叫我姐姐。

她沒認出我!她叫我姐姐!

丁厭用盈盈笑意掩蓋虛驚一場留下的餘悸,他收下玫瑰花,說:“謝謝你,好漂亮啊,這是你做的嗎?”

“嗯。”李芃芃大約是被他女裝美到了,雙眼羞怯地偷瞄他。

“你怎麽一個人,你家大人呢?”丁厭用女性特有的纖柔腔調問。他沒能在目之所及處找到李琰的蹤影,又不見阿姨跟著她。這小孩該不會是走丟了吧?他陰暗地想。

“在那兒!”李芃芃隨手一指。

丁厭的目光隨她肉乎乎的手所指的角度看去,一道頎長挺拔的身影在人群中脫穎而出,朝這邊走了過來。

這也不比李琰本人出現好多少!

丁厭想跑,但已然遲了。昨天才見過麵的年輕男人姍姍走近,他穿著件黑色的機車夾克外套,帶些混血氣質的英俊臉龐引起了旁邊一桌都市麗人的交頭接耳。

“抱歉,這是我們家小朋友。”

“小叔!”李芃芃靠著楚瀛的腿,熟練地撒嬌。

“她很可愛。”丁厭說。他收回的冷汗再次滲出,心中劃過一排密密麻麻的祈禱詞:拜托拜托拜托拜托拜托拜托拜托拜托,別認出我別認出我別認出我別認出我別認出我別認出我別認出我……

“你一個人嗎?”楚瀛問。

“我還有個朋友。”丁厭瞄著曲荷位置上的那杯沒動過的咖啡。啊啊啊這個女人怎麽還不回來!

楚瀛注視著他的臉,眨了眨眼,“我們是不是在哪裏見過?我覺得……你長得很麵熟。”

“嗬嗬……這位先生,你一定是認錯了。”丁厭嬌聲笑道。

“可以交個朋友嗎?”對麵伸來一隻幹淨而骨節分明的手。“我姓楚,楚瀛。”

李琰的前夫也姓楚,李芃芃還叫他小叔……他是李琰前夫的親弟弟!搞了半天是這麽回事啊!

丁厭的腦海中冒出數以萬計的感歎號。他看了看那隻手,委婉地表示拒絕道:“我男朋友要過來啦。”

趕緊給老子滾啊你!長得這麽帥還天天在街上晃,被曲荷那個顏控看到還得了!

“誒,這帥哥是誰啊?你朋友嗎Lily?”清亮爽朗的女聲如平地一聲驚雷般在耳邊炸開。

曲荷的雙手還帶著清洗擦拭過的濕意和白裏透紅,她大大咧咧地在座位落座,端起咖啡嘬了一大口。

楚瀛的目光從曲荷的臉回到他身上,饒有興味道:“……朋友?”

丁厭無語了,如果做得到,他真希望找條地縫鑽下去。

曲荷對他的窘迫一無所知,抱著看好戲的心態觀望,眼神中充滿疑問。

這時,輪到機靈的小天才李芃芃發言:“我小叔想跟這個漂亮姐姐交朋友。”

“噢……”曲荷發出誇張的恍然大悟的聲音,她一抬下巴,指丁厭手裏捏出汗的粘土玫瑰花,說道,“你連人家花兒都收了,就賞臉留給聯係方式唄,Lily大美人?”

這回是徹底下不來台了。丁厭心如槁木,然而……心理素質差的人是無法自由享受女裝的!他鎮定自若地拿起手機,擺出一副遊刃有餘、時常有此煩擾以致於缺乏耐心的神情,點出微信二維碼遞過去,冷淡道:“你掃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