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梨的媽媽喜歡吃梨, 於是給她起名莫梨。她問丁厭:“你媽媽是討厭你,才給你取名叫厭嗎?”
“怎麽會,我媽媽很愛我的, 饜足懂吧?古代的厭和饜是同一個意思。我的名字是去找算命先生算過的,和我的生辰八字很合, 要是寓意不好, 就不會填上戶口本了。”丁厭總想看她, 可不敢太張揚,隻好趁切水果時和她搭話。
一顆橙子能切八瓣, 他一瓣一瓣地送到她手裏,這樣能有八次機會偷瞄她的臉蛋。
莫梨是張隻有巴掌大的瘦削小臉, 下巴尖尖, 高鼻梁, 薄嘴唇, 很瘦;五官清麗有餘,不夠濃豔,談不上多亮眼,但她愛笑,彎彎的眼睛像裹了糖霜的脆殼月亮,除了甜就是可愛, 無與倫比的可愛。
丁厭的心融化了,真想和她交朋友啊。談戀愛是沒可能了……但交朋友總可以吧?
他小心翼翼地探出觸須, 試著說:“你大學是在北方念的, 之前的單位也很好, 怎麽會突然來K市工作?”
“聽說這邊帥哥美女多, 我來撞撞運氣。嗯……”莫梨吞咽著汁水淋漓的橙子肉, 抿了抿嘴唇, “然後真沒來錯。這個公司這麽大,你的顏值算數一數二的嗎?”
“我不知道。”丁厭從小到大得到的選美頭銜也就止步於班草,從沒感受過係草校草的榮光。
能被推上神壇的多數還是校園裏的風雲人物,校籃球隊的大前鋒和學生會主席什麽的;他這類偏於邊緣化的,通常被稱為“X班那個長得很好看的男生”。
換到職場也沒差,他絕不是最受女同事歡迎的異性。
“哇……”莫梨吃光了經他手的橙子,怪道,“你是專門為我切的水果嗎?你怎麽不吃?”
丁厭又拿了一顆,說:“這顆才是我的。”
莫梨又問:“你長得這麽好看,怎麽甘心於隻做一份平凡的工作?”
丁厭:“你也很好看啊,你為什麽選擇做普通人的工作?”
“我高中就給演藝公司投過簡曆,複試被刷下來了。”莫梨慨歎道,“實乃我人生的一大缺憾。”
丁厭覺得她魅力加倍了,道:“那你的興趣愛好是唱唱跳跳嗎?”
“不,我的愛好是吃和玩。”
“我也是!”終於聊到關鍵點了,他發出邀請,“改天一塊兒出去逛街嗎?吃喝玩樂我最熟了。”
“好啊,我剛搬來,哪兒也沒去過。”莫梨托著腮說,“你好特別,要是別的男生約我,我二話不說就婉拒了。但看到你的臉,怎麽都沒法拒絕你。”
“人格魅力呀。”丁厭沾沾自喜道。不過其中緣由他很明白,他是和別的男生很不同;像麗娜說的,他時常“像個小姑娘似的”,所以不會給女孩造成性別上的壓迫感。
但莫梨能一口應下他的邀約,說明自身是個開朗明媚,擅長交際的人。
他約她不單純是玩兒,還想觀察她的性格,看怎麽和她提起自己月底請假的事;總之相處越自在融洽,越方便開口。
——希望她能答應,如果她不答應,我就送她禮物請她吃飯,低聲下氣地懇求她!
***
周末,丁厭比身邊的人起得早,他拉開窗簾,讓清晨的陽光喚醒尚在睡夢中的楚瀛。
室內的冷氣吹了一夜,皮膚清涼幹爽,窗外火紅的朝陽預示著今天又是一個炎熱躁悶的夏日。
楚瀛受光線驚擾,睜開眼拿起手機看了看,瞄著一反常態早起的他,“要出門?”
“嗯!”丁厭拉開衣櫃翻找衣裳,不能冒險暴露愛穿女裝癖好,他隻好取了一件短袖綿t和一件薄款的外穿襯衫。
他太瘦,是不易出汗體質,夏天各個商場的冷氣開的足,寧肯穿多點。
“和誰?”
“實習生,我要麻煩別人月底幫我的忙,不得殷勤一點。”搭配好上裝,又翻出一條淺藍發白的牛仔褲扔到被麵上。
“那個23歲的漂亮妹妹?”
“你不要吃醋啊,她多半是把我當gay的,不然也不會爽快地答應跟我逛街。”丁厭去衛生間裏擠牙膏,叼著牙刷發音含糊道,“你實在不放心,可以去接我,我保證我和她之間是清清白白的。”
楚瀛下床去廚房倒了一杯冰水,飲盡後回到臥室;丁厭剛洗過臉,額前的碎發濕漉漉,正站在床邊換衣服。
他細條條的身體像白淨的嫩筍,剝得光溜溜的,再套上短袖,手臂在空中挪動搖晃,手肘的膚色透著柔和的粉。
腦袋從衣領裏鑽出,擺著腦袋鬆開被領口壓住的發尾,黑發掃弄著細白的頸脖。
“你別這麽看我呀。”丁厭說。
“一個星期七天,我們能完整相處的時間也就這兩天。”
“正常人談戀愛都是這樣的……工作學習之餘才能談情說愛,你是太閑了才會度日如年,要不你也找個工作?數學專業通常從事什麽職業?我隻知道能當老師……”丁厭想到楚瀛去講課的樣子,笑嗬嗬道,“你要是老師,那班上一半的學生都沒法認真聽課了,誤人子弟哈哈。”
“我想做什麽工作都能做,但我不想。”楚瀛臉上半點笑容也無,“我並不是要阻止你和誰交往,我隻是覺得,你的心思不在我身上。”
“可我做這些都是為了你呀。”
“是嗎?”
“你不信算了……小氣鬼。”
丁厭花了十五分鍾收拾自己,把過長的頭發攏到腦後,束起一撮半高的馬尾,預備出門。
楚瀛端著咖啡倚在門框旁,“不吃早飯?”
“我約好要帶小梨去吃一家灌湯包。”
“需要我去接你,就給我打電話。”
“知道啦。”丁厭蹲身係好帆布鞋的鞋帶,搞定後回到他麵前,在他的左臉印下一吻,“走了,再見!”
“再見。”
***
和女孩子逛街玩樂要比和男人做同樣的事快樂一萬倍。男人的作用隻有拎包和刷卡,而和女孩子一起,丁厭才能感受到靈魂的契合與共鳴。
莫梨買東西不擰巴,吃飯口味不挑剔,她個性中一切的一切,都正和他的意。
她說想買一條夏天約會穿的裙子,丁厭幫她選了三件,她每條都願意試,穿上也很合身,最後買了其中的兩條;彩妝專櫃口紅試色,他們同時去拿了同一支。
走到半路,莫梨的鞋帶散開了——他們還湊巧穿了同款同色的帆布鞋,僅有碼數不同。若不是莫梨拒絕,丁厭願意幫她係鞋帶。
她蹲下去的那十幾秒裏,丁厭望著四周,心中一股惋惜油然而生,但他不願去深究這種感情的由來。
逛了一上午,兩人找了一家冷飲店小坐。莫梨刷著手機,丁厭發著呆,在心底細數楚瀛的優點。
嗯……但是……啊……
他耷拉下腦袋,仿佛脖子承受不起頭顱的重量,耳朵貼上冷硬的桌麵。
這種不滿足感,到底是因何而起呢……
“你不舒服嗎?”莫梨關切道。
“沒有……”丁厭重新振作,他捧起冰冷的杯子,嘬著西柚風味的果茶,與她散漫地閑聊道,“小梨有男朋友嗎?”
“有過,分手了。”
“為什麽分手?”
“因為沒有那麽喜歡吧。”莫梨回憶道,“我和他在一起兩年,覺得這人哪兒哪兒都好,但是當我決定換一座城市生活時,我竟然不想帶上他,所以我跟他提了分手。”
“所以確實是存在,一個人很完美,無可挑剔,但你就是沒那麽喜歡他的情況吧。”丁厭聯想到自己,感覺煩惱的根須在大腦皮層生根發芽。
“我覺得,僅僅是我覺得哦——”莫梨強調了兩遍,“喜歡和值得,是兩回事。”
“嗯?”
“我們現在的人,喜歡先衡量一個人的條件,再評判這個人值不值得自己去愛。但愛不是這樣的東西,愛就是,我想見你,赴湯蹈火、劈山填海我也想見你;你是酒鬼賭徒,我會愛你,你是乞丐娼婦,我仍然會愛你。”
丁厭:“你好浪漫啊,但不現實吧,人都會趨利避害,飛蛾撲火是極少數。”
“沒錯,因為我們都太現實了,所以真愛才離我們那麽遙遠。”莫梨的雙眼澄淨明亮,卻不是在看他。“現代人的牽掛和欲念太多了。消費主義為我們構建了無數的欲望陷阱,**我們掙錢去買車買樓,買不實用的家具和奢侈品,包括這些化妝品和裙子——”
莫梨踢了踢隨意放在桌腳的紙袋,引著丁厭的視線下移。
但她接下來的聲音又支使他抬起頭。
“可是我們真的需要這些嗎?如果愛是,強大的、美麗的、光鮮的、健康的、勇敢的人才值得被愛,那愛到底是什麽?不過就像你說的,讓我飛蛾撲火,舍身去愛一個不怎麽值得被愛的人渣,那我也做不到,因為我更愛自己。”
“愛自己並沒有錯。”丁厭說。
“是沒有錯。但人的愛是有限的,心尖上那個位置很小,隻能站一個人,你把新歡放上來,就要把舊愛推下去;你隻放自己,那別的人就擠不進你的心。”莫梨說完,笑容燦爛道,“你聽我講這堆有的沒的,會不會覺得很無趣?”
丁厭搖頭,用吸管攪動著杯裏的冰塊和小料,“我覺得你說的都對。我一般沒什麽機會跟人聊這種話題。”
“你真是與眾不同。”莫梨的笑眼裏宛如灑滿了一汪星星。“大部分約我吃飯逛街的男人,都對我說的話毫無興趣,他們不想要什麽精神交流和情感共鳴,隻在乎能不能從我這兒討點好處。”
“沒有人告訴你嗎?”丁厭自我挖苦道,“我是有對象的。要是早半年認識你,我也會想要搭訕你,因為你真的很可愛,還聰明。”
“還是不一樣的,”莫梨說,“你在聽我說話的時候,表情十分認真;這樣的認真,是其他人沒有的。”
“謝謝啦。”
“你在為感情的事困擾嗎?”
“不能說是困擾,隻是偶爾會不知道怎麽麵對他。他給我的,比我帶給他的,要多的多,就算計較得失論起值不值得,也是我不值得他這麽喜歡。”
“這我就沒有經驗了,我的戀愛經曆很匱乏,沒法給你有效的意見和幫助。”
“沒事,我也不是在訴苦,是一不小心就說出來了……”丁厭摸摸鼻子,怪不得曲荷說他一開口就暴露智商呢,他總是情不自禁地吐露心聲,不夠細致敏銳。
莫梨興致衝衝道:“我們中午去吃越南菜怎麽樣?”
丁厭:“好呀!”
下午太陽落山前,他和莫梨的約會圓滿結束。
天熱就不折騰楚瀛特地出門接他了,他打車到小區門外,去水果店買了半隻西瓜,捧著它回家。
空調房的清爽幹冷驅走了令人汗津津的燥熱,丁厭和書房裏的楚瀛打了招呼,把西瓜放到冰箱冷藏,拿上睡衣進浴室衝涼。
他洗得慢,做了充分的準備才走出去。楚瀛還在書桌前坐著,音響放著舒緩靜謐的音樂,不時摻雜敲擊鍵盤和按壓鼠標的窸窣碎響。
丁厭走到椅子後方,趁其不備探出手臂環上對方的肩頸,在楚瀛回頭時湊前索要親吻。
他可是很乖很懂討人歡心的,不然也不能在家裏受寵多年。
丁厭沒有擦幹頭發,發絲尖尾滴著水珠,清涼的滾落在彼此的肩窩和鎖骨。興味正濃,他卻叫了停,要人幫他吹頭發。
楚瀛能有什麽辦法,去拿來了吹風機。
丁厭當自己是貓,和主人擠在一張椅子上——不,楚瀛就是椅子;他壓著人的腿坐得舒坦,審視電腦屏幕,看看他不在家,這個人都在幹什麽。
額……看不懂。
“你會幾門語言啊?”丁厭問。溫柔的手指穿梭在他的發間,熱風烘著頭皮,好舒服……
“四門,中英文是母語,一外是法語,二外是德語。”
“你怎麽學會的?我隻學英語就超級吃力了……”可恨的學霸,可恨!
“有對應的環境,學起來就很快;等你哪天願意跟我回家了,你的英語會突飛猛進的。”
“你想誘騙我背井離鄉跟你私奔……”
“天地為鑒,我的動機不能再純良了。”
“純良?”丁厭往後依偎,背脊貼緊對方的胸膛,抬高手去夠那截頸子,側過臉磨蹭著楚瀛的鼻梁、下頜角;眨著眼膽大妄為道,“你真的假的……”
他的下場和被他捉住按在沙發裏親的小貓沒有兩樣。
但今天楚瀛跟往常略有不同,那是很細微的變化,隻有肌膚相親才能探知一二。
丁厭起先覺得奇怪,隨後代入過去的自己,秒懂了。
人是有多般情緒的,再有涵養的人也放不下七情六欲。不是每種情感都能得到理解和體諒,如嫉妒、怨恨等,若是控製不當,很可能對他人造成傷害;越親密越是如此,所以挑選戀愛對象很講求“性格穩定”,有自我約束能力。
然而欲望是本能,本能從不講道理。難為他哄了那麽久,可一到寸絲不掛、赤誠相見,人還是會露出本來麵目——楚瀛仍在為丟失的白天而耿耿於心。
丁厭自視是很有回饋和服務精神的人,從前曲荷不樂意,他絕不碰她一根手指頭;他沒膽子惹她不快,他希望她高興。
現在這個對象換做楚瀛,他的心態與想法依舊不改。
兩人躺在**,丁厭**在被子外的小腿被冷風吹得冰涼,他將腿收進被體溫浸染的被窩,輕輕地壓住枕邊人的膝蓋。
他的手指在楚瀛的胳膊外側畫圈,指甲刮著皮膚,讓人癢酥酥又不至留下劃痕的程度,那觸感會兵分兩路,一路直通大腦,一路匯入腳底。
“我跟你說哦……”丁厭用滿含依戀意味的腔調,在對方耳畔輕聲道,“以前我總覺得,必須要我主動,才能獲得快樂。但是呢……”他故意說的很慢,“我們在車上那次……我後來回想,我竟然也會喜歡肢體被人壓製和擺弄的感覺。”
“所以,你不用為了顧忌我的感受而壓抑自己……”
這番話無論從何種意義上看都很危險。話音一落,楚瀛拖住他的手腕,將他翻過去啃咬他後頸的那節突起的脊骨,他有如認命般地昂起了頭,纖白柔軟的細頸折出任人宰割的美麗弧度。
要說付出的代價讓他沒有絲毫後悔,那是假的,身體被支配的恐懼無論何時都令他膽寒。
但事後想起,嗯……還是挺意猶未盡的,原來人真的會有想要被侵占的願望,以及願意被侵占的馴順溫良。不過他做這一切的底氣是來自於他信任楚瀛不會真正傷害他。
特別害怕的那些微小時刻,他會和對方擁抱得格外緊密,一遍遍地呢喃“我喜歡你,真的很喜歡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