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我是條單身狗。

 昨天才跟一個小學英語老師相親。

 不過我對這個姑娘的觀感很不好,而她也覺得自己還年輕,比較抵觸相親(所以我不懂她為什麽不直接說,而是還要來跟我見麵)

 所以結果就是:相看兩相厭。

 今天本來是碼完一章,然後睡覺。

 但哥們一通電話打亂了我的計劃。

 他跟戀愛了一年多的女朋友分手了。

 準確來說,是在平安夜被分手了。

 不是因為彩禮,也不是因為感情問題。

 很簡單,因為房子。

 一平米的房價是他月工資的兩倍多(一萬房價,工資3500),他買不起。

 前幾天我們才聊過另一個朋友的事情。

 那個朋友的父母為了給他們騰地方,自己出去租房子,把60平老房子留給他們了(那種七層沒電梯的老式小區)。

 但女方家裏不滿意,要求必須新房。

 他是獨生子,沒辦法。

 父母隻得賣了老房子,然後給他新房付了首付。

 僅僅隻是首付而已。

 而一對將近六十歲的父母,卻隻能在外麵租房子住。

 這世道......不談也罷。

 可我這哥們沒想到,這麽快就輪到他了。

 他比較硬氣,不賣老房子。

 於是,自然就分手了。

 所以就喊我喝酒。

 本來我是不想去的,可惜,他說如果我不去,他欠我的一千五百塊錢就不還了。

 這年頭,欠錢的是大爺。

 我隻好摘掉脖套騎上小電驢就趕過去了。

 然後就著他準備送女朋友的草莓下酒,一直喝到現在才回家。

 (就是那種裝花束的包裝,隻不過把裏麵的花換成了一堆草莓,也不便宜)

 他一直說著“她會後悔的”、“我早就想分了”之類的話。

 但人還是喝大了,喝的眼睛都濕潤了。

 雖然我很同情,但我還是想有個女朋友。

 明天盡量兩更算是補今天的吧(我以前日均7000+甚至9000+的,現在身體問題,真的沒辦法)

 嗯,如果明天能頂住的話。

 抱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