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由您署名的信件,依我看就是那封您說讓您感到為難的信件,在約十天或十二天之後,終於寄到我家。但受您派遣,我得離家出行,並且離上次給您寫信的時間僅八天,於是我將給您回信的日期推遲到現在,在這期間,我還收到您在4月4日給我寫的信。請您相信,對您為我所做的一切,我感激涕零,這些事情數不勝數,其中的每一件都讓我對您滿懷謝意。另外我向您保證,我會盡全力達到您對我的要求。以及即使您不提,我也會告訴您我去了哪裏。我還想請您不要聽信其他人的觀點,我已有計劃將自己的想法寫出來,並加以詳述。我向您保證,以前不曾表露過有此計劃,是因為我從來沒有下定決心(要這樣做),而不是其他人所認為的:我無法走到這一計劃的終點。我也並非如大家所想的那麽不講道理,看到別人持有好的觀點就覺得不舒服;但我更加希望大家不這樣想。榮譽對我而言,憂慮大於渴望,並且我認為榮譽通常會以某種方式減少人們獲得的自由和閑暇,而這兩者是我完全擁有且非常看重的,這世上任何君王都不可能有錢到可以從我這裏將這兩者全部買斷。這一切都無法阻止我完成已經動筆的這本小論文[2]的寫作,但我不想讓其他人知曉,其目的在於可隨時取消這一寫作計劃。還有,我工作的進展實在緩慢,因為我更多地沉浸在自學之中,而不是為了將我貧瘠的認知寫下來。現如今,我同時在研究化學和解剖學,每天都學有所獲,但並非是要將這些知識裝訂成冊。我很想能夠一直往前,直至投身到針對世上某些疾病及其藥方的研究之中,其目的在於找到某人來醫治您患的丹毒,我很懊惱讓您那麽久以來飽受其折磨。其次,我花時間逐步讓自己提高,從來不是為了把學到的知識寫進我的論文——除了迫於壓力的情況下,而是為了完成我曾經的諾言,如果1633年初我仍舊在世,定將此書寄送給您。我向您定下這個時間點是為了讓自己工作得快些,如果沒有完成,您可以責備我。還有,您會驚訝於我講了這麽多,卻隻為了寫一小篇論文,而我能想象到的是,大家隻用了一下午就把這篇論文讀完了。然而,這篇文章我花了很多心思,我認為這比起從關於人生行為準則的論文裏學到的那些東西更加重要,這並不是自娛自樂式地出版我學到的、擁有的貧瘠的認知。如果您對我在巴黎期間開始撰寫的這些論文感到奇怪,我在此告知您原委:在巴黎工作期間,我獲得了些許進步,學到的比之前要多,我想要對此梳理,希望開展一個新的計劃。比一開始所想的更大,就像是如果有人修建一棟房屋作為自己的住所,但後來他獲得了之前未曾期望的財富,且自身的生活狀況得以提高,於是強烈地認為他一開始所建的房屋對他而言太小了,當我們看到這人重新建造另一間更加匹配他的財力的住所時,我們不會責備他。然而,我將不會修改我的計劃,因為無論我是否獲得新知,當下所擁有的正是可為我所用的,我沒有學到更多了,我毫不保留地到達了終點。[……]

[……]對於您提到的神學的問題,同樣也超出了我的思維能力,但這一問題似乎在我的專業領域內,因為它沒有涉及啟示的問題,我將後者命名為“神學”。然而確切地說,這一問題是形而上學這一領域的,應該運用人類理性來進行研究。我認為,既然上帝賦予所有人以理性,那麽,我們尤其應該使用這一理性並盡力去了解它,以及了解我們自己。正是因此,我努力開展研究。我想告訴您,過去我想通過這條路徑尋找物理學的基礎。然而,我研究得最多的卻是物質,感謝上帝,我並沒有滿足於此,我認為自己至少已經找到了能夠使用比幾何學論證更加明確的方式,去驗明形而上學真理。這是根據我的判斷而論的,因為我不知道自己是否能夠使其他人信服。我來到這個國家[3]的前九個月裏,隻專注於此(我沒幹別的任何事)[4]。我相信您之前已經聽說過我計劃寫點什麽,但我並沒有這樣做,除非我看到自己的物理學在一開始的時候就被他人認可。如果您提及的這本書[5]寫得非常好,能夠落到我的手裏——其他人對此向您做出的報告是真的,它探討的主題非常危險,甚至是我認為非常錯誤的題材——那我認為應該做出回應。我並沒有克製住在物理學作品中不去談論形而上學問題,特別是以下這個問題:數學的真理,即您所謂的永恒的真理,是由上帝創建的,並完全獨立於任何其他創造物,這到底是什麽?事實上,談論上帝就如同談論朱庇特或者農神那樣,迫使他服從斯塔克提以及命運,並且告訴大家,真理是獨立於他而存在的。請您不要擔心,請您相信,上帝在自然界建立了律法,就如同國王在自己統領的國度建立了法律,請將這個觀點宣揚到世界每一個角落。如果我們展開思考,那就沒有什麽特別難以理解的地方,這些律法在我們的思想裏生長出來,如同國王——如果他同樣具備如此的權力——將他的法律印刻在他的臣民心中那樣。反過來,我們認識到上帝是偉大的,但我們不能理解上帝的偉大。這讓我們對上帝更為尊敬,就像是當臣民對自己的國王不太熟悉的時候,國王就會顯得更加威嚴肅穆,但前提是臣民認為自己與國王同在,並對此毫不懷疑。有人告訴您,上帝建立了真理,並且可以改變它們,就像隻要國王希望,就能修改自己所製定的法律那樣,而我們對此隻能回答“是”。我將上帝的律法看作是永恒的、不變的,我甚至將之視作上帝本身。他的意誌是自由的,不受任何限製的。——是的,他的權力真是不可思議,一般來說,我們可以確定的是,上帝可以做一切我們能夠理解的事情,也能做我們無法理解的事情。認為我們的想象力可與上帝的能力相當,這一想法實在是輕率冒失。我希望在接下來的兩周內,盡快把這些想法寫進我的物理學中,您不用保守這個秘密,相反,在可以進行陳述的場合,請您告訴大家,隻是請您不要說出我的名字。因為這樣能讓我輕鬆自在地了解別人反對我的觀點為何,以及,我會很高興看到世人習慣於更加莊重地談論上帝,而非稀鬆平常地談論上帝——在我看來,他們把上帝想象成有限的。

[1]馬蘭·梅森(Marin Mersenne,1588—1648),17世紀上半葉法國最重要的知識分子之一,數學家、哲學家。他少時畢業於耶穌會學校,是笛卡爾的前輩,也與歐洲同時代的學者(如霍布斯、帕斯卡爾、伽利略、費馬等)保持密切通信。數學上的“梅森素數”就是為了紀念他而命名的。

[2]這本書或許指《論世界,或論光》。

[3]指荷蘭。

[4]這一論著開始寫於1628年(巴黎),是關於物理學的。

[5]笛卡爾在與梅森的通信中,好幾次提及的這部作品可能是《論世界》。可能這部作品隻付印了30份,或許是偷偷印刷的,兄弟會修士似乎持有其中一份手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