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集慶元間魏仲舉刊《五百家注》,引洪興祖、樊汝霖、孫汝聽、韓醇、劉崧、祝充、蔡元定諸家注文,(洪《辨證》,樊《譜注》,孫、韓、劉《全解》,祝《音義》,蔡《補注》。)未免冗複,而方崧卿《舉正》、朱子校本《考異》,卻未附入,讀者病之。今以朱子校本《考異》為主,而刪取諸家要語附注其下,庶讀是書者,開卷曉然。今舉凡例於左。

一,朱子《考異》凡例,見於《文集序》首,並仍其舊。

一,閣、京、杭、蜀、石本異同,已見朱子《考異》凡例,今更加讎校,是正頗多,觀者當自知之。

一,注引經子史等事,則書於《考異》之上,釋音則附其下。

一,小圈下今按雲雲者,並是《考異》全文。

一,注引經子史書傳事為證者,則入。如集中有關係時政及公卿拜罷月日,更博采《新》、《舊史》、《唐登科記》附益之。

一,舊注引某氏雲者,今仿朱子《離騷集注》例,皆刪去,惟《考異》下有糾方之繆者則存之,如《複誌賦》“誰無施而有獲”所辯之類是也。

一,先儒議論有關係者,隨所聞見增入,如《閔己賦》“固哲人之細事兮”,東坡《顏樂亭記》,嚐有評議;《元和聖德詩》“婉婉弱子,赤立傴僂”,南軒所議之類是也。

一,正文或有疑字,並依《考異》文從囗,如《藍田縣丞廳壁記》“再進再屈囗人”之類是也。

一,皇朝廟諱,諸本多易本字,如“貞元”作“正元”之類,非臨文不諱之義,徒失古意。今例:但空本字點畫;若唐諱,如以“丙”為“景”,以“民”為“人”之類,卻存古不改。

一,《考異》於正文本字,或一字或二字並提起。今例:如本字在句未,即入注腳,不複重出句讀中;或一兩字各有《考異》,並總附於一句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