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和十二年十二月壬戌,以裴度守本官,賜上柱國、晉國公。丙子,以右庶子韓愈為刑部侍郎。考其年十二月丙辰朔,壬戌,則其月七日。度以其月十六日方至自蔡,則前除命蓋在公未入朝之前,故公詩夜賀晉公於桃林。桃林在陝之靈寶縣雲。)
西來騎火照山紅,夜宿桃林臘月中。手把命珪兼相印,一時重疊賞元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