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天正積日及小餘秒,加陽遁一百八十二日三萬二幹二百九十三分日之二萬三十五為小餘秒。滿秒法,從小餘一;不盡,為秒。其小餘先加半辰法,以辰法除之,為加時辰數。乃置積日減一,以十二乘之,並入加時辰數,為夏至加時實,亦以周紀除之;不盡,為入紀實。

置入紀實,以太乙周法二十四去之;不盡,以三約之數;不滿,為入宮時數。命起一宮,順行八官,不遊中五,則為陰遁大乙變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