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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乙金鏡式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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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七 推飛鳥太乙法
《
太乙金鏡式經
》
作者:
(唐)王希明
《經》曰:飛鳥太乙者,七星之使,朱雀之體也。飛鳥魚太乙合旺相之地,天星有變;與提案皇合,有大風雨;與天時合,有大陰風。
置積年以飛鳥小周九除之,不盡,命起一宮,順行九宮,筭外,即飛鳥所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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