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一十五章都是“錢”惹的禍4

群芳閉上眼睛,她記得以前看過一段話,說的是女人要嫁三次才算是真正的結婚:第一次是嫁給愛,第二次是嫁給性格,第三次是嫁給家庭。

現在想來還真是可笑。

隻是因為她父母不辭而別就被打了一巴掌,被埋怨後還把自己的遣散費拿走;她肚子裏的孩子沒了,應該是如了他和他父母的願了吧,自己身上遭的罪連一絲絲真切的問候都沒有,隻是一句“回去”,就想讓她回到以前那個什麽都不會計較一心想要成家的女人?

他根本就沒想過這一切事情的根源,根本就沒考慮過她遭受的那一切時的痛苦,孤獨,無助。他現在輕飄飄來一句“好好過日子”,怎麽過?

不是可笑是什麽?

群芳總算是有些理解什麽叫做“夫妻本是林中鳥”,相安無事就萬事大吉,是真的經不起折騰啊。

如果換做尋常女人,這場戲的確做夠了,把男人“拿捏”的夠夠的,隻要以後不再出現那些觸碰到他“原則”的問題,還是能夠“和和美美”的過日子。

群芳在心中就歎了口氣,她終究無法再說服自己把這一切都當作沒發生。

群芳拉過付二嬸,附著她耳朵說了幾句話,付二嬸神色有些猶疑不定,最後還是對幾個鄰裏說:“芳這次受了那麽大的‘震’,身子骨弱的很,都先出去吧,讓她好好休息。”

鄉鄰們走的時候還不忘一副苦口婆心地勸她“莫要失去這麽好的男人,不抽煙不喝酒也不在外麵亂搞女人的男人不多了,而且孝順父母更說明他心底善良,要是那些對自己父母都不好的男人,難道還能指望他能對你好?”

房間裏總算安靜下來了,付二嬸又對馮茂旭說:“你也先出去吧……”

“媽,我……”馮茂旭跪著望向丈母娘。“媽”叫的還是很親熱的嘛,芳還清楚記得他摔門離去時的狠話,現在看他這幅樣子,心中涼涼的。

屋子裏隻剩下群芳和付二嬸。

“媽,我知道你勸和是想讓我有個男人依靠,想讓我幸福。可是現在你也看到了,這些年我過的一點都不輕鬆,現在還遭這樣的罪,那不是“依靠”而是“枷鎖”。如果你真的想我過的好,真的為了我好,那就不要再幹涉我的自由了。”

“可,可是這傳出去人家會怎麽看我們?”

“媽,你之前不是還老說素辛怎麽怎麽樣,現在呢?媽,我的意思是日子過的怎麽樣是我們自己的,我總不能一輩子都活在別人的眼光裏吧,哦,難道別人覺得我們過的幸福我們就是真的幸福快樂,別人說我們過的不幸福就真的不幸福了?”

“可是你要是真,真離婚了,你以後想要再找一個這樣的就難了。”

群芳聽到母親的話,就想起靈魂在那個黑暗空間裏的感覺,如果結婚隻是為了搭夥過日子,如果還要讓自己“嫁三次”的話,她寧願不嫁。

……這一次馮茂旭自然沒有接走群芳,茵茵也不跟他走。

一個月後,群芳在父母無微不至的照顧下很快恢複了元氣,而茵茵也在村上讀了幼兒園。

群芳準備去找工作,這裏地處偏僻,即便到鎮上也要走兩三個小時,更沒有用工的工廠。

正好素東海家的大棚種植已經走上正規,有了一定規模,不管是田間管理還是後期做帳都要人。

群芳做事踏實認真,而且大家知根知底,心眼兒實誠,所以素東海很放心把事情交給她做,自然在工資上也沒有虧待她。

不到一年時間,她就把先前母親為救她欠下的帳還清了,當然欠素辛一家的錢因為她父母去城裏,隻能等回來再給。這是後話。

且說在這期間馮茂旭又來找了很多次,一次比一次憔悴和狼狽。反觀群芳則過的越來越好。

事實證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