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嚴經》雲:“一切眾生,皆具如來智慧德相,但以妄想執著,而不能證得。若離妄想,則一切智,無礙智,即得現前。”眾生沉九界,如來證一乘,於心性毫無增減。其所以升沉迥異,苦樂懸殊者,由因地修德不一,致果地受用各別耳。
一切眾生皆有佛性,而佛與眾生心行受用絕不相同者,何也?以佛則背塵合覺,眾生則背覺合塵,佛性雖同,而迷悟迥異,故致苦樂升沉天淵懸殊也。若能詳察三因佛性之義,則無疑不破,無人不欲修習矣。
三因者:正因、了因、緣因也。
正因佛性,即吾人即心本具之妙性,諸佛所證真常之法身。
此則在凡不減,在聖不增,處生死而不染,居涅槃而不淨,眾生徹底迷背,諸佛究竟圓證,迷證雖異,性常平等。
了因佛性,此即正因佛性所發生之正智。以或由知識,或由經教,得聞正因佛性之義,而得了悟。知由一念無明,障蔽心源,不知六塵境界,當體本空,認為實有,以致起貪嗔癡,造殺盜**。由惑造業,因業受苦,反令正因佛性為起惑造業受苦之本,從茲了悟,遂欲返妄歸真,冀複本性也。
緣因佛性,緣即助緣。既得了悟,即須修習種種善法,以期消除惑業增長福慧,必令所悟本具之理,究竟親證而後已。
姑且喻明:正因佛性,如礦中金,如木中火,如鏡中光,如穀中芽,雖複本具,若不了知,及加烹煉、鑽研、磨礪、種植、雨澤等緣,則金火光芽將永無發生之日。是知雖有正因,若無緣了,不能得其受用。此所以佛視一切眾生皆是佛,而即欲度脫,眾生由不了悟不肯修習善法,以致長劫輪回生死莫之能出,如來於是廣設方便隨機啟迪,冀其返妄歸真,背塵合覺。
眾生者,未悟之佛;佛者,已悟之眾生。其心性本體,平等一如,無二無別;其苦樂受用,天地懸殊者,由稱性順修、背性逆修之所致也。其理甚深,不易宣說,欲不費詞,姑以喻明。諸佛致極修德,徹證性德。
吾人一念心性,猶如虛空常恒不變,雖常不變而複念念隨緣,不隨佛界之緣,便隨九界之緣;不隨三乘之緣,便隨六道之緣;不隨人天之緣,便隨三途之緣。由其緣之染淨不同,致其報之苦樂迥異。雖於本體了無改變,而其相用,固已天淵懸殊矣。譬如虛空,日照則明,雲屯則暗,雖虛空之本體,不因雲日而為增減,而其顯現障蔽之相,固不可以同年而語也。
如來以是義故,普令眾生緣念於佛。故曰:“若眾生心,憶佛念佛,現前當來必定見佛去佛不遠。”又曰:“諸佛如來,是法界身,入一切眾生心想中。”是故汝等心想佛時,此心即是三十二相八十隨形好,是心作佛是心是佛,諸佛正遍知海從心想生。夫隨佛界之緣,則是心作佛是心是佛矣。若隨眾生各界之緣,則是心作眾生是心是眾生矣。了此而不念佛者,未之有也。
凡夫之心,與如來所證之不生不滅之心,了無有異,其異者乃凡夫迷染所致耳,非心體原有改變也。彌陀淨土,總在吾人一念心性之中,則阿彌陀佛我心本具,既是我心本具固當常念,既能常念則感應道交,修德有功,性德方顯,事理圓融,生佛不二矣。故曰:“以我具佛之心,念我心具之佛,豈我心具之佛,而不應我具佛之心耶。”
今人多尚空談,不務實踐,勸修淨業,當理事並進,而尤須以事,為修持之方。何也?以明理之人,全事即理,終日事持,即終日理持。若理事未能大明,一聞理持,便覺此義深,兼合自己懶惰懈怠,畏於勞煩持念之情,遂執理廢事,既廢於事,理亦隻成空談矣。